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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甲午馬年,意味著澳門步入一個車馬盈門的農曆年,春節假期,每日數十萬入境旅客湧入澳門,各大口岸景點無不是人潮湧動,車水馬龍的一片旺景背後,更多的挑戰亦迎來面來:承載力超錶 備受考驗;黃的續約 大跌眼鏡;澳廣視換人 絶非壞事;桃花崗案 翻案在望……
承載力超錶 備受考驗
1月31日,澳門全城迎來馬年春節。民署一早於全澳不同景點裝飾馬年生肖燈飾,令澳門小城到處一派新年喜慶氛圍。居民忙碌一年,終於可放下手上工作,家家戶戶笑口迎新歲。據統計局數據,年初一至初六(內地黃金周假期)錄得逾1百萬人次入境。大年初二起,陸續有大批遊客湧到澳門度新歲,以致各口岸無不人頭湧湧,各景點及新馬路議事亭、板樟堂、賣草地,以及大三巴牌坊一帶,再度爆满人潮,見人難見景,遊客所經之處,無不是人潮墟冚,手信店水泄不通,大小食肆不是關門大吉,就是門前大排長籠,使得來澳門旅客身心備受考驗。
今年當局吸取去年春節期間因旅客激增而接待不足的壓力,故採取了系列措施作好應對,如在口岸設分流通道,及新馬路、南灣街、舊法院一帶行人道上安裝膠圍欄,並適時作單向放行人潮管制,及加派警察在各景點、購物區維持秩序和疏導人群。現場所見,這些臨時措施的確是解方的良藥,潮水式的人流都規規矩矩地按警方的指示,分流向周邊各個景點商舖,值得讚揚。不過,這種迫不得已的臨時措施,雖及時管住了人流,避免了更大範圍的混亂,卻同時令遊人花更多的時間困在人流隊伍中,累壞了一大批拖兒帶女的家團遊客了。“大過年的跑來澳門旅遊,誰知是干排隊,累死了”“等不到的士,也上不了巴士”“買不到飯吃“ “找不到厠所”“想拍照都沒有機會”……這些都是來澳門過春節的遊客的最普遍的心聲,折射出遊客對澳門承載力不足而怨聲載道己是現實。
承載力一詞,不是澳門獨有的標簽,在內地著名旅遊景點,在國際旅遊城市香港,同樣存在著質疑城市承載力的社會議題,但以澳門這座微型旅遊城市而言,地方小,景點少,旅遊設施少……等等“先天不足”的缺限是人人皆知,光以求量不求質的粗放型旅遊發展,必會走上不歸路。儘管2003年賭權開放以來,一間又一間國際級水準的品牌酒店綜合度假村紛紛落成,但實質上適合遊客的旅遊休閒設施鮮見,所以頂多只可用“賭場遍地開花”來形容。若以香港這座國際金融大都市比較,擁有全球第三大主題樂園迪士尼及海洋公園,吸引著海內外遊客慕名而來,但反觀打著“休間旅遊旗幟”的澳門只有驕人的賭收數字,卻不見有什麼大小遊樂園,更沒有世界著名的主題公園,慚愧得可用“一無所成”來形容特區在推動休閒旅遊方面的貢獻。試想,遊人是來休閒旅遊的,休閒不成,反而要飽受各種出行吃喝拉撒的基本生理需求也解決不了的問題,又如何奢求享受一趟世界級的旅遊休閒之旅呢?
鑑於此,這就難免讓人更加擔心,究竟特區官員有何法寶處理承載力不足而令遊客不爽的現況?若長此以往,不正視不重視這些旅遊服務配套問題,恐怕連中央賜給的澳門世界旅遊休間中心的定位也只會是漸行漸遠!
