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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全球知名营养类期刊《Nutrition》发表的一篇评估报告,再度引发舆论对食盐加碘问题的关注。该报告采用总膳食研究方法开展了中国居民,以及沿海地区居民的膳食碘摄入量的研究。研究结果最终表明:中国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
评估报告早在2010年就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启动。报告执笔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原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吴永宁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时,有关学者和公众对我国全民食盐加碘策略的科学性和部分沿海地区居民碘摄入可能“过量”及其潜在的健康损害关注度,日益高涨。
尤其在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儿童尿碘中位数(Urinary Iodine Excretion,UIE)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此后,有关停止食盐加碘、碘营养过量的呼声不绝于耳。
为回应诸多质疑,报告即时启动,对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及潜在风险进行了评估。报告中文版于2010年当年发布,此番发布英文版,实则是在国际范围内,对中国继续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必要性,展现了进一步的论证结果。
科学界的这番结论,能否真正打消舆论对碘盐的质疑,尚未知晓。碘盐不仅作为科学问题而存在,更是一项关乎公共健康的公共政策。在社会心理复杂嬗变的情形下,这项政策的接受程度和修订方向,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碘盐致病”说法由来已久
食盐加碘在过去20年间已成为生活常识。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推行。当时,“食用加碘盐,健康全家人”的标语随处可见。
2009年7月31日,广东一家刊物发表封面专题《碘盐致病疑云》,拉开了碘盐风波的序幕。在这次风波中,碘盐从被推崇变成了被质疑。在此篇报道中,甲状腺疾病多年来的频发与全民补碘政策关联在一起,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等问题,被尖锐地提出。
盐,一时间似乎成了潜伏在中国人身边的“隐形杀手”。媒体、专家、学者旋即纷纷介入对“食盐加碘”安全问题的讨论。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均公开提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应该放开无碘盐供应。为印证“碘盐过量致病”说法,山东、浙江、江苏等地轮番公布翔实的数据。而这些地区正是被怀疑碘摄入量过高的地区。
2009年,当时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重点实验室主任卢亦愚提供的一份宁波市调查显示,食盐加碘8年的乡镇比食用未加碘盐的乡镇年均甲状腺疾病发病率明显增高。如宁波市第一医院近年来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就诊人数明显增多,仅2008年8、9两个月,该院因甲状腺疾病就诊的门诊数为670人次。
原浙江省舟山市人民医院张永奎,因在2009年之前多年的门诊中发现甲状腺疾病患者有明显增多,决定展开《舟山海岛地区城镇居民甲状腺肿瘤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海岛居民(成人)甲状腺疾病发病率为33%左右,相当于3人中有1个人存在甲状腺疾病。
舟山医院一家统计,2007年该院接受甲状腺疾病手术的患者为770多人,比2002年前增加了500多例,其中甲状腺癌病例,2007年比2005年前成倍增加。甲状腺肿、甲状腺瘤病人,测定病人的尿碘含量后,发现几乎全部是碘过量。
对于临床医学界而言,“碘盐致病”的说法,从“食盐加碘”政策诞生以来其实就一直存在。 2002年,原辽宁省副省长、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提出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建议,实行有区别的补碘政策。
滕卫平从1999年到2004年,分别选择轻度碘缺乏、碘超足量和碘过量3个农村地区,对3761例居民进行了甲状腺疾病的病学调查。1999年,在河北高碘地区一个村子发现13例甲癌患者,2004年又发现10例。调查让滕卫平反思,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自然环境千差万别,怎么能都吃一个规格的碘盐呢?
