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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丰富而重要,从逻辑和哲学出发,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无论是对穆勒指称论的继承和批判,还是独创性地对系词“是”的意义区分,都开拓了一个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以及数理哲学研究的新境界。但是,其语言意义理论仍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疏忽或不当,值得探究。
【关键词】弗雷格;语言;意义
【作者简介】肖凌霞(1983.07-),女,汉族,云南大理人,现任职于大理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引言
现代数理逻辑奠基人,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弗雷格在西方语言哲学的发展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他是联结历史传统和现代的纽带。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哲学方面,包括语言哲学、逻辑哲学和数理哲学。其中他对穆勒为代表的“指称论”的批判、发展以及对语言意义的研究颇有意义。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并非重蹈古人覆辙,而是有着极其重大理论创新和开拓意义的,在弗雷格看来:“逻辑和意义理论是哲学的起点”(刘福增,1981:3),他第一次将逻辑和语言统一在一起来进行研究。而其语言意义理论中最著名的学说则是意思(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学说。英国思想家穆勒认为专名只有指称(denotation),没有意含(signification),但在弗雷格看来,专名不仅有指称,而且必定有意思(sense)。由此引发、拓展,我们可以对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进行深入、全面探讨,并进行辩证思考。
一、弗雷格对意义的判定
对弗雷格而言,专名必定有意义。但我们有必要先对指称(denotation或者reference)进行澄清。指称可被视为具体事物本身,也可为人在脑海中形成的关于事物的观念。专名的指称对象是实实在在的事物本身。这样,专名即表示意义,又与现实世界相对应,构成了我们的一个认知三角。同时,既然专名的指称对象为具体的事物本身而非观念,这也就否定了专名的意思由心理意象(mental image)组成的观点。这种心理意象的产生因人各异,具有很大的个人性,意思和观念是不能很好对应的。而弗雷格就是要区分观念(心理意象)、意思和指称,这三者彼此关联又彼此各异。
弗雷格认为谓词(predicate)和句子(sentence)也具有指称和意思,他提出三大主张:谓词的指称是概念(concept);一个词组的意思,是由其成分词组的诸意思合成的;一个词组的指称,是由其成分词组的指称决定的,并且指称和意思在任何层面都不会重叠为一。在句子的指称问题上,弗雷格认为句子的真假值就是句子的指称。这说明弗雷格在意义问题上从词到句都有了一个完整的论述。纵观其逻辑论证,这些论调都显得有理有据,比较可靠,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留给后人批判的地方也比较明显。
二、弗雷格的贡献
在逻辑学基础上,弗雷格个性鲜明的意义观和丰富的逻辑论证形成了其比较完整的语言意义理论。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区分了“意义”和“真理”。弗雷格通过对语言的形式分折,确定语言的基本形态单位是语句。语句同时也是意义的基本单位。此外,哲学研究认识问题的分支即认识论应当称为“逻辑”,这种“逻辑”并不仅仅研究推理,而是“真理”问题。数学和科学都是为了达到真理,因此甚至可以说这种“逻辑”就是“真理论”(刘福增,1981:46)。如果说弗雷格也是在“思维(思想)一语言一实在”这个三无关系背境下考察意義和真理问题,那么,他的贡献是明确提出了意义和真理的区分。他表明:语言的意义寓于思想和语言的关系之间,意义是语言所表达的“思想的理解”,而意义和实在的关系上则发生真理的问题。语言的意义和真理的区分,现归结为语句的意义和真值的区分。
第二,区分了意思和指称。这是他通过逻辑形式分析对“意义”的意义做出的重要贡献。他认为:“它们的不同就在于它们本身的意义不是这里的‘意义’的意义,就是如上所述,指语言符号本身所表达的思想”(刘,1981:48)。弗雷格是从考察同一性语句中的符号而提出意义一指称区别的。至于符号的性质,他始于探究专名。他指出,一个专名(语词、符号、符号组合、表达式)表达它的意义,表示或标示它的指称。一个专名的指称就是我们用它标示的那个对象本身。例如,“晨星”和“暮星”的指称都是金星,但它们表达的东西即意义不同。