黃的再續約 大跌眼鏡
2月7日,宏益電召的士股份有限公司(宏益)獲交通事務局批准,以過渡期形式繼續營運九個月,期間,該公司六成特別的士以純電召形式提供服務,餘下四成的士逐步過渡至全面提供相關服務。乘客只可透過電召方式使用黃的服務,不能以揚手形式截停及搭乘。為配合“黃的”的服務,交通局於澳門半島及離島不同區份的11個地點設置特別的士候召站:澳門半島的筷子基綠楊花園、黑沙環衛生中心、聖心學校、塔石體育館、澳門鏡湖醫院、山頂醫院、凱泉灣及皇朝誠豐商業中心;氹仔湖畔大廈、氹仔鏡湖醫院,以及石排灣公屋群。
不過,這份由交通局與“黃的”逹成以過渡期形式繼續營運九個月的合約突如其來,讓社會各界都幾乎大跌眼鏡。有意見擔心,當下澳門的士服務行業廣為市民和遊客詬病,當局容許“純電召”與“混合式”兩種經營模式的的士服務在市面行走,當局有何監察機制以保證“黃的”司機遵照規則行車載客?而據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踢爆,當局從未就“黃的”續約方案在委員會內諮詢討論,亦沒開記者會說明,故質疑是黑箱作業甚至是另藏玄機。對此,有立法會議員亦表示,對相關合約及條款表示失望,以現時的士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只有六成“黃的”應召提供純電召服務,明顯違背政府對市民的承諾,更促請有關方面確保六成的“黃的”能夠全部到位提供服務,同時,要著手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競爭者,並增加續約條文的透明度。
誠然,坊間多年來對“黃的”服務有怨言,其中最大意見是電召後無的士到位服務,這樣的服務質素完全與政府所簽署的合約精神背道而馳。而按照政府當年簽署合約的初衷,只要有電召的士需求,一百部有合約的“黃的”應該全部出街服務市民,但現實中備受爭議的正是“黃的”有冇的士出車的問題,以至部分私人“黑的”亦兼做起電召的士服務。究其根源,實是電召公司不能履行其責任及提供服務,而當局又採取放任不管的官僚作風,既沒有監管,更沒有罰則,以至的士服務這一範疇長期以來呈現冇王管的狀態,試想,又何以期望“黃的”會按照合約精神,提供到位的的士服務呢?
最為社會不解的是,交通局何以三度接受一間從未逹標的電召公司的續約要求,當中只須六成的士提供純電召服務,其餘則在九個月內逐步過渡至純電召,有關部門應該向社會公佈理據,以釋民眾疑慮。從長遠來看,最重要的,是有必要開放電召的士市場,引入更多有意競投者競投牌照,透過競爭令電召服務得以改善和提升,才能達到真正的公交優先政策。
澳廣視換人 絶非壞事
原本於2月底屆滿的澳廣視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於2月11日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政府仍沒有要求他離任澳廣視,也沒有提出續任。但是當晚七時政府發出新聞稿聲稱:“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於二月五日提出在本月底任期屆滿時辭去上述職務。經審慎研究,行政長官尊重並接受梁金泉的請辭。”此消息一經公佈,令社會各界尤其是媒體界極為關注,連日登上多份報章頭版,致使事件迅即在本澳各大媒體掀起輿論風波,經過數日發酵,愈演愈烈。 外界頗為關心的是,梁金泉何以在透露政府有意將澳廣視大樓遷入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區的消息後,突然被“滅聲”?難道當中涉有其他錯綜複雜的工作失誤?因為純粹是因工作能力而不再續約的話,以梁金泉在位三年的政績作評價,尚可以“謹言慎行不過不失”來形容,按特區政府的官場規則,定不會是引致被炒的理由。更令人關注的是,新接任人選、現任旅遊局副局長白文浩,會否令澳廣視倒退回只為體現長官意志的官方喉舌?
