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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晚宴”:巴比第一场全球“战略性的慈善活动”
慈善晚宴是巴比(沃伦·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二人在中国举办的一场“战略性的慈善活动”,他们希望通过全球第一场世界级的慈善游说,分享和推广他们“慈善地球”的理念和精神,唤起中国富豪们乃至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与慈善行动。
可以说,人们对慈善事业的高度关注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贫富差距加大,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需要通过财富均享来调节,对慈善事业的需求就突显出来,需求引起关注。而汶川地震激发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会捐赠热潮,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普遍加强,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日趋活跃。另外,各种富豪排行榜的窗口效应使富豪这个特殊人群越来越受关注。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中国富豪急需用慈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社会价值。
这次媒体对盖茨和巴菲特慈善晚宴的空前关注,除了因为巴比“世界超级富豪”的身份所带来的足够吸引力和全民对慈善事业的广泛关注这个大背景之外,更重要的是两位主角在国外倡导的“裸捐”在国内富豪和企业家中间引起的极大争议。我们应当看到,对待这次巴比中国慈善晚宴,国内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持怀疑、排斥甚至否定的“民族主义慈善观”,一种是持欢迎、赞美甚至全盘接受的“国际主义慈善观”。其实这两种态度都有失公正。慈善晚宴是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也可能有负面效应。慈善晚宴再次激活了中国人继5·12汶川地震以来的慈善关注与慈善激情,有利于中国从“眼球慈善”转变为“文化慈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慈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慈善文化传统、慈善模式、企业和社会发展阶段方面,中西方差异巨大。我们不能完全照搬盖茨巴菲特所倡导的西方慈善模式,要理性和中道地看待这次慈善晚宴带来的慈善国际化挑战。
“慈有作为,善无大小”:中国慈善应回归同情共感的人性基础
慈有作为,善无大小。慈善不分阶层,不是富人的专利。慈善无国界,人人皆可慈善。相比过去,今天的中国富豪们在捐赠数额和慈善方式上都有了很大改变。我们主张结果优于动机,不应过分关注慈善动机与“裸捐与否”。“裸捐精神”代表了中国传统慈善观念的最高层次,但目前还只是一些慈善先行者的事,它表明部分富豪的财富观已发生改变,这是件好事。但每个人的境界不同,不能要求人人都“裸捐”。中国富豪将部分财产作为遗产转移给自己的后代或亲属。既是父母爱孩子的自然流露,也可以让子女在奋斗过程中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实质上并没有过错。我们应该基于中国的本土思维而慈善,在肯定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也是当今中国慈善重要基础和方式的同时,也应倡导超越血缘、地缘、亲情做出的“裸捐”,以体现同情共感的普适关怀与人性基础。
“慈善战略”:中国慈善更应由简单化升级到战略化
巴比提出的“慈善地球”就是一种慈善战略,中国是“慈善地球”战略的第一站,下一站是印度。我认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更应从战略慈善的新思维和新高度明确提出“慈善中国”的国家慈善战略。慈善战略的基本要求是:厘清与现有慈善资源相称的使命和愿景,制定在科学可靠依据基础上的战略,整合慈善资源以最大效率地实现目标,以及维持正确战略航向的反馈。
企业同样要明确提出慈善战略。慈善战略的理念对于企业家来说越来越重要。特别对于着眼于全球的企业,慈善战略尤其重要。企业慈善战略是整合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提升企业社会“名誉资本”的最有价值的方式和能力,而不是作为一种改善企业声誉或者迎合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公关游戏。中国富豪参与慈善的方式应由简单化升级到战略化,选择最有价值和效力最大化的企业慈善战略。
“乐善好施”:中国慈善呼唤善款善用的制度和方法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专业的慈善活动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制度化运作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方式。只有发展“外在制度化” “内在专业化”的战略性慈善事业,才能真正创造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制度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慈善方式。
慈善组织确保善款必能善用的公信力,是吸引慈善捐款的基本前提。而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法制体系,才能在源头上为善款得以善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使我国的慈善制度能够有效地把社会各界的善心发扬出来,首先,要梳理现有慈善法律体系。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有关慈善的法规和政策并非一片空白,如已经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在一定程度上对慈善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现行制度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成立和发展;二是有关免税等政策制度没有为民间慈善划定鼓励框架。其次,要积极推动和完善我国的慈善立法工作。大力推动《慈善法》及遗产税、赠与税、继承税政策的制定,为捐赠者提供法规健全的政策环境。当然,《慈善法》作为慈善事业的根本大法,并不应该草率出台,稍有瑕疵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再次,法律制度不仅为民间慈善划定鼓励框架,还应提供监督和惩罚的重要职能。个人和团体可以放心地将钱捐给民间慈善组织,民间组织要确保捐赠者不会受到欺骗,否则以慈善之名行骗,就要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最后,要解决好慈善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公益性捐赠可减免纳税早已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但在一些地方却遭遇了执行难的困窘。
