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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主义是19世纪中晚期在美国南方作家中流行的一种写作风格。这种风格的产生依赖于大量使用特定地区方言俚语、地方生活习惯及情景。在《崩溃的偶像》里,哈姆林·加兰将地方特色注意定义为"这样的结构和背景是没有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可以准确地描绘出来的,除了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加兰所说的"结构"是指具有本土文化特征的元素,"背景"包括自然背景和哪些与众不同的而且塑造了人类思想和行为的风貌。地方特色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将本土世界的特点描述出来,使之与外面的世界区分开来。到1880年,这类题材的小说达到了大众喜欢的最高峰。
著名乡土文学专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被称为美国第一步伟大的小说,并且是第一步用方言写作的小说。该小说真实展示和演绎了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人和物,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描述了白人孩子哈克帮助黑人逃奴获得自由地历险经历。自1884年第一次出版,该书就取得巨大成功并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文学与文明的巨著之一,同时也是地方特色主义文学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小数里,吐温在人物形象、语言特色和主题思想三个方面,都体现了他的地方特色主义的理念。
一、人物形象——变
首先选择13岁左右的白人少年哈克和黑奴吉姆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本身就是一种突破,是非常有意义的。哈克从小没有受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是真正的放荡不羁的角色;而吉姆是勇敢坚强、忠诚无私、向往自由的黑人形象。这样的主要人物形象在当时的主流小说里并不常见,但却是当时动乱的美国南部密西西比河地区人们的一些缩影。
故事发生在大约1850年美国内战前夕,那时人们正移居到密西西比山谷中,这里的美国充满着暴力和残酷,然而却仍保留着"一些简单、天真和安宁"。在哈克生活的这个密西西比河岸的小镇,人们有着小地方主义的保守和狭隘。一切现行的价值观都是不容置疑的,社会等级、蓄奴制度等既然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所以当时种族歧视严重存在,广大黑人仍处在被奴役被迫害的地位;信奉上帝、文雅体面地都是有教养的好人,反之则无法被社会接受。但哈克确是一个与现行准则完全相悖的孩子,吉姆也不是一个毕恭屈膝、逆来顺受听凭命运摆布的人。这两个"小人物形象"打破了以往小说主人公传统的"光辉形象",是丰满和独特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对生活原型的塑造。哈克、他的父亲、吉姆、骗子公爵和皇子、谢伯恩上校以及酒鬼伯格斯-所有这些角色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都有原型。蛮荒与文明并存,人们半野蛮半开化,许多人是粗鲁、庸俗而野蛮的。比如布里克维尔镇上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们以虐待动物取乐;黑人像动物一样在市场上被买卖;在毫无意义,令人恶心的"荣誉"驱使下,谢弗尔森和格朗福特间进行了一场无比愚蠢的战斗,这种骗子当时在美国南方非常普遍。(赵红英,2006:129-130)这些人物形象本是描述地方特色主义而塑造的,但它却涉及了人性的"普遍性"问题:人道主义最终完全胜利了。可以说,这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人物形象成为该部小说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二、语言特色——新
这部小说得以出名的量外一个原因是它的语言非常口语化,完全是以19世纪中叶的美国南部未受过教育的小男孩的口吻来讲述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前,美国作家作品中的语言基本是上层社会的规范语言,在这部小说里,马克·吐温第一次成功地通篇使用密西西比河两岸人民包括黑人在内的日常用语-密苏里州黑人的方言、美国西南部偏远地带的方言、"派克镇"常见的方言,以及这种方言的四种变体。这几种方言的细微区别并非随意和凭空捏造的,而是下了很大功夫的。这些方言和俚语较之规范语言更优美、更鲜活更富有现实感、也更传神。既表现了风土人情,刻画了人物性格,又真实再现了人们日常生活的用语,使作品简练明快、自然流畅又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读起来风趣幽默。
在文章开头第二节,哈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并且说她要叫我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 me,这里的"sivilize" 是"civilize"的密苏里人的拼音,可译作"学做人的规矩"。类似的拼写错误还有Hisself=himself, foller=follow, jest=just, ary=any, kep=kept等。让我们再来看看下面两段话:
