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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是美国著名南方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之一。自出版以来,国内外的专家与学者主要从哥特式写作风格、象征手法、人物形象以及女性主义等角度探讨这篇小说,而本文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中的人格构造理论解读《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从中揭露造成艾米丽从天使沦为杀人凶手的心理变化过程,从而更透彻地理解艾米丽的性格以及小说的主旨,为后来的读者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精神分析法;人格构造;艾米丽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罗春芳(1990-),女,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第二作者黃莹,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5--02
1、引言
《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由于福克纳深受家庭传统和南方风土人情的影响,他的作品中有南方人特有的幽默感,深入刻画黑人与白人的地位和矛盾等敏感问题,描绘出惟妙惟肖的南方人形象。该小说以内战后美国南方社会变迁为背景, 讲述了贵族后裔艾米丽小姐充满悲剧的一生。多年来,国内外的专家与学者主要从哥特式写作风格、象征手法、人物形象分析以及女性主义等角度探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极大地加深了读者对这部小说的印象。但是,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角度解读艾米丽心理和人格结构的目前还寥寥无几。因此,本文试图从弗洛伊德的人格构造理论来探析艾米丽的心路历程,揭示艾米丽从天使变成杀人犯的心理变化以及心理斗争。
2、精神分析法人格构造理论概述
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人格被视为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内部心理机制决定着一个人在一切给定情境中的行为特征或行为模式。弗洛伊德认为完整的人格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过程是潜意识的、非道德的,是本能和欲望的体现者,它遵循“唯乐原则”,即追求快乐,逃避痛苦。弗洛伊德说:“我们整个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唯乐原则的调节(弗洛伊德1988:285)”。自我意识结构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适应发展起来的,是本我与外部世界的中介。自我代表理性,它感受外界影响,满足本能要求,按“现实原则”活动;超我,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它反过来又监督自我的活动,弗洛伊德指出:“超我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冲动或人类生活的较高尚行为的主体(弗洛伊德1987:52)”。在弗洛伊德看来,正常情况下,这三个部分是统一的,相互协调的,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但是,当这三者失去平衡发生冲突时,则会产生神经症等失常状态,从而破坏人格的正常发展。(弗洛伊德,2011)。
3、艾米丽
3.1艾米丽是超我的化身
在弗洛伊德看来,“自我典范的根源是来自超越父母的更高级权力”(弗洛伊德,2011),“自我典范”也就是超我。那么,这种更高级权力是什么呢。弗洛伊德在他的《自我与本我》中指出,宗教、道德和社会感情——人的高级方面的主要因素(弗洛伊德,2011),也就是说,超我的根源是宗教、道德和社会感情。在小说中,艾米丽从小与父亲生活在一起,而父亲是当时社会父权制的代表,艾米丽小姐在父亲去世以前一直都被这种父权制度和当时盛行的清教思想压抑着、控制着,这个时候,她人格构造中的超我起主要作用,她的生活及心理被超我牢牢地控制着,超我是生活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偏差。正如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身材苗条、一袭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站在背景,她的父亲叉开腿的侧影在前景,背对艾米丽,手握一根马鞭,一扇向后的前门框住了他们俩的身影”(青闰等 2013: 67)。这正是父权思想的典型刻画。艾米丽小姐如身上的白衣一样纯洁,没有任何自己的思想,因为她的父亲在她前面拿着马鞭,一旦她偏离轨道,马鞭就会朝自己身上飞来。因此她只能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和冲动,规规矩矩地生活在父权制的道德约束之下。这种道德压迫和束缚如此强大,导致以“快乐为原则”的本我被超我牢牢地控制着。这时候的艾米丽就是超我的化身,正如在镇上人的眼里一样,是“一种传统,一种责任,一座丰碑”(青闰等 2013: 55),而不是一个人。