确保善款必能善用的执行力,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源泉。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赠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企业家和慈善家们的捐赠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非常庞大的、专业的、高效的慈善组织。慈善事业能够作为一个行业来运作,其原因就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从民间成长起来的健全的慈善组织为依托,需要更多的熟悉非营利性组织管理、战略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等专业知识的人才从事慈善事业。专业化则要求首先应该培育科学化的慈善行业链条,其次必须大力发展高度自治、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性慈善组织,最后必须大力培养慈善领域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增加慈善领域专业化的人力资源供给。专业化是实现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经之路。
“慈善中国”:中国慈善事业只能走第三条道路
慈善作为超越国家、民族、阶层的博爱诉求属于普世伦理的范畴,它根源于共通的人性及其价值需要。慈善就其一般性意义而言,是超越自身的特殊性而走向对于他人,特别是弱势之人的生存和命运的一种关切。人们无法否认这一道德现象的普遍性,即使某人自己不欣赏慈善精神,但他本人也并不希望自己身处逆境而无人 问津。
慈善观念的问题本质上是“捐还是不捐”的问题,中国从传统到现代对此问题似乎没有什么疑问。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儒释道都主张捐,并且都有自己的实践模式。中国传统慈善观念有三个层次。最高层次就是“裸捐”,其次是“扶危济困”的“济世精神”,最后才是因于各种观念的“功德捐”。
现在问题是,传统文化中儒释道有那么多倡导“裸捐”的思想,为什么我们今天却单单把“裸捐”的桂冠给了盖茨和巴菲特先生呢?原来,我们文化中只有“倡导者”,却缺乏“实践者”。传统文化中一方面提倡“裸捐精神”,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许多抑制“裸捐”的因素。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关联的社会,即使捐也主要是从血缘亲情伦理开始。传统专制时代是一个“想裸捐都不能够”的时代。
中西方在慈善原点上毫无疑问是相同的,但是在实现方式和途径上却有很大的差别。西方更多的是基于宗教信仰的个人捐赠,而中国更多的是在大灾难面前所激发的那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同救助,且政府动员是一个主要的推动力。
更重要的是,在慈善发展理论上,美国慈善是源于管理者内在冲动、并能兼容社会和股东利益的潜在工具性企业慈善行为,并逐步分化成为公益型市场营销和竞争环境导向型慈善行为两种策略性慈善行为。
在慈善实践活动中,美国慈善开展慈善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特色:(1)精心挑选与企业商业项目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慈善或公益项目:(2)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不仅有利于提高慈善活动的效率,更能充分调动员工、供应商、顾客以及政府官员投身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慈善活动;(4)建立与其他捐赠者沟通的交流机制:(5)策略性企业慈善行为决策与市场营销、售后服务、技术创新以及企业各地区分部的行动协调一致。
互惠型慈善事业是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但互惠型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严重不足,现行的中国慈善模式,社会慈善资本整合低效,“被慈善”问题突出,越位、错位、失位现象丛生;另一种是以社区慈善和宗教慈善为基础的美国慈善模式。
中国式GDP崇拜制度忽视甚至牺牲社会公平,追求经济增长至上,导致了一种物本取向的、不均衡的发展。在中国转型和全球化转型的双重转型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既不能重复现行的中国慈善模式,也不能照搬美国模式,而要走第三条道路:政府自上而下(top-down)管理与社会自下而上(bottom-up)参与相结合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慈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不仅为民间慈善划定激励框架,而且履行监督和惩罚的重要职能;另一方面,民间慈善机构在慈善活动中应承担起政府难以替代的应有角色,提高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着力塑造乐善好施的社会氛围,形成感恩的慈善文化,使得社会中普遍树立起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对捐赠者个人意愿的尊重,对企业家慈善抉择的尊重,推动草根慈善的成长和公民社会的形成,最终形成物质捐赠与精神捐赠、体力捐赠与智慧捐赠、应急捐赠与常态捐赠、民族捐赠与国际捐赠相结合的多元化慈善格局。让慈善成为一种人人向善的力量,成为第三次社会财富分配的有效机制,创造出具有中国经验的慈善中国道路。