"we's safe. Huck, we's safe! Jump up and crack yo' heels, dat's de good ole Cairo at las', I jis knows it! "(翟士钊,1999:98)。这段来自吉姆的语句里有不少明显的"错误",划线部分的"we's"应该是"we are safe";"crack yo' heels"应该是"kick up your heels";"de"指的是"the";"at las'"指的是"at last";"I jis knows it"应该是"I just know it"。
"I've done considerable in the doctoring way in my time. Layin's on o' hands is my best holt-for cancer and paralysis and sich things, and I k'n tell a fortune pretty good when I 've got somebody along to final out the facts for me". 这段来自哈克的语句里有几个"错误",划线部分的"holt"指的是 "hold;"sich" 指的是"such";"k'n" 指的是"can"。(朱娥,2001:53-54)
通过这些较明显的拼写错误,马克·吐温刻画出了鲜活的当时未受过正规教育的美国南部平民。虽然很多是不合乎语法规则,其实这是画龙点睛之笔。在吐温手里,诙谐的方言土语成了一把尖锐的文学武器,这也是吐温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之一,他使口语成为美国文学史上被大众接受的艺术形式,并使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前和之后的小说有很大差别。(赵红英,2006:131)当然,这种创新性的行文语言也使这部小说成为地方特色主义的代表之作。
三、主题思想——深
马克·吐温出入文坛时,美国幽默文学正处于繁荣时期,出现大批幽默作家及作品,但大多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在美国小说史上成了过眼云烟。吐温则不同,他的幽默带有浓重的边疆气息,是西部拓荒者的幽默,是密西西比河上船夫的幽默,是真正的美国式幽默,同时它还蕴含着深层的社会意义。这种幽默令读者在阅读时捧腹大笑,但绝不只是笑笑而已,在令人发笑的语言背后,隐含的是巨大的感染力,是对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各种丑态的揭露,令读者在笑声中有所思、有所悟。(李华颖,2002:27)。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马克·吐温主要抨击的是美国南部的蓄奴制度,用他的话说:"健全的心灵与畸形的意识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在这里,"畸形的意识"是奴隶制的反动宣传对儿童的影响,而"健全的心灵"正是马克·吐温不论种族、肤色、人人平等的理想。很明显马克·吐温在这部小说中对有争论的黑人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哈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潜移默化中受着社会的影响,一方面从旧的道德标准体系出发评判善恶,另一方面又希望按照自己的价值观行事,遵从自己的道德感觉而不是社会的道德标准。哈克所有的美德来自于他的善心和对人性的感知,因为他曾被教授的大部分東西后来都证明是错误的。书的大部分是围绕着哈克的内心斗争而展开。之前,哈克对帮助吉姆逃脱深感内疚,后来他深刻认识到吉姆也是一个普通人-并非比白人低一等。他最终把吉姆当成自己忠诚的朋友来看待。吉姆也是一个独立的、向往自由的人,身上有很多的优秀品质,他甚至冒着牺牲自由的危险留下来服侍哈克。他对哈克的关怀体贴绝不是奴隶对主子的侍奉,而是朋友之间的互助,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他们在患难中冲破种族和社会地位的森严界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吉姆虽不是英雄,却表现了一种英雄主义。马克·吐温把一个被人追捕的黑人逃奴塑造成一个品格高尚的高大形象包含了对社会的尖锐讽刺和批判。(白逸欣,蔡宏宇,2000:50)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并非一个少年的浅显的冒险故事。它触及的却是在美国内战前后的大背景下,人们内心最为敏感的种族制度这一深刻的社会主题。通过对密西西比河沿岸发生的这一特定地区的历险故事,马克·吐温宣传了民族平等的新的意境和深度,这也使得这部小说在其他地方特色主义作品中更胜一筹。
参考文献:
[1]赵红英.美国文学简史学习指南[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2]翟士钊.美国文学选读[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
[3]朱娥.浅谈《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区域色彩[J].昭通师专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53-54.