面對澳廣視掌舵人離任而引起的種種社會猜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也特別重申,新聞自由是澳門的核心價值之一,特區政府堅持新聞自由,從沒干預新聞自由,將來也不會讓新聞自由這個核心價值消退。不過,這樣似乎也並未能打消輿情的進一步演進。
回看當事人梁金泉之前的所作所為,如回應記者訪問時表示:“會尊重委託人,也樂意把決定權歸還給政府,假如政府繼續委託我,當然會繼續下去。政府若不委任,我又不會戀棧的。”顯然,這位來自商界的媒體一哥,直至政府公佈接受其請辭的新聞後,其本人對於澳廣視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職務仍舊是持有強烈的留戀之意的,否則,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藉傳媒之口透露心跡了。這也是令人覺得梁金泉不獲續約似乎有內情的蛛絲馬跡,難怪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亦罕有地高調就此作出一項“抨擊政府處理澳廣視人事問題上干預新聞自由”的聲明,要求政府就是次澳廣視高層人士調動作出說明理由。
總體看整件事件,梁金泉的退出已成定局,除非有奇蹟的出現,才有可能推倒重來,改變現任澳廣視董事會主席、旅遊局副局長白文浩被選為梁金泉接班人的事實。至於多家媒體所報導的白文浩能否稱職之事,筆者認為,目前各種對白文浩的指責和懷疑都是杞人憂天。尤記上月中旬於政府總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記者詢問其心目中的新聞自由是甚麼?白文浩先以“新聞界較他更了解新聞自由”作回應,繼而話峰一轉稱:“身為公司的一份子,自我評價是較不準確的,要聽市民的意見。”僅此細節已彰顯其非常高超的公關應對技巧,這些不僅是官員必備的技巧,更是媒體掌舵人所必要具備的心理質素。正如譚主任所言,“白文浩已兼任澳廣視董事多年,對公司運作很熟識,而且他在旅遊局也做出許多有目共睹的成績。全職做澳廣視執委會主席,會對本澳構建‘一個中心、一個平臺’是很有幫助。”筆者也相信,以其專業和能力為澳廣視帶來一番新氣象也不是難事。
桃花崗案 翻案在望
2月26日,檢察院公佈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和平佔領”桃花崗的商人丁文禮,“故意提出不符合事實的虛假陳述,以表面合法的程序不當地獲取該地段業權,再將之轉賣謀取巨額金錢利益”,決定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對丁文禮提出刑事檢控。初級法院已排期案件於五月中開庭審理。至此,數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的桃花崗案,有望在今年中得到最終解決。
據檢察院透露,位於羅約翰神父街與蓮莖圍對開的桃花崗地段,是於一九○三年底由一名李姓人士購入,並成功在澳葡政府登記為私人土地業主。李業主其後不知所終,該幅空地處於閑置狀況。直至六、七十年代多名攤販進駐該處,售賣炒粉麵、布匹成衣、拜神用品、中式餅食、咖啡檔。2000年12月,丁姓商人向初級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聲稱在1977年買入桃花崗地段,2004年成功獲法院確認“和平佔有”地權,及後於2012年6月將地皮售予羅盛宗,但羅收地不果,並向攤販索償一百萬賠償費,攤販遂向檢察院檢舉,質疑丁文禮涉嫌偽造租單等證據使法院相信其長期以業主身份收租。如今,檢察院決定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對丁文禮提出刑事檢控的消息傳開,多年來因桃花崗案受影響的一眾攤販形容:陽光照進了桃花崗,希望司法機關秉公處理,實事求是,還桃花崗真正的正義,將壞人繩之於法。據報導,案件的主角丁文禮近年名氣日盛,皆因涉不少有爭議的事件,如傳其兒子為歐文龍曾提拔的舊部下,並曾涉偽造文件而被迫離開工務局公職。多年來丁文禮從事收購唐樓及買賣舊區細面積地皮,除了“和平佔有”桃花崗,上月被工務局叫停的渡船街一號,以及草堆街80號被文化局以3600萬收購也是其一手策劃的“傑作”。
多年以來,桃花崗案之所以引來極大的關注,以及媒體的持續報導,不在“和平佔有”案件本身,而在於桃花崗在澳門人心目中的地位。在很多澳門居民的心目中,桃花崗是見證著澳門六、七十年代人文風情的一段歷史,如今,民風民俗保留仍舊,周邊的攤販亦依舊,難得的是亦傳承著澳門人守望相助的精神。而在廣大民眾所關注的桃花崗案事件上,倘若桃花崗“被消失”了,象徵著澳門買少見少的人情味的進一步消失,更是澳門司法不公義的體現。可以說,桃花崗案不僅僅是發展商與釘子戶之爭,而是一場“司法公義”之戰。
檢察院經過長期深入調查,證實有人“虛假證言罪”騙桃花崗私有地,並正式對其提起刑事檢控,雖是遲來的春天,能否將涉嫌丁姓商人定罪而繩之以法,距離結案暫時尚早,但公義自在人心,相信桃花崗案定能翻案,重拾社會對“澳門還有社會公義和道德”的信心!從這一意義來看,足以鼓勵人心!而在桃花崗案中,多年來一眾年紀老邁的攤販不畏霸權,仍然堅守在桃花崗,不斷四處奔走,協助搜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出控訴,這種追求公義的精神更為可敬!