慈善晚宴是巴比(沃伦·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二人在中国举办的一场“战略性的慈善活动”,他们希望通过全球第一场世界级的慈善游说,分享和推广他们“慈善地球”的理念和精神,唤起中国富豪们乃至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与慈善行动。
可以说,人们对慈善事业的高度关注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贫富差距加大,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需要通过财富均享来调节,对慈善事业的需求就突显出来,需求引起关注。而汶川地震激发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会捐赠热潮,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普遍加强,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日趋活跃。另外,各种富豪排行榜的窗口效应使富豪这个特殊人群越来越受关注。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中国富豪急需用慈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社会价值。
这次媒体对盖茨和巴菲特慈善晚宴的空前关注,除了因为巴比“世界超级富豪”的身份所带来的足够吸引力和全民对慈善事业的广泛关注这个大背景之外,更重要的是两位主角在国外倡导的“裸捐”在国内富豪和企业家中间引起的极大争议。我们应当看到,对待这次巴比中国慈善晚宴,国内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持怀疑、排斥甚至否定的“民族主义慈善观”,一种是持欢迎、赞美甚至全盘接受的“国际主义慈善观”。其实这两种态度都有失公正。慈善晚宴是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也可能有负面效应。慈善晚宴再次激活了中国人继5·12汶川地震以来的慈善关注与慈善激情,有利于中国从“眼球慈善”转变为“文化慈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慈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慈善文化传统、慈善模式、企业和社会发展阶段方面,中西方差异巨大。我们不能完全照搬盖茨巴菲特所倡导的西方慈善模式,要理性和中道地看待这次慈善晚宴带来的慈善国际化挑战。
“慈有作为,善无大小”:中国慈善应回归同情共感的人性基础
慈有作为,善无大小。慈善不分阶层,不是富人的专利。慈善无国界,人人皆可慈善。相比过去,今天的中国富豪们在捐赠数额和慈善方式上都有了很大改变。我们主张结果优于动机,不应过分关注慈善动机与“裸捐与否”。“裸捐精神”代表了中国传统慈善观念的最高层次,但目前还只是一些慈善先行者的事,它表明部分富豪的财富观已发生改变,这是件好事。但每个人的境界不同,不能要求人人都“裸捐”。中国富豪将部分财产作为遗产转移给自己的后代或亲属。既是父母爱孩子的自然流露,也可以让子女在奋斗过程中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实质上并没有过错。我们应该基于中国的本土思维而慈善,在肯定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也是当今中国慈善重要基础和方式的同时,也应倡导超越血缘、地缘、亲情做出的“裸捐”,以体现同情共感的普适关怀与人性基础。
“慈善战略”:中国慈善更应由简单化升级到战略化
巴比提出的“慈善地球”就是一种慈善战略,中国是“慈善地球”战略的第一站,下一站是印度。我认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更应从战略慈善的新思维和新高度明确提出“慈善中国”的国家慈善战略。慈善战略的基本要求是:厘清与现有慈善资源相称的使命和愿景,制定在科学可靠依据基础上的战略,整合慈善资源以最大效率地实现目标,以及维持正确战略航向的反馈。
企业同样要明确提出慈善战略。慈善战略的理念对于企业家来说越来越重要。特别对于着眼于全球的企业,慈善战略尤其重要。企业慈善战略是整合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提升企业社会“名誉资本”的最有价值的方式和能力,而不是作为一种改善企业声誉或者迎合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公关游戏。中国富豪参与慈善的方式应由简单化升级到战略化,选择最有价值和效力最大化的企业慈善战略。
“乐善好施”:中国慈善呼唤善款善用的制度和方法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专业的慈善活动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制度化运作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方式。只有发展“外在制度化” “内在专业化”的战略性慈善事业,才能真正创造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制度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慈善方式。
慈善组织确保善款必能善用的公信力,是吸引慈善捐款的基本前提。而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法制体系,才能在源头上为善款得以善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使我国的慈善制度能够有效地把社会各界的善心发扬出来,首先,要梳理现有慈善法律体系。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有关慈善的法规和政策并非一片空白,如已经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在一定程度上对慈善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现行制度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成立和发展;二是有关免税等政策制度没有为民间慈善划定鼓励框架。其次,要积极推动和完善我国的慈善立法工作。大力推动《慈善法》及遗产税、赠与税、继承税政策的制定,为捐赠者提供法规健全的政策环境。当然,《慈善法》作为慈善事业的根本大法,并不应该草率出台,稍有瑕疵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再次,法律制度不仅为民间慈善划定鼓励框架,还应提供监督和惩罚的重要职能。个人和团体可以放心地将钱捐给民间慈善组织,民间组织要确保捐赠者不会受到欺骗,否则以慈善之名行骗,就要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最后,要解决好慈善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公益性捐赠可减免纳税早已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但在一些地方却遭遇了执行难的困窘。