于是,滕卫平成了第一个递交“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地方政府官员。
碘盐背后的选择权问题
“我们要吃无碘盐”、“补碘需要精细化”,这些呼声至今仍在。
2013年10月10日,网名为“李李光”的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家里人前些日子被查出有甲亢症状,医生认为,是由于碘摄入过多造成,需要食用无碘盐。他跑遍所有的超市和市场,都没有无碘盐可买。
“市面上没有无碘盐销售。”几天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如果确实有需要,可持医院病历证明在西安市盐业公司购买。
无碘盐的非自由流通,成为被“全民加碘政策”被诟病的另一个现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一并还给公众呢?”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中秋曾向媒体提出,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一般会为消费者提供两种食盐,即加碘盐和非加碘盐。有些地方还为市民准备有详细的食用指南,供人们自由选择加碘盐或非加碘盐食用。
对全民加碘政策“一刀切”模式的不满和质疑,最终指向的是碘盐垄断专营以及垄断专营下的“盐铁思维”。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毛晓飞告诉《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他曾发布调查:盐业公司从制盐企业购买食盐的价格为400~500元/吨,而其对外批发价格平均为1500~2000元/吨,批发环节价差有4倍之多。
毛晓飞以北京市为例算了一笔账:中盐北京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价格为1.30元/斤/袋(2600元/吨),批发价为2180元/吨,去掉采购、加碘、包装、批发经销等费用---加碘的额外费用仅为25元/吨,排除非经营性支出,其净利润达67%,而制盐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为4%。
在2008年10月,毛晓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评估报告早在2010年就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启动。报告执笔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原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吴永宁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时,有关学者和公众对我国全民食盐加碘策略的科学性和部分沿海地区居民碘摄入可能“过量”及其潜在的健康损害关注度,日益高涨。
尤其在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儿童尿碘中位数(Urinary Iodine Excretion,UIE)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此后,有关停止食盐加碘、碘营养过量的呼声不绝于耳。
为回应诸多质疑,报告即时启动,对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及潜在风险进行了评估。报告中文版于2010年当年发布,此番发布英文版,实则是在国际范围内,对中国继续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必要性,展现了进一步的论证结果。
科学界的这番结论,能否真正打消舆论对碘盐的质疑,尚未知晓。碘盐不仅作为科学问题而存在,更是一项关乎公共健康的公共政策。在社会心理复杂嬗变的情形下,这项政策的接受程度和修订方向,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碘盐致病”说法由来已久
食盐加碘在过去20年间已成为生活常识。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推行。当时,“食用加碘盐,健康全家人”的标语随处可见。
2009年7月31日,广东一家刊物发表封面专题《碘盐致病疑云》,拉开了碘盐风波的序幕。在这次风波中,碘盐从被推崇变成了被质疑。在此篇报道中,甲状腺疾病多年来的频发与全民补碘政策关联在一起,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等问题,被尖锐地提出。
盐,一时间似乎成了潜伏在中国人身边的“隐形杀手”。媒体、专家、学者旋即纷纷介入对“食盐加碘”安全问题的讨论。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均公开提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应该放开无碘盐供应。为印证“碘盐过量致病”说法,山东、浙江、江苏等地轮番公布翔实的数据。而这些地区正是被怀疑碘摄入量过高的地区。
2009年,当时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重点实验室主任卢亦愚提供的一份宁波市调查显示,食盐加碘8年的乡镇比食用未加碘盐的乡镇年均甲状腺疾病发病率明显增高。如宁波市第一医院近年来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就诊人数明显增多,仅2008年8、9两个月,该院因甲状腺疾病就诊的门诊数为670人次。
原浙江省舟山市人民医院张永奎,因在2009年之前多年的门诊中发现甲状腺疾病患者有明显增多,决定展开《舟山海岛地区城镇居民甲状腺肿瘤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海岛居民(成人)甲状腺疾病发病率为33%左右,相当于3人中有1个人存在甲状腺疾病。
舟山医院一家统计,2007年该院接受甲状腺疾病手术的患者为770多人,比2002年前增加了500多例,其中甲状腺癌病例,2007年比2005年前成倍增加。甲状腺肿、甲状腺瘤病人,测定病人的尿碘含量后,发现几乎全部是碘过量。
对于临床医学界而言,“碘盐致病”的说法,从“食盐加碘”政策诞生以来其实就一直存在。 2002年,原辽宁省副省长、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提出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建议,实行有区别的补碘政策。
滕卫平从1999年到2004年,分别选择轻度碘缺乏、碘超足量和碘过量3个农村地区,对3761例居民进行了甲状腺疾病的病学调查。1999年,在河北高碘地区一个村子发现13例甲癌患者,2004年又发现10例。调查让滕卫平反思,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自然环境千差万别,怎么能都吃一个规格的碘盐呢?
于是,滕卫平成了第一个递交“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地方政府官员。
碘盐背后的选择权问题
“我们要吃无碘盐”、“补碘需要精细化”,这些呼声至今仍在。
2013年10月10日,网名为“李李光”的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家里人前些日子被查出有甲亢症状,医生认为,是由于碘摄入过多造成,需要食用无碘盐。他跑遍所有的超市和市场,都没有无碘盐可买。
“市面上没有无碘盐销售。”几天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如果确实有需要,可持医院病历证明在西安市盐业公司购买。
无碘盐的非自由流通,成为被“全民加碘政策”被诟病的另一个现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一并还给公众呢?”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中秋曾向媒体提出,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一般会为消费者提供两种食盐,即加碘盐和非加碘盐。有些地方还为市民准备有详细的食用指南,供人们自由选择加碘盐或非加碘盐食用。
对全民加碘政策“一刀切”模式的不满和质疑,最终指向的是碘盐垄断专营以及垄断专营下的“盐铁思维”。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毛晓飞告诉《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他曾发布调查:盐业公司从制盐企业购买食盐的价格为400~500元/吨,而其对外批发价格平均为1500~2000元/吨,批发环节价差有4倍之多。
毛晓飞以北京市为例算了一笔账:中盐北京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价格为1.30元/斤/袋(2600元/吨),批发价为2180元/吨,去掉采购、加碘、包装、批发经销等费用---加碘的额外费用仅为25元/吨,排除非经营性支出,其净利润达67%,而制盐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为4%。
在2008年10月,毛晓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