3.2艾米丽本我的苏醒
父亲死后,艾米丽小姐仍然受着父亲的影响,“壁炉前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立着艾米丽小姐的父亲的炭笔画像”(青闰等 2013: 59),这说明她依然生活在父权思想的控制之下。但是,失去了父亲的管制,这时候她人格中的超我已经开始渐渐衰弱,本我开始逐渐苏醒。艾米丽开始听从自己内心深处被长久压抑的欲望,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们再次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剪短,看上去像一个少女”(青闰等 2013: 65),这表明艾米丽要告别过去开启新生活。于是,当荷默·巴伦来到镇上修路时,艾米丽小姐就爱上他了。荷默是来自北方的工人,地位卑微,但艾米丽依然每个星期天下午和他驾车出游,穿过议论纷纷的人群。艾米丽虽然知道这种做法有失教养,不合道德,但是这个时候她已经被快乐冲昏头脑了。欲望被压抑得太久,一旦释放,将一发不可收拾。她人格中的本我已经战胜了超我,道德和宗教信仰被抛诸脑后。但为了与现实世界妥协,以现实为原则的自我使得艾米丽想通过结婚的方式与荷默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但荷默却说自己喜欢的是男人并且拒绝了艾米丽的心意。艾米丽小姐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只好采取极端的手段毒死了荷默,让他永远的留在自己身边。在本我欲望的驱动下,艾米丽不顾颜面、罔顾纲常想和荷默在一起,却惨遭拒绝,颜面尽失。加上她内心深处的超我又在狠狠地折磨她,指责她,因此她最后在本我与超我的斗争中选择了变态的方式来守住自己的爱情。这一战,她的本我打败了超我,因此她从纯洁的天使变成了丑陋的杀人凶手。 3.3艾米丽的自我和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
弗洛伊德认为,自我代表可以称作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们与含有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 (弗洛伊德,2011)。以“现实为原则”的自我,努力地在现实世界中寻找让本我的欲望得到发泄的方法同时又符合超我的道德要求。艾米丽的父亲在世时,受强大的超我的道德约束,艾米丽的本我欲望被控制着,即使父亲赶走了她所有的追求者,她的本我也不敢反抗,因为那时的她由于父权制度的控制,只能按照当时社会对女人的要求清心寡欲地活着,她人格中的超我压抑着本我,支配着自我,因此这个时候艾米丽的自我在现实世界中听从着超我的指挥与要求,这是自我对本我的一种保护,同时自我随时找机会满足本我的需求。因此,在父亲去世之后,自我释放了本我,艾米丽开始追求自己的爱情和自由。但是,镇上的人却以“贵人举止”和“传统的责任和义务”等道德标准要求艾米丽压抑自己的本我,恢复成原来的超我化身。然而,艾米丽的本我被压抑得太久了,释放之后无法控制,最后走到了极端——杀害了荷默。经历了超我和本我各自强大的控制之后,艾米丽的自我渐渐开始可以协调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了。她不再任意听从本我对快乐的需求,去爱上其他的男人,而是把自己常年累月地锁在房子中。她也不像父亲在世时那样,只要遵守了超我的道德要求就可以像个淑女一样不愁吃穿地活着。后来的她,为了生活,不得不以“现实世界”为原则,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开始给镇上人的孩子讲授瓷器彩绘课,来挣得每人的二角五分硬币。正如镇上的人所说得那样,“他们终于能怜悯艾米丽了。因为无依无靠,贫困交加,所有她變得有人情味了。现在,她也知道什么是多一分便士就激动万分、少一分便士就大失所望”(青闰等 2013: 59)。没错,艾米丽最终和镇上的人预料的一样了,为了钱,为了生活,不得不放下自己的贵族身份,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则,和别人一样挣钱养活自己。这时候,艾米丽的自我在超我的指导下监督着本我的活动,三者达到了协调和统一。
4、结论
艾米丽小姐刚开始时被道德要求严格地束缚着,习惯了生活在超我的控制之下,父亲的突然去世之后,她的本我得到释放,自我无法协调好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因此听从了本我的欲望走上了极端的道路,杀死爱人荷默。后来,在生活归于平静之后,她的自我渐渐开始以现实为原则,重新用道德标准指导本我的活动,但这与原先的超我化身不一样,因为她不再像原来一样对快乐抱有期待了。通过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的人格构造理论,我们理解了艾米丽小姐为何会从纯洁的天使变成残酷的杀人凶手,她这一切心理变化过程以及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斗争,都是因为当时强大的父权制思想对她整个人格的控制,她不断地斗争和妥协,最终仍然成为了父权制的牺牲品。
参考文献:
[1]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7.
[2]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8.