确保善款必能善用的执行力,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源泉。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赠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企业家和慈善家们的捐赠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非常庞大的、专业的、高效的慈善组织。慈善事业能够作为一个行业来运作,其原因就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从民间成长起来的健全的慈善组织为依托,需要更多的熟悉非营利性组织管理、战略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等专业知识的人才从事慈善事业。专业化则要求首先应该培育科学化的慈善行业链条,其次必须大力发展高度自治、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性慈善组织,最后必须大力培养慈善领域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增加慈善领域专业化的人力资源供给。专业化是实现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经之路。
“慈善中国”:中国慈善事业只能走第三条道路
慈善作为超越国家、民族、阶层的博爱诉求属于普世伦理的范畴,它根源于共通的人性及其价值需要。慈善就其一般性意义而言,是超越自身的特殊性而走向对于他人,特别是弱势之人的生存和命运的一种关切。人们无法否认这一道德现象的普遍性,即使某人自己不欣赏慈善精神,但他本人也并不希望自己身处逆境而无人 问津。
慈善观念的问题本质上是“捐还是不捐”的问题,中国从传统到现代对此问题似乎没有什么疑问。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儒释道都主张捐,并且都有自己的实践模式。中国传统慈善观念有三个层次。最高层次就是“裸捐”,其次是“扶危济困”的“济世精神”,最后才是因于各种观念的“功德捐”。
现在问题是,传统文化中儒释道有那么多倡导“裸捐”的思想,为什么我们今天却单单把“裸捐”的桂冠给了盖茨和巴菲特先生呢?原来,我们文化中只有“倡导者”,却缺乏“实践者”。传统文化中一方面提倡“裸捐精神”,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许多抑制“裸捐”的因素。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关联的社会,即使捐也主要是从血缘亲情伦理开始。传统专制时代是一个“想裸捐都不能够”的时代。
中西方在慈善原点上毫无疑问是相同的,但是在实现方式和途径上却有很大的差别。西方更多的是基于宗教信仰的个人捐赠,而中国更多的是在大灾难面前所激发的那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同救助,且政府动员是一个主要的推动力。
更重要的是,在慈善发展理论上,美国慈善是源于管理者内在冲动、并能兼容社会和股东利益的潜在工具性企业慈善行为,并逐步分化成为公益型市场营销和竞争环境导向型慈善行为两种策略性慈善行为。
在慈善实践活动中,美国慈善开展慈善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特色:(1)精心挑选与企业商业项目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慈善或公益项目:(2)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不仅有利于提高慈善活动的效率,更能充分调动员工、供应商、顾客以及政府官员投身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慈善活动;(4)建立与其他捐赠者沟通的交流机制:(5)策略性企业慈善行为决策与市场营销、售后服务、技术创新以及企业各地区分部的行动协调一致。
互惠型慈善事业是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但互惠型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严重不足,现行的中国慈善模式,社会慈善资本整合低效,“被慈善”问题突出,越位、错位、失位现象丛生;另一种是以社区慈善和宗教慈善为基础的美国慈善模式。
中国式GDP崇拜制度忽视甚至牺牲社会公平,追求经济增长至上,导致了一种物本取向的、不均衡的发展。在中国转型和全球化转型的双重转型背景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既不能重复现行的中国慈善模式,也不能照搬美国模式,而要走第三条道路:政府自上而下(top-down)管理与社会自下而上(bottom-up)参与相结合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慈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不仅为民间慈善划定激励框架,而且履行监督和惩罚的重要职能;另一方面,民间慈善机构在慈善活动中应承担起政府难以替代的应有角色,提高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着力塑造乐善好施的社会氛围,形成感恩的慈善文化,使得社会中普遍树立起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对捐赠者个人意愿的尊重,对企业家慈善抉择的尊重,推动草根慈善的成长和公民社会的形成,最终形成物质捐赠与精神捐赠、体力捐赠与智慧捐赠、应急捐赠与常态捐赠、民族捐赠与国际捐赠相结合的多元化慈善格局。让慈善成为一种人人向善的力量,成为第三次社会财富分配的有效机制,创造出具有中国经验的慈善中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