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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田企业员工罢工等事件,近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许多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主对员工的剥削是导致两件事发生的原因,这种观点是有其合理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的确存在剥削现象,但就现在生产力状况而言,我们无法根除它,所以我们只能用科学而理智的态度来对待现在社会中的剥削现象,以便我们更好的对私营企业中的剥削现象进行监督、规范和引导
关键词:剥削;私营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232-01
一、马克思主义对剥削问题的研究
剥削,在政治经济学著作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中对剥削作了解释,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剥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进行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按劳动力的价值支付给劳动者;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发挥作用所创造的价值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这个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的剥削采取了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而剩余价值率是工人受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因此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剥削率。剩余价值率一方面可以由剩余价值m和可变资本v之比来表示,剩余价值m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也可以叫剥削价值,可变资本v是工人的必要劳动创造的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所以说剩余价值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另一方面,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剥削率还可以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来表示,但由于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于是马克思又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以此来揭示工资的本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所以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今天我们研究私营企业的剥削现象仍然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二、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从本田企业员工罢工,以及社会上频繁出现的私营企业主拖欠员工工资,体罚,殴打,残酷折磨员工的现象,这些都证明了在我国私营企业中存在着剥削的现象。在采访本田企业的员工表示“他们每天都在拼命的工作,但工资却很少,每个月基本工资只有700-900元,如果加上无休止的加班每个月最多也才能拿到1200元的工资”,我们无法想象在广州那样一个消费如此高的城市里,1200元的工资又能做什么,如此严重的剥削现象让我们的员工怎么能承受,所以说,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将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然而我们不能只看到剥削带给人们的消极一面,我们也要看到它的积极的一面。第一私营企业的存在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私营企业已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第二缓解就业压力。随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毕业大学生的不断增加,就业问题已成为了整个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企业事业单位无法容量如此庞大的就业人数下,私营企业就成为了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第三私营企业的存在,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市场主体中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他们之间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因此,国有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不被私营企业所打败,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自己各方面的改革,提高经济效率。
尽管剥削在某些方面是利国,利民的,但我们也知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消灭剥削的,当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剥削就会被消灭掉,从而,实现全体人们的共同富裕。所以,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剥削这一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
三、对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剥削现象要进行监督、规范和引导
尽管我國现阶段私营企业中存在剥削现象有其合理性,但并不意味着剥削这种行为可以不受约束自由地存在和发展,恰恰相反,我们在鼓励私营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对私营企业中的剥削现象进行监督、规范和引导。
(一)对超过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剥削现象要给予坚决的反对和打击。国家和政府要对私营企业中员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加以规范和保障。对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条件恶劣、拖欠员工工资和残酷折磨员工等非法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处。而我们政府往往在这方面是疏漏于管理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私营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管理,几乎不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往往认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解决本地区就业问题,如果政府加以干涉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因此也就忽视的对企业员工的保护,助长的私营企业主对员工的剥削,所以政府部门一定要发挥监督的作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剥削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我国的劳动者,往往是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他们普遍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一旦遇到劳资问题,他们就显的束手无策,常常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因此,要培养全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性,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往往无法可依,让许多私营企业主钻了法律的空子,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所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减少剥削,缩短收入差距。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在私营企业中,私营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贫富悬殊在不断加深。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劳资用于消费的收入差距为20倍左右,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控制,就会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举措之一就是减少剥削,增加劳动者收入。国家可以加大税收力度,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办法,把收入差距缩小到最小化,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总之,只有正确地对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剥削现象,把剥削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好相应的社会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作者简介:尚明月,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关键词:剥削;私营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232-01
一、马克思主义对剥削问题的研究
剥削,在政治经济学著作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中对剥削作了解释,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剥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进行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按劳动力的价值支付给劳动者;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发挥作用所创造的价值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这个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的剥削采取了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而剩余价值率是工人受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因此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剥削率。剩余价值率一方面可以由剩余价值m和可变资本v之比来表示,剩余价值m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也可以叫剥削价值,可变资本v是工人的必要劳动创造的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所以说剩余价值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另一方面,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剥削率还可以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来表示,但由于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于是马克思又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以此来揭示工资的本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所以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今天我们研究私营企业的剥削现象仍然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二、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
从本田企业员工罢工,以及社会上频繁出现的私营企业主拖欠员工工资,体罚,殴打,残酷折磨员工的现象,这些都证明了在我国私营企业中存在着剥削的现象。在采访本田企业的员工表示“他们每天都在拼命的工作,但工资却很少,每个月基本工资只有700-900元,如果加上无休止的加班每个月最多也才能拿到1200元的工资”,我们无法想象在广州那样一个消费如此高的城市里,1200元的工资又能做什么,如此严重的剥削现象让我们的员工怎么能承受,所以说,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将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然而我们不能只看到剥削带给人们的消极一面,我们也要看到它的积极的一面。第一私营企业的存在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私营企业已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第二缓解就业压力。随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毕业大学生的不断增加,就业问题已成为了整个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企业事业单位无法容量如此庞大的就业人数下,私营企业就成为了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第三私营企业的存在,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市场主体中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他们之间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因此,国有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不被私营企业所打败,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自己各方面的改革,提高经济效率。
尽管剥削在某些方面是利国,利民的,但我们也知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消灭剥削的,当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剥削就会被消灭掉,从而,实现全体人们的共同富裕。所以,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剥削这一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
三、对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剥削现象要进行监督、规范和引导
尽管我國现阶段私营企业中存在剥削现象有其合理性,但并不意味着剥削这种行为可以不受约束自由地存在和发展,恰恰相反,我们在鼓励私营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对私营企业中的剥削现象进行监督、规范和引导。
(一)对超过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剥削现象要给予坚决的反对和打击。国家和政府要对私营企业中员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加以规范和保障。对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条件恶劣、拖欠员工工资和残酷折磨员工等非法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处。而我们政府往往在这方面是疏漏于管理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私营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管理,几乎不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往往认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解决本地区就业问题,如果政府加以干涉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因此也就忽视的对企业员工的保护,助长的私营企业主对员工的剥削,所以政府部门一定要发挥监督的作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剥削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我国的劳动者,往往是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他们普遍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一旦遇到劳资问题,他们就显的束手无策,常常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因此,要培养全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性,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往往无法可依,让许多私营企业主钻了法律的空子,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所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减少剥削,缩短收入差距。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在私营企业中,私营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贫富悬殊在不断加深。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劳资用于消费的收入差距为20倍左右,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控制,就会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举措之一就是减少剥削,增加劳动者收入。国家可以加大税收力度,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办法,把收入差距缩小到最小化,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总之,只有正确地对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剥削现象,把剥削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好相应的社会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作者简介:尚明月,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