[3]弗洛伊德. 自我与本我[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青闰,宰倩,闪硕/译著. 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短篇小说精选 (中英对照) 威廉·福克纳[M]. 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3.
[5]朱立元. 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关键词:精神分析法;人格构造;艾米丽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罗春芳(1990-),女,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第二作者黃莹,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5--02
1、引言
《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由于福克纳深受家庭传统和南方风土人情的影响,他的作品中有南方人特有的幽默感,深入刻画黑人与白人的地位和矛盾等敏感问题,描绘出惟妙惟肖的南方人形象。该小说以内战后美国南方社会变迁为背景, 讲述了贵族后裔艾米丽小姐充满悲剧的一生。多年来,国内外的专家与学者主要从哥特式写作风格、象征手法、人物形象分析以及女性主义等角度探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极大地加深了读者对这部小说的印象。但是,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角度解读艾米丽心理和人格结构的目前还寥寥无几。因此,本文试图从弗洛伊德的人格构造理论来探析艾米丽的心路历程,揭示艾米丽从天使变成杀人犯的心理变化以及心理斗争。
2、精神分析法人格构造理论概述
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人格被视为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内部心理机制决定着一个人在一切给定情境中的行为特征或行为模式。弗洛伊德认为完整的人格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过程是潜意识的、非道德的,是本能和欲望的体现者,它遵循“唯乐原则”,即追求快乐,逃避痛苦。弗洛伊德说:“我们整个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唯乐原则的调节(弗洛伊德1988:285)”。自我意识结构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适应发展起来的,是本我与外部世界的中介。自我代表理性,它感受外界影响,满足本能要求,按“现实原则”活动;超我,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它反过来又监督自我的活动,弗洛伊德指出:“超我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冲动或人类生活的较高尚行为的主体(弗洛伊德1987:52)”。在弗洛伊德看来,正常情况下,这三个部分是统一的,相互协调的,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但是,当这三者失去平衡发生冲突时,则会产生神经症等失常状态,从而破坏人格的正常发展。(弗洛伊德,2011)。
3、艾米丽
3.1艾米丽是超我的化身
在弗洛伊德看来,“自我典范的根源是来自超越父母的更高级权力”(弗洛伊德,2011),“自我典范”也就是超我。那么,这种更高级权力是什么呢。弗洛伊德在他的《自我与本我》中指出,宗教、道德和社会感情——人的高级方面的主要因素(弗洛伊德,2011),也就是说,超我的根源是宗教、道德和社会感情。在小说中,艾米丽从小与父亲生活在一起,而父亲是当时社会父权制的代表,艾米丽小姐在父亲去世以前一直都被这种父权制度和当时盛行的清教思想压抑着、控制着,这个时候,她人格构造中的超我起主要作用,她的生活及心理被超我牢牢地控制着,超我是生活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偏差。正如小说所描述的那样,“身材苗条、一袭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站在背景,她的父亲叉开腿的侧影在前景,背对艾米丽,手握一根马鞭,一扇向后的前门框住了他们俩的身影”(青闰等 2013: 67)。这正是父权思想的典型刻画。艾米丽小姐如身上的白衣一样纯洁,没有任何自己的思想,因为她的父亲在她前面拿着马鞭,一旦她偏离轨道,马鞭就会朝自己身上飞来。因此她只能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和冲动,规规矩矩地生活在父权制的道德约束之下。这种道德压迫和束缚如此强大,导致以“快乐为原则”的本我被超我牢牢地控制着。这时候的艾米丽就是超我的化身,正如在镇上人的眼里一样,是“一种传统,一种责任,一座丰碑”(青闰等 2013: 55),而不是一个人。
3.2艾米丽本我的苏醒