承載力超錶 備受考驗
1月31日,澳門全城迎來馬年春節。民署一早於全澳不同景點裝飾馬年生肖燈飾,令澳門小城到處一派新年喜慶氛圍。居民忙碌一年,終於可放下手上工作,家家戶戶笑口迎新歲。據統計局數據,年初一至初六(內地黃金周假期)錄得逾1百萬人次入境。大年初二起,陸續有大批遊客湧到澳門度新歲,以致各口岸無不人頭湧湧,各景點及新馬路議事亭、板樟堂、賣草地,以及大三巴牌坊一帶,再度爆满人潮,見人難見景,遊客所經之處,無不是人潮墟冚,手信店水泄不通,大小食肆不是關門大吉,就是門前大排長籠,使得來澳門旅客身心備受考驗。
今年當局吸取去年春節期間因旅客激增而接待不足的壓力,故採取了系列措施作好應對,如在口岸設分流通道,及新馬路、南灣街、舊法院一帶行人道上安裝膠圍欄,並適時作單向放行人潮管制,及加派警察在各景點、購物區維持秩序和疏導人群。現場所見,這些臨時措施的確是解方的良藥,潮水式的人流都規規矩矩地按警方的指示,分流向周邊各個景點商舖,值得讚揚。不過,這種迫不得已的臨時措施,雖及時管住了人流,避免了更大範圍的混亂,卻同時令遊人花更多的時間困在人流隊伍中,累壞了一大批拖兒帶女的家團遊客了。“大過年的跑來澳門旅遊,誰知是干排隊,累死了”“等不到的士,也上不了巴士”“買不到飯吃“ “找不到厠所”“想拍照都沒有機會”……這些都是來澳門過春節的遊客的最普遍的心聲,折射出遊客對澳門承載力不足而怨聲載道己是現實。
承載力一詞,不是澳門獨有的標簽,在內地著名旅遊景點,在國際旅遊城市香港,同樣存在著質疑城市承載力的社會議題,但以澳門這座微型旅遊城市而言,地方小,景點少,旅遊設施少……等等“先天不足”的缺限是人人皆知,光以求量不求質的粗放型旅遊發展,必會走上不歸路。儘管2003年賭權開放以來,一間又一間國際級水準的品牌酒店綜合度假村紛紛落成,但實質上適合遊客的旅遊休閒設施鮮見,所以頂多只可用“賭場遍地開花”來形容。若以香港這座國際金融大都市比較,擁有全球第三大主題樂園迪士尼及海洋公園,吸引著海內外遊客慕名而來,但反觀打著“休間旅遊旗幟”的澳門只有驕人的賭收數字,卻不見有什麼大小遊樂園,更沒有世界著名的主題公園,慚愧得可用“一無所成”來形容特區在推動休閒旅遊方面的貢獻。試想,遊人是來休閒旅遊的,休閒不成,反而要飽受各種出行吃喝拉撒的基本生理需求也解決不了的問題,又如何奢求享受一趟世界級的旅遊休閒之旅呢?
鑑於此,這就難免讓人更加擔心,究竟特區官員有何法寶處理承載力不足而令遊客不爽的現況?若長此以往,不正視不重視這些旅遊服務配套問題,恐怕連中央賜給的澳門世界旅遊休間中心的定位也只會是漸行漸遠!