[4]李华颖.美国本土小说的独立之路[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5-27.
[5]白逸欣,蔡宏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特点和人物形象[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2):49-50.
著名乡土文学专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被称为美国第一步伟大的小说,并且是第一步用方言写作的小说。该小说真实展示和演绎了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人和物,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描述了白人孩子哈克帮助黑人逃奴获得自由地历险经历。自1884年第一次出版,该书就取得巨大成功并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文学与文明的巨著之一,同时也是地方特色主义文学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小数里,吐温在人物形象、语言特色和主题思想三个方面,都体现了他的地方特色主义的理念。
一、人物形象——变
首先选择13岁左右的白人少年哈克和黑奴吉姆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本身就是一种突破,是非常有意义的。哈克从小没有受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是真正的放荡不羁的角色;而吉姆是勇敢坚强、忠诚无私、向往自由的黑人形象。这样的主要人物形象在当时的主流小说里并不常见,但却是当时动乱的美国南部密西西比河地区人们的一些缩影。
故事发生在大约1850年美国内战前夕,那时人们正移居到密西西比山谷中,这里的美国充满着暴力和残酷,然而却仍保留着"一些简单、天真和安宁"。在哈克生活的这个密西西比河岸的小镇,人们有着小地方主义的保守和狭隘。一切现行的价值观都是不容置疑的,社会等级、蓄奴制度等既然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所以当时种族歧视严重存在,广大黑人仍处在被奴役被迫害的地位;信奉上帝、文雅体面地都是有教养的好人,反之则无法被社会接受。但哈克确是一个与现行准则完全相悖的孩子,吉姆也不是一个毕恭屈膝、逆来顺受听凭命运摆布的人。这两个"小人物形象"打破了以往小说主人公传统的"光辉形象",是丰满和独特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对生活原型的塑造。哈克、他的父亲、吉姆、骗子公爵和皇子、谢伯恩上校以及酒鬼伯格斯-所有这些角色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都有原型。蛮荒与文明并存,人们半野蛮半开化,许多人是粗鲁、庸俗而野蛮的。比如布里克维尔镇上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们以虐待动物取乐;黑人像动物一样在市场上被买卖;在毫无意义,令人恶心的"荣誉"驱使下,谢弗尔森和格朗福特间进行了一场无比愚蠢的战斗,这种骗子当时在美国南方非常普遍。(赵红英,2006:129-130)这些人物形象本是描述地方特色主义而塑造的,但它却涉及了人性的"普遍性"问题:人道主义最终完全胜利了。可以说,这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人物形象成为该部小说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二、语言特色——新
这部小说得以出名的量外一个原因是它的语言非常口语化,完全是以19世纪中叶的美国南部未受过教育的小男孩的口吻来讲述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前,美国作家作品中的语言基本是上层社会的规范语言,在这部小说里,马克·吐温第一次成功地通篇使用密西西比河两岸人民包括黑人在内的日常用语-密苏里州黑人的方言、美国西南部偏远地带的方言、"派克镇"常见的方言,以及这种方言的四种变体。这几种方言的细微区别并非随意和凭空捏造的,而是下了很大功夫的。这些方言和俚语较之规范语言更优美、更鲜活更富有现实感、也更传神。既表现了风土人情,刻画了人物性格,又真实再现了人们日常生活的用语,使作品简练明快、自然流畅又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读起来风趣幽默。
在文章开头第二节,哈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并且说她要叫我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 me,这里的"sivilize" 是"civilize"的密苏里人的拼音,可译作"学做人的规矩"。类似的拼写错误还有Hisself=himself, foller=follow, jest=just, ary=any, kep=kept等。让我们再来看看下面两段话:
"we's safe. Huck, we's safe! Jump up and crack yo' heels, dat's de good ole Cairo at las', I jis knows it! "(翟士钊,1999:98)。这段来自吉姆的语句里有不少明显的"错误",划线部分的"we's"应该是"we are safe";"crack yo' heels"应该是"kick up your heels";"de"指的是"the";"at las'"指的是"at last";"I jis knows it"应该是"I just know it"。
