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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通过对殷墟甲骨文已形成"六书"规律、文字起源的文献记载传说以及相关考古举证等三方面的分析论证,基本确认:甲骨象形文所象形的,至迟大概也应为大汶口或传说中黄帝时期的原始社会生活,因而,它所象形之刑罚也大致应为这一时期的。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作为夏商"五刑"渊源的原始"五虐之刑"以及其他相关原始刑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