第三,句子的意义是其组成成分意义的函数。弗雷格把关于数学形式语言中函数形式的思想也运用到语言意义理论。语句作为复合表达式,其意义为其构成成分表达式的函数。专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穆勒,他从自然语言语法和传统逻辑的角度探讨了专名。他提出,几乎所有语词都可看作专名,即指称单个对象的名字;专名所标示的对象同时也就是它的意义。又根据语词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标示对象这一点来考察专名,表明专名只标示外延(指云某个对象),而不标示内涵(不指示其特性)。穆勒实际上认为,专名没有意义,只有指称,或者说,只有指称这个“意义”。弗雷格运用现代逻辑通过对自然语言的形式区分,在专名这个意义理论问题上做出了对于穆勒的重大发展。他从形式和意义两方面发展了专名理论、并作为自己语言哲学的主要文柱。
第四,对传统意义的系词“是”进行了多种意义的区分。“是”在语言中居于特殊地位。在自然语言的语法分析和传统逻辑中,“是”只被笼统地看做联结主调和谓词的“系词”、“联结词”,即只起‘联结”的作用。弗雷格通过对表层结构的考察尤其从分析语言的深层形式结构着手找出和区分了“是”的多种意义。大体说来,“是”的意义可划分为四种:1.等值或等价:这时“是”不是“概念词”的构成,而只是联结两个专名者“等价”或“同一”,例如“晨星是暮星”;2.包容:这时“是”是“概念词”的构成成分,对低一级的专名起述谓作用。例如,“晨星是一颗行星”;3.从属:这时“是”作为其构成成分的概念词对同级概念词述谓。如:方形是矩形;4.存在:他从揭示量词作为二级概念的本质,表明量词表达“存在……的事例”。弗雷格关于“是”的意义理论对于语言哲学和现代逻辑都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对语言的认识已突进到其深层的逻辑形式结构。 三、对语言意义理论的反思
无可置疑,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是对穆勒等前人的继承和发展,他通过使用现代数理逻辑对语言形式和意义的研究刷新了语言意义研究的新面貌。在语言意义理论的发展史上抹上了浓重的一笔。但是,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并不完善,这种不完善既有其思想的局限,也有其逻辑学思想的影响。
首先,弗雷格在区分意思和心理意象时认为:心理意象之所以不是意思的组成成分就因为心理意象因人各异的特点。但同时,他又认为意思的产生是对指称对象意义的理解。在这里,弗雷格没能说明为什么理解和心理意象之间的区别,也未能说明为什么理解就能产生众人皆一的“意思”,而把指称认为是具体的事物本身从根本上就是要杜绝当时尚盛行的心理主义之风,其目的是要寻求一种区别于“心理”的客观意义理论。同时,弗雷格把谓词的指陈又归结为概念这一心理性的东西,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为意思和心理意象之间的区分造成了障碍,这是因为:一方面,概念和意思是相关联的,也是同属于心理或者说主观意义上的,另一方面,概念和意思又要做出客观意义上的区分。总之,弗雷格在论述过程中,始终避开对意义进行正面解释,或对“意义是什么”这个论题悬置,在没有对基本概念和术语充分解释的前提下进行逻辑推论,尽管这种逻辑推论具有相当的客观严密性,但由于意思在弗雷格的讨论中始终没有真正脱离主观而存在,这就为逻辑推论在探讨意义问题上的可行性提出了疑问。
其次,“弗雷格首次抛弃了传统哲学把认识论放在哲学中心地位的思想提出哲学首先必须是一种逻辑,这种逻辑不是某种特殊的逻辑体系,而是一种关于思想的哲学”(江怡,1993:251)。因此,在探讨意义和指称关系的过程中明显带有追求通过指称获得新知的思想倾向。这意味着,a=b的成立是要以获得新知为前提保证,即如果a和b意思相同,那么这个等式是毫无意义的。意義是一种“符号关系”(车铭洲,1993:59),但这种“符号关系”并非是纯客观的,而是始终脱离不了人的主观成分的。而新知也并非就是获得新的不同的意思,如果我们反向思考,我们可以把获得新的不同的指称也看作是一种新知的获得。
四、结语
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在语言哲学研究历史上起到了呈上启下的作用。他个性鲜明的意义观和丰富的逻辑论证形成了其比较完整的语言意义理论,尤其对意义和指称的论述一改传统的理论观点和思路,对后来的胡塞尔、罗素和维特根斯坦都有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其理论的精度和强度都存在着不少问题。批判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前人的思想,而对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的走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批判和修正之间,我们仿佛看到了弗雷格当年的学术之路:革新、创新。
参考文献:
[1]车铭洲.价值意义论纲.载《英美语言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2]江怡.语言哲学与形而上学.载《英美语言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3]刘福增.语言哲学[M].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1.
