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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至今已走过了近十年。十年来,我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为我国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未来的重点工作又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近期,《经济》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焦焕成。
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济》:从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到现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已经走过十年的历程。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焦焕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和支出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应运而生。
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统一监督”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协调配合、相互制约、公开规范”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采购预算执行,努力做到应采尽采。在努力扩大采购规模的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政策功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带头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健全采购制度,优化采购流程,创新采购方式,加强项目评审,推进电子化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形成了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以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采购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
总之,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法》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采购范围和规模,制度建设和执行,采购质量和效率,以及机构建设、人员素质和从业行为等方面还有差距。为此,我们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
《经济》:十年来,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焦焕成: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并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结构调整、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讲就是:
第一,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政策导向作用。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宏观面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手段,具有规模大、范围广、导向性强等优势,可以对经济运行产生直接而重大影响。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能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不同行业产品实施不同的采购政策,控制采购规模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协调发展;能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创新产品的采购规模,增强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民族产业振兴,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降低经济发展对物质投入和资源消耗的依赖,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要立足于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中的源头控制作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然偏低,“三公经费”支出仍然偏高。实施政府采购能够通过规模效应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和集约使用,能够通过市场竞争推动政府消费行为的市场化,能够通过采购绿色节能产品降低政府机关的能耗水平,是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政府机关建设项目多、资金规模大的情况下,我们更要通过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支出行为,把好经费支出关、资产配置关和公务消费关,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第三,要着眼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在廉政建设中的制度保障作用。我们党能不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政府的形象好不好,关键在于政府机关能不能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能不能真正把钱花好,这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推动公平交易,增强采购透明度,可以有效解决自行采购的弊端,压缩采购人员的寻租空间,减少权钱交易和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能够从源头上防止“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打造廉洁务实清廉的政府机关。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努力开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经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事业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应该说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您看来,应该如何做?
焦焕成: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握重点,明确任务,努力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科学的预算编制和严格的预算执行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前提。一方面,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的所有采购项目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另一方面,要遵循预算编制的要求,将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具体项目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评估政府采购的经济社会效益,努力形成预算制约采购、采购服务预算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要着力做好扩面增量工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也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基础。去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7万亿元,政府采购资金规模仅占GDP的约2%,与国际上平均约10%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仍然偏小,不少采购项目还没有纳入集中采购的范围。具体讲,在采购品目上,不仅要将适于批量采购的标准通用品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还要逐步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切实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主渠道作用。在资金范围上,要结合优化投资结构,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坚持政府采购范围与财政预算资金覆盖面同步,将中央补助专款和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等各类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做到应采尽采。
第三,要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根本保障,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要以健全的制度保障规范化,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努力解决法律规定上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的问题,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要以科学的标准促进规范化,研究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以及诚信体系建设等管理标准,用这些标准来规范流程、考核绩效、评价工作。三是要以专业化队伍抓好规范化,加强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优化人员知识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执行高效、精通业务的专业化采购队伍。四是要以电子化助推规范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完善采购人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编标、网上投标和网上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
第四,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发挥政策功能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目标,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为此,要完善政策功能的制度体系,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具体措施,提高制度办法的可操作性;要在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确保政府采购的数量和份额;要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技术改造等关联行业多、社会影响大以及直接惠及民生的重大项目中积极落实政策功能;要借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规模大、示范效应强、作用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五,要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有效的监管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保障。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采购中心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优化采购程序、操作流程和工作分工,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媒体、公众监督政府集中采购行为。
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济》:从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到现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已经走过十年的历程。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焦焕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和支出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应运而生。
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统一监督”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协调配合、相互制约、公开规范”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采购预算执行,努力做到应采尽采。在努力扩大采购规模的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政策功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带头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健全采购制度,优化采购流程,创新采购方式,加强项目评审,推进电子化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形成了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以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采购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
总之,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法》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采购范围和规模,制度建设和执行,采购质量和效率,以及机构建设、人员素质和从业行为等方面还有差距。为此,我们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
《经济》:十年来,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和作用,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焦焕成: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并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结构调整、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讲就是:
第一,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政策导向作用。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宏观面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手段,具有规模大、范围广、导向性强等优势,可以对经济运行产生直接而重大影响。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能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不同行业产品实施不同的采购政策,控制采购规模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协调发展;能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创新产品的采购规模,增强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民族产业振兴,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降低经济发展对物质投入和资源消耗的依赖,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要立足于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中的源头控制作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然偏低,“三公经费”支出仍然偏高。实施政府采购能够通过规模效应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和集约使用,能够通过市场竞争推动政府消费行为的市场化,能够通过采购绿色节能产品降低政府机关的能耗水平,是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政府机关建设项目多、资金规模大的情况下,我们更要通过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支出行为,把好经费支出关、资产配置关和公务消费关,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第三,要着眼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在廉政建设中的制度保障作用。我们党能不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政府的形象好不好,关键在于政府机关能不能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能不能真正把钱花好,这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推动公平交易,增强采购透明度,可以有效解决自行采购的弊端,压缩采购人员的寻租空间,减少权钱交易和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能够从源头上防止“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打造廉洁务实清廉的政府机关。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努力开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经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事业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应该说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您看来,应该如何做?
焦焕成: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握重点,明确任务,努力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科学的预算编制和严格的预算执行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前提。一方面,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的所有采购项目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另一方面,要遵循预算编制的要求,将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具体项目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评估政府采购的经济社会效益,努力形成预算制约采购、采购服务预算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要着力做好扩面增量工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也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基础。去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7万亿元,政府采购资金规模仅占GDP的约2%,与国际上平均约10%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仍然偏小,不少采购项目还没有纳入集中采购的范围。具体讲,在采购品目上,不仅要将适于批量采购的标准通用品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还要逐步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切实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主渠道作用。在资金范围上,要结合优化投资结构,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坚持政府采购范围与财政预算资金覆盖面同步,将中央补助专款和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等各类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做到应采尽采。
第三,要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根本保障,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要以健全的制度保障规范化,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努力解决法律规定上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的问题,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要以科学的标准促进规范化,研究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以及诚信体系建设等管理标准,用这些标准来规范流程、考核绩效、评价工作。三是要以专业化队伍抓好规范化,加强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优化人员知识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执行高效、精通业务的专业化采购队伍。四是要以电子化助推规范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完善采购人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编标、网上投标和网上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
第四,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发挥政策功能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目标,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为此,要完善政策功能的制度体系,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具体措施,提高制度办法的可操作性;要在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确保政府采购的数量和份额;要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技术改造等关联行业多、社会影响大以及直接惠及民生的重大项目中积极落实政策功能;要借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规模大、示范效应强、作用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五,要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有效的监管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保障。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采购中心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优化采购程序、操作流程和工作分工,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媒体、公众监督政府集中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