父亲死后,艾米丽小姐仍然受着父亲的影响,“壁炉前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立着艾米丽小姐的父亲的炭笔画像”(青闰等 2013: 59),这说明她依然生活在父权思想的控制之下。但是,失去了父亲的管制,这时候她人格中的超我已经开始渐渐衰弱,本我开始逐渐苏醒。艾米丽开始听从自己内心深处被长久压抑的欲望,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们再次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剪短,看上去像一个少女”(青闰等 2013: 65),这表明艾米丽要告别过去开启新生活。于是,当荷默·巴伦来到镇上修路时,艾米丽小姐就爱上他了。荷默是来自北方的工人,地位卑微,但艾米丽依然每个星期天下午和他驾车出游,穿过议论纷纷的人群。艾米丽虽然知道这种做法有失教养,不合道德,但是这个时候她已经被快乐冲昏头脑了。欲望被压抑得太久,一旦释放,将一发不可收拾。她人格中的本我已经战胜了超我,道德和宗教信仰被抛诸脑后。但为了与现实世界妥协,以现实为原则的自我使得艾米丽想通过结婚的方式与荷默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但荷默却说自己喜欢的是男人并且拒绝了艾米丽的心意。艾米丽小姐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只好采取极端的手段毒死了荷默,让他永远的留在自己身边。在本我欲望的驱动下,艾米丽不顾颜面、罔顾纲常想和荷默在一起,却惨遭拒绝,颜面尽失。加上她内心深处的超我又在狠狠地折磨她,指责她,因此她最后在本我与超我的斗争中选择了变态的方式来守住自己的爱情。这一战,她的本我打败了超我,因此她从纯洁的天使变成了丑陋的杀人凶手。 3.3艾米丽的自我和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
弗洛伊德认为,自我代表可以称作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们与含有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 (弗洛伊德,2011)。以“现实为原则”的自我,努力地在现实世界中寻找让本我的欲望得到发泄的方法同时又符合超我的道德要求。艾米丽的父亲在世时,受强大的超我的道德约束,艾米丽的本我欲望被控制着,即使父亲赶走了她所有的追求者,她的本我也不敢反抗,因为那时的她由于父权制度的控制,只能按照当时社会对女人的要求清心寡欲地活着,她人格中的超我压抑着本我,支配着自我,因此这个时候艾米丽的自我在现实世界中听从着超我的指挥与要求,这是自我对本我的一种保护,同时自我随时找机会满足本我的需求。因此,在父亲去世之后,自我释放了本我,艾米丽开始追求自己的爱情和自由。但是,镇上的人却以“贵人举止”和“传统的责任和义务”等道德标准要求艾米丽压抑自己的本我,恢复成原来的超我化身。然而,艾米丽的本我被压抑得太久了,释放之后无法控制,最后走到了极端——杀害了荷默。经历了超我和本我各自强大的控制之后,艾米丽的自我渐渐开始可以协调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了。她不再任意听从本我对快乐的需求,去爱上其他的男人,而是把自己常年累月地锁在房子中。她也不像父亲在世时那样,只要遵守了超我的道德要求就可以像个淑女一样不愁吃穿地活着。后来的她,为了生活,不得不以“现实世界”为原则,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开始给镇上人的孩子讲授瓷器彩绘课,来挣得每人的二角五分硬币。正如镇上的人所说得那样,“他们终于能怜悯艾米丽了。因为无依无靠,贫困交加,所有她變得有人情味了。现在,她也知道什么是多一分便士就激动万分、少一分便士就大失所望”(青闰等 2013: 59)。没错,艾米丽最终和镇上的人预料的一样了,为了钱,为了生活,不得不放下自己的贵族身份,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则,和别人一样挣钱养活自己。这时候,艾米丽的自我在超我的指导下监督着本我的活动,三者达到了协调和统一。
4、结论
艾米丽小姐刚开始时被道德要求严格地束缚着,习惯了生活在超我的控制之下,父亲的突然去世之后,她的本我得到释放,自我无法协调好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因此听从了本我的欲望走上了极端的道路,杀死爱人荷默。后来,在生活归于平静之后,她的自我渐渐开始以现实为原则,重新用道德标准指导本我的活动,但这与原先的超我化身不一样,因为她不再像原来一样对快乐抱有期待了。通过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的人格构造理论,我们理解了艾米丽小姐为何会从纯洁的天使变成残酷的杀人凶手,她这一切心理变化过程以及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斗争,都是因为当时强大的父权制思想对她整个人格的控制,她不断地斗争和妥协,最终仍然成为了父权制的牺牲品。
参考文献:
[1]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7.
[2]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8.
[3]弗洛伊德. 自我与本我[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青闰,宰倩,闪硕/译著. 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短篇小说精选 (中英对照) 威廉·福克纳[M]. 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3.
[5]朱立元. 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