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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的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实行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