黃的再續約 大跌眼鏡
2月7日,宏益電召的士股份有限公司(宏益)獲交通事務局批准,以過渡期形式繼續營運九個月,期間,該公司六成特別的士以純電召形式提供服務,餘下四成的士逐步過渡至全面提供相關服務。乘客只可透過電召方式使用黃的服務,不能以揚手形式截停及搭乘。為配合“黃的”的服務,交通局於澳門半島及離島不同區份的11個地點設置特別的士候召站:澳門半島的筷子基綠楊花園、黑沙環衛生中心、聖心學校、塔石體育館、澳門鏡湖醫院、山頂醫院、凱泉灣及皇朝誠豐商業中心;氹仔湖畔大廈、氹仔鏡湖醫院,以及石排灣公屋群。
不過,這份由交通局與“黃的”逹成以過渡期形式繼續營運九個月的合約突如其來,讓社會各界都幾乎大跌眼鏡。有意見擔心,當下澳門的士服務行業廣為市民和遊客詬病,當局容許“純電召”與“混合式”兩種經營模式的的士服務在市面行走,當局有何監察機制以保證“黃的”司機遵照規則行車載客?而據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踢爆,當局從未就“黃的”續約方案在委員會內諮詢討論,亦沒開記者會說明,故質疑是黑箱作業甚至是另藏玄機。對此,有立法會議員亦表示,對相關合約及條款表示失望,以現時的士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只有六成“黃的”應召提供純電召服務,明顯違背政府對市民的承諾,更促請有關方面確保六成的“黃的”能夠全部到位提供服務,同時,要著手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競爭者,並增加續約條文的透明度。
誠然,坊間多年來對“黃的”服務有怨言,其中最大意見是電召後無的士到位服務,這樣的服務質素完全與政府所簽署的合約精神背道而馳。而按照政府當年簽署合約的初衷,只要有電召的士需求,一百部有合約的“黃的”應該全部出街服務市民,但現實中備受爭議的正是“黃的”有冇的士出車的問題,以至部分私人“黑的”亦兼做起電召的士服務。究其根源,實是電召公司不能履行其責任及提供服務,而當局又採取放任不管的官僚作風,既沒有監管,更沒有罰則,以至的士服務這一範疇長期以來呈現冇王管的狀態,試想,又何以期望“黃的”會按照合約精神,提供到位的的士服務呢?
最為社會不解的是,交通局何以三度接受一間從未逹標的電召公司的續約要求,當中只須六成的士提供純電召服務,其餘則在九個月內逐步過渡至純電召,有關部門應該向社會公佈理據,以釋民眾疑慮。從長遠來看,最重要的,是有必要開放電召的士市場,引入更多有意競投者競投牌照,透過競爭令電召服務得以改善和提升,才能達到真正的公交優先政策。
澳廣視換人 絶非壞事
原本於2月底屆滿的澳廣視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於2月11日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政府仍沒有要求他離任澳廣視,也沒有提出續任。但是當晚七時政府發出新聞稿聲稱:“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於二月五日提出在本月底任期屆滿時辭去上述職務。經審慎研究,行政長官尊重並接受梁金泉的請辭。”此消息一經公佈,令社會各界尤其是媒體界極為關注,連日登上多份報章頭版,致使事件迅即在本澳各大媒體掀起輿論風波,經過數日發酵,愈演愈烈。 外界頗為關心的是,梁金泉何以在透露政府有意將澳廣視大樓遷入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區的消息後,突然被“滅聲”?難道當中涉有其他錯綜複雜的工作失誤?因為純粹是因工作能力而不再續約的話,以梁金泉在位三年的政績作評價,尚可以“謹言慎行不過不失”來形容,按特區政府的官場規則,定不會是引致被炒的理由。更令人關注的是,新接任人選、現任旅遊局副局長白文浩,會否令澳廣視倒退回只為體現長官意志的官方喉舌?
