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行为,加强对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受机动车车主的委托办理机动车各项登记业务的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