[4]温纯如.认知、逻辑与价值[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赵彦春.语言学的哲学批判[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4.
【关键词】弗雷格;语言;意义
【作者简介】肖凌霞(1983.07-),女,汉族,云南大理人,现任职于大理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引言
现代数理逻辑奠基人,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弗雷格在西方语言哲学的发展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他是联结历史传统和现代的纽带。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哲学方面,包括语言哲学、逻辑哲学和数理哲学。其中他对穆勒为代表的“指称论”的批判、发展以及对语言意义的研究颇有意义。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并非重蹈古人覆辙,而是有着极其重大理论创新和开拓意义的,在弗雷格看来:“逻辑和意义理论是哲学的起点”(刘福增,1981:3),他第一次将逻辑和语言统一在一起来进行研究。而其语言意义理论中最著名的学说则是意思(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学说。英国思想家穆勒认为专名只有指称(denotation),没有意含(signification),但在弗雷格看来,专名不仅有指称,而且必定有意思(sense)。由此引发、拓展,我们可以对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进行深入、全面探讨,并进行辩证思考。
一、弗雷格对意义的判定
对弗雷格而言,专名必定有意义。但我们有必要先对指称(denotation或者reference)进行澄清。指称可被视为具体事物本身,也可为人在脑海中形成的关于事物的观念。专名的指称对象是实实在在的事物本身。这样,专名即表示意义,又与现实世界相对应,构成了我们的一个认知三角。同时,既然专名的指称对象为具体的事物本身而非观念,这也就否定了专名的意思由心理意象(mental image)组成的观点。这种心理意象的产生因人各异,具有很大的个人性,意思和观念是不能很好对应的。而弗雷格就是要区分观念(心理意象)、意思和指称,这三者彼此关联又彼此各异。
弗雷格认为谓词(predicate)和句子(sentence)也具有指称和意思,他提出三大主张:谓词的指称是概念(concept);一个词组的意思,是由其成分词组的诸意思合成的;一个词组的指称,是由其成分词组的指称决定的,并且指称和意思在任何层面都不会重叠为一。在句子的指称问题上,弗雷格认为句子的真假值就是句子的指称。这说明弗雷格在意义问题上从词到句都有了一个完整的论述。纵观其逻辑论证,这些论调都显得有理有据,比较可靠,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留给后人批判的地方也比较明显。
二、弗雷格的贡献
在逻辑学基础上,弗雷格个性鲜明的意义观和丰富的逻辑论证形成了其比较完整的语言意义理论。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区分了“意义”和“真理”。弗雷格通过对语言的形式分折,确定语言的基本形态单位是语句。语句同时也是意义的基本单位。此外,哲学研究认识问题的分支即认识论应当称为“逻辑”,这种“逻辑”并不仅仅研究推理,而是“真理”问题。数学和科学都是为了达到真理,因此甚至可以说这种“逻辑”就是“真理论”(刘福增,1981:46)。如果说弗雷格也是在“思维(思想)一语言一实在”这个三无关系背境下考察意義和真理问题,那么,他的贡献是明确提出了意义和真理的区分。他表明:语言的意义寓于思想和语言的关系之间,意义是语言所表达的“思想的理解”,而意义和实在的关系上则发生真理的问题。语言的意义和真理的区分,现归结为语句的意义和真值的区分。
第二,区分了意思和指称。这是他通过逻辑形式分析对“意义”的意义做出的重要贡献。他认为:“它们的不同就在于它们本身的意义不是这里的‘意义’的意义,就是如上所述,指语言符号本身所表达的思想”(刘,1981:48)。弗雷格是从考察同一性语句中的符号而提出意义一指称区别的。至于符号的性质,他始于探究专名。他指出,一个专名(语词、符号、符号组合、表达式)表达它的意义,表示或标示它的指称。一个专名的指称就是我们用它标示的那个对象本身。例如,“晨星”和“暮星”的指称都是金星,但它们表达的东西即意义不同。
第三,句子的意义是其组成成分意义的函数。弗雷格把关于数学形式语言中函数形式的思想也运用到语言意义理论。语句作为复合表达式,其意义为其构成成分表达式的函数。专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穆勒,他从自然语言语法和传统逻辑的角度探讨了专名。他提出,几乎所有语词都可看作专名,即指称单个对象的名字;专名所标示的对象同时也就是它的意义。又根据语词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标示对象这一点来考察专名,表明专名只标示外延(指云某个对象),而不标示内涵(不指示其特性)。穆勒实际上认为,专名没有意义,只有指称,或者说,只有指称这个“意义”。弗雷格运用现代逻辑通过对自然语言的形式区分,在专名这个意义理论问题上做出了对于穆勒的重大发展。他从形式和意义两方面发展了专名理论、并作为自己语言哲学的主要文柱。
