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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基于“零接触”的需要,实践中推动了刑事案件的在线庭审.由于其与直接言辞原则的冲突,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可能损害被告人权利,在线庭审应主要限制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的简单案件.同时,需要保障被告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在线出庭的真实性、自愿性,线上传输诉讼资料、出示证据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通过互联网网络直播保障审判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