面對澳廣視掌舵人離任而引起的種種社會猜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也特別重申,新聞自由是澳門的核心價值之一,特區政府堅持新聞自由,從沒干預新聞自由,將來也不會讓新聞自由這個核心價值消退。不過,這樣似乎也並未能打消輿情的進一步演進。
回看當事人梁金泉之前的所作所為,如回應記者訪問時表示:“會尊重委託人,也樂意把決定權歸還給政府,假如政府繼續委託我,當然會繼續下去。政府若不委任,我又不會戀棧的。”顯然,這位來自商界的媒體一哥,直至政府公佈接受其請辭的新聞後,其本人對於澳廣視常務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職務仍舊是持有強烈的留戀之意的,否則,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藉傳媒之口透露心跡了。這也是令人覺得梁金泉不獲續約似乎有內情的蛛絲馬跡,難怪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亦罕有地高調就此作出一項“抨擊政府處理澳廣視人事問題上干預新聞自由”的聲明,要求政府就是次澳廣視高層人士調動作出說明理由。
總體看整件事件,梁金泉的退出已成定局,除非有奇蹟的出現,才有可能推倒重來,改變現任澳廣視董事會主席、旅遊局副局長白文浩被選為梁金泉接班人的事實。至於多家媒體所報導的白文浩能否稱職之事,筆者認為,目前各種對白文浩的指責和懷疑都是杞人憂天。尤記上月中旬於政府總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記者詢問其心目中的新聞自由是甚麼?白文浩先以“新聞界較他更了解新聞自由”作回應,繼而話峰一轉稱:“身為公司的一份子,自我評價是較不準確的,要聽市民的意見。”僅此細節已彰顯其非常高超的公關應對技巧,這些不僅是官員必備的技巧,更是媒體掌舵人所必要具備的心理質素。正如譚主任所言,“白文浩已兼任澳廣視董事多年,對公司運作很熟識,而且他在旅遊局也做出許多有目共睹的成績。全職做澳廣視執委會主席,會對本澳構建‘一個中心、一個平臺’是很有幫助。”筆者也相信,以其專業和能力為澳廣視帶來一番新氣象也不是難事。
桃花崗案 翻案在望
2月26日,檢察院公佈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和平佔領”桃花崗的商人丁文禮,“故意提出不符合事實的虛假陳述,以表面合法的程序不當地獲取該地段業權,再將之轉賣謀取巨額金錢利益”,決定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對丁文禮提出刑事檢控。初級法院已排期案件於五月中開庭審理。至此,數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的桃花崗案,有望在今年中得到最終解決。
據檢察院透露,位於羅約翰神父街與蓮莖圍對開的桃花崗地段,是於一九○三年底由一名李姓人士購入,並成功在澳葡政府登記為私人土地業主。李業主其後不知所終,該幅空地處於閑置狀況。直至六、七十年代多名攤販進駐該處,售賣炒粉麵、布匹成衣、拜神用品、中式餅食、咖啡檔。2000年12月,丁姓商人向初級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聲稱在1977年買入桃花崗地段,2004年成功獲法院確認“和平佔有”地權,及後於2012年6月將地皮售予羅盛宗,但羅收地不果,並向攤販索償一百萬賠償費,攤販遂向檢察院檢舉,質疑丁文禮涉嫌偽造租單等證據使法院相信其長期以業主身份收租。如今,檢察院決定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對丁文禮提出刑事檢控的消息傳開,多年來因桃花崗案受影響的一眾攤販形容:陽光照進了桃花崗,希望司法機關秉公處理,實事求是,還桃花崗真正的正義,將壞人繩之於法。據報導,案件的主角丁文禮近年名氣日盛,皆因涉不少有爭議的事件,如傳其兒子為歐文龍曾提拔的舊部下,並曾涉偽造文件而被迫離開工務局公職。多年來丁文禮從事收購唐樓及買賣舊區細面積地皮,除了“和平佔有”桃花崗,上月被工務局叫停的渡船街一號,以及草堆街80號被文化局以3600萬收購也是其一手策劃的“傑作”。
多年以來,桃花崗案之所以引來極大的關注,以及媒體的持續報導,不在“和平佔有”案件本身,而在於桃花崗在澳門人心目中的地位。在很多澳門居民的心目中,桃花崗是見證著澳門六、七十年代人文風情的一段歷史,如今,民風民俗保留仍舊,周邊的攤販亦依舊,難得的是亦傳承著澳門人守望相助的精神。而在廣大民眾所關注的桃花崗案事件上,倘若桃花崗“被消失”了,象徵著澳門買少見少的人情味的進一步消失,更是澳門司法不公義的體現。可以說,桃花崗案不僅僅是發展商與釘子戶之爭,而是一場“司法公義”之戰。
檢察院經過長期深入調查,證實有人“虛假證言罪”騙桃花崗私有地,並正式對其提起刑事檢控,雖是遲來的春天,能否將涉嫌丁姓商人定罪而繩之以法,距離結案暫時尚早,但公義自在人心,相信桃花崗案定能翻案,重拾社會對“澳門還有社會公義和道德”的信心!從這一意義來看,足以鼓勵人心!而在桃花崗案中,多年來一眾年紀老邁的攤販不畏霸權,仍然堅守在桃花崗,不斷四處奔走,協助搜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出控訴,這種追求公義的精神更為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