第四,对传统意义的系词“是”进行了多种意义的区分。“是”在语言中居于特殊地位。在自然语言的语法分析和传统逻辑中,“是”只被笼统地看做联结主调和谓词的“系词”、“联结词”,即只起‘联结”的作用。弗雷格通过对表层结构的考察尤其从分析语言的深层形式结构着手找出和区分了“是”的多种意义。大体说来,“是”的意义可划分为四种:1.等值或等价:这时“是”不是“概念词”的构成,而只是联结两个专名者“等价”或“同一”,例如“晨星是暮星”;2.包容:这时“是”是“概念词”的构成成分,对低一级的专名起述谓作用。例如,“晨星是一颗行星”;3.从属:这时“是”作为其构成成分的概念词对同级概念词述谓。如:方形是矩形;4.存在:他从揭示量词作为二级概念的本质,表明量词表达“存在……的事例”。弗雷格关于“是”的意义理论对于语言哲学和现代逻辑都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对语言的认识已突进到其深层的逻辑形式结构。 三、对语言意义理论的反思
无可置疑,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是对穆勒等前人的继承和发展,他通过使用现代数理逻辑对语言形式和意义的研究刷新了语言意义研究的新面貌。在语言意义理论的发展史上抹上了浓重的一笔。但是,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并不完善,这种不完善既有其思想的局限,也有其逻辑学思想的影响。
首先,弗雷格在区分意思和心理意象时认为:心理意象之所以不是意思的组成成分就因为心理意象因人各异的特点。但同时,他又认为意思的产生是对指称对象意义的理解。在这里,弗雷格没能说明为什么理解和心理意象之间的区别,也未能说明为什么理解就能产生众人皆一的“意思”,而把指称认为是具体的事物本身从根本上就是要杜绝当时尚盛行的心理主义之风,其目的是要寻求一种区别于“心理”的客观意义理论。同时,弗雷格把谓词的指陈又归结为概念这一心理性的东西,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为意思和心理意象之间的区分造成了障碍,这是因为:一方面,概念和意思是相关联的,也是同属于心理或者说主观意义上的,另一方面,概念和意思又要做出客观意义上的区分。总之,弗雷格在论述过程中,始终避开对意义进行正面解释,或对“意义是什么”这个论题悬置,在没有对基本概念和术语充分解释的前提下进行逻辑推论,尽管这种逻辑推论具有相当的客观严密性,但由于意思在弗雷格的讨论中始终没有真正脱离主观而存在,这就为逻辑推论在探讨意义问题上的可行性提出了疑问。
其次,“弗雷格首次抛弃了传统哲学把认识论放在哲学中心地位的思想提出哲学首先必须是一种逻辑,这种逻辑不是某种特殊的逻辑体系,而是一种关于思想的哲学”(江怡,1993:251)。因此,在探讨意义和指称关系的过程中明显带有追求通过指称获得新知的思想倾向。这意味着,a=b的成立是要以获得新知为前提保证,即如果a和b意思相同,那么这个等式是毫无意义的。意義是一种“符号关系”(车铭洲,1993:59),但这种“符号关系”并非是纯客观的,而是始终脱离不了人的主观成分的。而新知也并非就是获得新的不同的意思,如果我们反向思考,我们可以把获得新的不同的指称也看作是一种新知的获得。
四、结语
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在语言哲学研究历史上起到了呈上启下的作用。他个性鲜明的意义观和丰富的逻辑论证形成了其比较完整的语言意义理论,尤其对意义和指称的论述一改传统的理论观点和思路,对后来的胡塞尔、罗素和维特根斯坦都有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其理论的精度和强度都存在着不少问题。批判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前人的思想,而对弗雷格的语言意义理论的走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批判和修正之间,我们仿佛看到了弗雷格当年的学术之路:革新、创新。
参考文献:
[1]车铭洲.价值意义论纲.载《英美语言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2]江怡.语言哲学与形而上学.载《英美语言哲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3]刘福增.语言哲学[M].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1.
[4]温纯如.认知、逻辑与价值[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赵彦春.语言学的哲学批判[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