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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新形势背景下,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越来越快,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建筑工程的规模,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愈加增多,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就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高度注重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管策略,实现建筑工程事业的长远发展。本文就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试探性提出几点有效策略,以便相关人士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目前经济呈现出竞争化、国际化、多元化的特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有所不足,在实际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①质量监管意识不强。目前质量监管人员在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意识,不能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上没有通过有效的质量监管来公示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无法最大限度发挥出新体制的作用,进一步弱化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②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主体全责。对于各建筑主管部门而言,其不能明确工程质量监管主体的全责,尤其是一些权责的交叉或模糊。当前事业编制部门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负责部门,受相关部门改革的影响,质量监管费用有所缩减,致使工程监管的经费较少,影响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另外,重复建设队伍的问题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很多部门都能管理业内监管工作,甚至因为经费的问题而缺乏部门的有效管理,不能将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增加了质量监管的难度。
③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颁布实施的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凭据,然而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尚未形成完善科学的体系。所以在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不能通过强有力的处罚依据来解决工程质量监管问题,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
④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速度应该按一定的比例实施、力求平衡,严禁将施工速度作为工程业绩的表现方式,但是我国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味足球速度而不顾工程质量的问题。例如:为了某项检查或工程倒计时而改变既定的设计进程,忽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度,颠倒工程施工的顺序,只关注工程的进度,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忽略。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
2.1强化人员的质量意识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言,其高质高效开展的基础就是质量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与专业设置,而有些建筑商在实际施工中过于注重经济效益,与建筑施工理念相违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诸多问题,为后续使用留下巨大隐患。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构建科学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与选拔机制,严格把关人员的资质,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质量管理意识。
2.2明确人员权责
随着建筑工程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充分意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而为了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落实各环节的监管工作。我国体制是影响工程质量监管主体全责不明确的重要原因,只有深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权责,才能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管水平,推动建筑事业的良性发展。
2.3完善执法和立法
第一,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地方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地方性建筑法规进行合理调整,保证监督工程的有序性与合理性,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完善配套法规。只有完善配套法规和立法,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在执法中落实相关的罚款,以便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序实施。第三,完善立法。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应该以相关技术标准和构建完善的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建筑工程的高效建设。同时相关部门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时修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求,健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4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监理制度是客观评价建筑工程质量的依据,对工程质量的整体监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要求政府在宏观调控时适当提高工程監理的以为,对其各项配套措施进行完善,通过法律的方式约束与固定监理制度。通常质量监管人员在工程项目上签字后,必须要负责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将其作为监理人员的个人评价,及时记录到工作档案中。当然实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之前,应该严格把关监理人员的资质和专业设置,确保监理人员与岗位工作的要求相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遵守规章制度进行作业,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水平。
2.5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监督基础设施建设中相关制度的执行,一旦这些部门缺乏严格的把关,出现违规办事的情况,则无法最大限度发挥出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项目审批制度,依照程序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监督,或者是构建科学的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明确各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则追究工程监管人员、程序执行人、项目审批人、当事人及其单位等的责任。同时不定期或定期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严加查办收受贿赂等情况,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质量监管意识不强、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主体全责、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等,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应该立足实际,强化人员的质量意识,明确人员权责,完善执法和立法,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行为,从而落实质量监管的作用,优化建筑施工,为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目前经济呈现出竞争化、国际化、多元化的特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有所不足,在实际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①质量监管意识不强。目前质量监管人员在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意识,不能有效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上没有通过有效的质量监管来公示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无法最大限度发挥出新体制的作用,进一步弱化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②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主体全责。对于各建筑主管部门而言,其不能明确工程质量监管主体的全责,尤其是一些权责的交叉或模糊。当前事业编制部门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负责部门,受相关部门改革的影响,质量监管费用有所缩减,致使工程监管的经费较少,影响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另外,重复建设队伍的问题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很多部门都能管理业内监管工作,甚至因为经费的问题而缺乏部门的有效管理,不能将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增加了质量监管的难度。
③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颁布实施的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凭据,然而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尚未形成完善科学的体系。所以在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不能通过强有力的处罚依据来解决工程质量监管问题,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
④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速度应该按一定的比例实施、力求平衡,严禁将施工速度作为工程业绩的表现方式,但是我国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味足球速度而不顾工程质量的问题。例如:为了某项检查或工程倒计时而改变既定的设计进程,忽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度,颠倒工程施工的顺序,只关注工程的进度,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忽略。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
2.1强化人员的质量意识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言,其高质高效开展的基础就是质量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与专业设置,而有些建筑商在实际施工中过于注重经济效益,与建筑施工理念相违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诸多问题,为后续使用留下巨大隐患。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构建科学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与选拔机制,严格把关人员的资质,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质量管理意识。
2.2明确人员权责
随着建筑工程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充分意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而为了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落实各环节的监管工作。我国体制是影响工程质量监管主体全责不明确的重要原因,只有深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权责,才能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管水平,推动建筑事业的良性发展。
2.3完善执法和立法
第一,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地方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地方性建筑法规进行合理调整,保证监督工程的有序性与合理性,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完善配套法规。只有完善配套法规和立法,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在执法中落实相关的罚款,以便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序实施。第三,完善立法。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应该以相关技术标准和构建完善的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建筑工程的高效建设。同时相关部门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时修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求,健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4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监理制度是客观评价建筑工程质量的依据,对工程质量的整体监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要求政府在宏观调控时适当提高工程監理的以为,对其各项配套措施进行完善,通过法律的方式约束与固定监理制度。通常质量监管人员在工程项目上签字后,必须要负责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将其作为监理人员的个人评价,及时记录到工作档案中。当然实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之前,应该严格把关监理人员的资质和专业设置,确保监理人员与岗位工作的要求相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遵守规章制度进行作业,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水平。
2.5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监督基础设施建设中相关制度的执行,一旦这些部门缺乏严格的把关,出现违规办事的情况,则无法最大限度发挥出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项目审批制度,依照程序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监督,或者是构建科学的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明确各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则追究工程监管人员、程序执行人、项目审批人、当事人及其单位等的责任。同时不定期或定期检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严加查办收受贿赂等情况,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质量监管意识不强、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主体全责、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等,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应该立足实际,强化人员的质量意识,明确人员权责,完善执法和立法,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行为,从而落实质量监管的作用,优化建筑施工,为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