"I've done considerable in the doctoring way in my time. Layin's on o' hands is my best holt-for cancer and paralysis and sich things, and I k'n tell a fortune pretty good when I 've got somebody along to final out the facts for me". 这段来自哈克的语句里有几个"错误",划线部分的"holt"指的是 "hold;"sich" 指的是"such";"k'n" 指的是"can"。(朱娥,2001:53-54)
通过这些较明显的拼写错误,马克·吐温刻画出了鲜活的当时未受过正规教育的美国南部平民。虽然很多是不合乎语法规则,其实这是画龙点睛之笔。在吐温手里,诙谐的方言土语成了一把尖锐的文学武器,这也是吐温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之一,他使口语成为美国文学史上被大众接受的艺术形式,并使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前和之后的小说有很大差别。(赵红英,2006:131)当然,这种创新性的行文语言也使这部小说成为地方特色主义的代表之作。
三、主题思想——深
马克·吐温出入文坛时,美国幽默文学正处于繁荣时期,出现大批幽默作家及作品,但大多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在美国小说史上成了过眼云烟。吐温则不同,他的幽默带有浓重的边疆气息,是西部拓荒者的幽默,是密西西比河上船夫的幽默,是真正的美国式幽默,同时它还蕴含着深层的社会意义。这种幽默令读者在阅读时捧腹大笑,但绝不只是笑笑而已,在令人发笑的语言背后,隐含的是巨大的感染力,是对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各种丑态的揭露,令读者在笑声中有所思、有所悟。(李华颖,2002:27)。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马克·吐温主要抨击的是美国南部的蓄奴制度,用他的话说:"健全的心灵与畸形的意识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在这里,"畸形的意识"是奴隶制的反动宣传对儿童的影响,而"健全的心灵"正是马克·吐温不论种族、肤色、人人平等的理想。很明显马克·吐温在这部小说中对有争论的黑人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哈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潜移默化中受着社会的影响,一方面从旧的道德标准体系出发评判善恶,另一方面又希望按照自己的价值观行事,遵从自己的道德感觉而不是社会的道德标准。哈克所有的美德来自于他的善心和对人性的感知,因为他曾被教授的大部分東西后来都证明是错误的。书的大部分是围绕着哈克的内心斗争而展开。之前,哈克对帮助吉姆逃脱深感内疚,后来他深刻认识到吉姆也是一个普通人-并非比白人低一等。他最终把吉姆当成自己忠诚的朋友来看待。吉姆也是一个独立的、向往自由的人,身上有很多的优秀品质,他甚至冒着牺牲自由的危险留下来服侍哈克。他对哈克的关怀体贴绝不是奴隶对主子的侍奉,而是朋友之间的互助,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他们在患难中冲破种族和社会地位的森严界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吉姆虽不是英雄,却表现了一种英雄主义。马克·吐温把一个被人追捕的黑人逃奴塑造成一个品格高尚的高大形象包含了对社会的尖锐讽刺和批判。(白逸欣,蔡宏宇,2000:50)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并非一个少年的浅显的冒险故事。它触及的却是在美国内战前后的大背景下,人们内心最为敏感的种族制度这一深刻的社会主题。通过对密西西比河沿岸发生的这一特定地区的历险故事,马克·吐温宣传了民族平等的新的意境和深度,这也使得这部小说在其他地方特色主义作品中更胜一筹。
参考文献:
[1]赵红英.美国文学简史学习指南[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2]翟士钊.美国文学选读[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
[3]朱娥.浅谈《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区域色彩[J].昭通师专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53-54.
[4]李华颖.美国本土小说的独立之路[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5-27.
[5]白逸欣,蔡宏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特点和人物形象[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2):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