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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浙江旅行,看到某工园区的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这样一句话:“一切为了投资者”。这是一句颇为耐人寻味的广告词。
这样的口号广告,不仅浙江一地可看到,也不仅时下才有。什么叫“一切为了投资者”?换一种说法就是“资本主义”:投资者就是人格化的资本,“一切为了”他,不就是资本“主义”么?只有资本“主义”,投资者才被“一切”所“为了”的。
马克思说:市场经济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资本是核心,是灵魂,没有资本,就没有企业,就没有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市场秩序天经地义的责任,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别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责任。
但是,市场经济从来都不可以只维护投资者而忽视雇佣劳动者的利益的。如果说早期的资本主义确实因为过度有利于投资者,导致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尖锐矛盾,那么,在资本主义忽视雇佣劳动者的人格、权利和各种利益的罪恶被马克思《资本论》最深刻、最彻底地批判后,在作为资本主义发源地的西方国家,社会制度多方面的改革已经在相当普遍的程度上既代表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代表了劳动者的利益,劳资矛盾已发生了从尖锐到缓和、从普遍到个别的转变,有的国家甚至出现了资本家经常上街游行示威,抗议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保护的情况。
然而,现在的情况完全变了,这个口号不仅写在广告牌上,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落后地区也大行其道。不少地方政府为投资者制定和实施了大量的“优惠政策”,比如给一些企业减免税收,赠送或廉价出售土地,允许污染环境,允许企业压低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不给工人上国家规定必须上的三项或四项保险,当出现劳资矛盾时站在资方一边,等等。这确实是“一切为了投资者”了:只为了让那些投资者赚钱,把应该属于公众的税收免了,把应该属于公众的国有土地应有的转让金送掉了,把公众原有的良好的生存环境破坏了,把工人应得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减免了。
那么,这“一切”所“为了”的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些地方,“一切为了投资者”的人争辩说:说是“为了”投资者,实际上是“为了造福一方的人民”的,因为只有让投资者赚钱,当地经济才能发展。
这种说法不仅已经成为不少地方制定和实施“一切为了投资者”政策的理论基础,而且常常是以“思想解放、敢想敢干”的面貌出现的。且不说所谓“一切为了投资者”的政策很难说是为人民“造福”,而主要只是为了某些官员自己取得政绩而已,实际上,这样的所谓发展,除了的确会给投资者带来实际利益以外,它只能是急功近利、后患无穷的发展。
以笔者之见,只有公正的、真正维护所有人的利益,以市场主体之间实现双赢和多赢为宗旨的政策和制度,才是真正有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和持续发展完善的制度。让投资者赚钱绝不能以损害公众利益为条件,如果投资者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发生矛盾,社会政策和制度无论不公正地偏袒或损害哪一方,最终地只能使双方都受到损害。对市场经济中任何主体的偏颇和不公正,并不可能长期给任何一个单独的主体带来好处,而只能损害整个市场经济制度本身。
“一切为了投资者”的政策取向,表面上是鼓励投资者通过投资为公众服务,而在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公众法制意识还不强的情况下,实际上却是鼓励投资者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并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陷入不义、不公正的境地。可以断言,一个地方政府或者一个政府部门奉行这样的政策,必将被人民所唾弃、所抛弃。“一切为了投资者”的口号不仅不可能带来经济的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而且这样一个形而上学的甚至是丧心病狂的招商引资政策,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不可持续。
如此露骨地偏离和忽视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口号,明显是和“三个代表”理念相冲突的,和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也是不一致的,绝不应该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任何地方出现和存在。
这样的口号广告,不仅浙江一地可看到,也不仅时下才有。什么叫“一切为了投资者”?换一种说法就是“资本主义”:投资者就是人格化的资本,“一切为了”他,不就是资本“主义”么?只有资本“主义”,投资者才被“一切”所“为了”的。
马克思说:市场经济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资本是核心,是灵魂,没有资本,就没有企业,就没有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市场秩序天经地义的责任,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别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责任。
但是,市场经济从来都不可以只维护投资者而忽视雇佣劳动者的利益的。如果说早期的资本主义确实因为过度有利于投资者,导致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尖锐矛盾,那么,在资本主义忽视雇佣劳动者的人格、权利和各种利益的罪恶被马克思《资本论》最深刻、最彻底地批判后,在作为资本主义发源地的西方国家,社会制度多方面的改革已经在相当普遍的程度上既代表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代表了劳动者的利益,劳资矛盾已发生了从尖锐到缓和、从普遍到个别的转变,有的国家甚至出现了资本家经常上街游行示威,抗议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保护的情况。
然而,现在的情况完全变了,这个口号不仅写在广告牌上,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落后地区也大行其道。不少地方政府为投资者制定和实施了大量的“优惠政策”,比如给一些企业减免税收,赠送或廉价出售土地,允许污染环境,允许企业压低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不给工人上国家规定必须上的三项或四项保险,当出现劳资矛盾时站在资方一边,等等。这确实是“一切为了投资者”了:只为了让那些投资者赚钱,把应该属于公众的税收免了,把应该属于公众的国有土地应有的转让金送掉了,把公众原有的良好的生存环境破坏了,把工人应得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减免了。
那么,这“一切”所“为了”的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些地方,“一切为了投资者”的人争辩说:说是“为了”投资者,实际上是“为了造福一方的人民”的,因为只有让投资者赚钱,当地经济才能发展。
这种说法不仅已经成为不少地方制定和实施“一切为了投资者”政策的理论基础,而且常常是以“思想解放、敢想敢干”的面貌出现的。且不说所谓“一切为了投资者”的政策很难说是为人民“造福”,而主要只是为了某些官员自己取得政绩而已,实际上,这样的所谓发展,除了的确会给投资者带来实际利益以外,它只能是急功近利、后患无穷的发展。
以笔者之见,只有公正的、真正维护所有人的利益,以市场主体之间实现双赢和多赢为宗旨的政策和制度,才是真正有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和持续发展完善的制度。让投资者赚钱绝不能以损害公众利益为条件,如果投资者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发生矛盾,社会政策和制度无论不公正地偏袒或损害哪一方,最终地只能使双方都受到损害。对市场经济中任何主体的偏颇和不公正,并不可能长期给任何一个单独的主体带来好处,而只能损害整个市场经济制度本身。
“一切为了投资者”的政策取向,表面上是鼓励投资者通过投资为公众服务,而在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公众法制意识还不强的情况下,实际上却是鼓励投资者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并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陷入不义、不公正的境地。可以断言,一个地方政府或者一个政府部门奉行这样的政策,必将被人民所唾弃、所抛弃。“一切为了投资者”的口号不仅不可能带来经济的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而且这样一个形而上学的甚至是丧心病狂的招商引资政策,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不可持续。
如此露骨地偏离和忽视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口号,明显是和“三个代表”理念相冲突的,和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也是不一致的,绝不应该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任何地方出现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