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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带来沉重打击。虽然国际会计准则不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但是会计本身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公允价值的亲周期效应和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的滞后性,在金融加速器和资产市场混响效应的推动下,一定程度上对此次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给全球金融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甚至备受舆论、政治、金融机构和审慎监管机构的指责。
虽然从绝对量和与国外同业相比两方面来看,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都很小,但公允价值变动对个别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仍产生了较大影响,加剧了这些银行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另外,次贷危机后,为响应G20峰会和FSB(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倡议,支持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会计准则改革,我国在2010年4月公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明确提出我国将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IASB在IFRS(国际会计准则报告)改进工作方面的趋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和研究公允价值计量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上市银行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的历史、现实与争论
历史上每次重大的财务丑闻或金融(经济)危机,往往都是会计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例如,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大萧条促成了现代会计准则的产生、70年代的石油危机引发了现值计量属性的出现,而80年代的储贷危机则将美国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研究与运用推向高潮,甚至可以说自此以后,严格的历史成本会计开始转向公允价值会计。
公允价值的发展与内涵
公允价值概念最早是美国著名会计学家威廉•佩顿在1946年提出的,并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运用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中,70年代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引入个别公告。80年代的储贷危机中,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他们中的400多家机构破产,而在危机发生前,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财务报告仍显示这些机构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健康。此时的财务信息不但未能给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甚至误导了他们的判断,这促使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金融界严肃反思历史成本计量是否适合金融工具。另外80年代开始金融衍生工具迅猛发展,而历史成本计量却无法反映这些工具的经济实质,这严重动摇了历史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实务中的应用基础。这时,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最主要的计量属性开始进入计量的“黄金时期”。
为整合其公告中不同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应用, 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6年9月发布了FAS157号准则,统一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相应提高了披露要求。危机发生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要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与推广,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作为国际上最权威的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IASB和FASB都对公允价值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尽管概念表述存在细微差异,但二者的基本框架是相似的,见下表1。本质而言,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是复制市场价格,即用市场价格或其他市场信息获取公允价值。如果相关市场缺失,IAS39和FAS157都要求使用模型估值技术来估计公允价值,这意味着不同输入参数决定了公允价值的不同层次。
公允价值的争论
事实上,围绕公允价值计量的争论由来已久,此次金融危机只不过是将其推向一个阶段性高潮而已。梳理危机发生以来的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的重塑动力明显来自政治和技术两个层面,而支持和反对公允价值的两方则是旗帜鲜明。
从技术层面来看,金融危机的确实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某些技术缺陷,这也成为以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为代表的反对方的立论基础:(1)公允价值与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具有内在的严重顺周期效应,给繁荣期的经济火上浇油,创造资产泡沫,对萧条期的经济雪上加霜,造成资产黑洞;(2)估值模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据其得出的“公允价值”可能歪曲经济实质;(3)在流动性缺失的非标准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加速器的作用下,易造成金融机构按市价大幅减记资产, 亏损增加, 资本充足率下降, 引发市场加大恐慌性资产抛售力度, 进而形成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4)在非活跃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确定面临巨大的技术挑战。
以投资者、IASB、FASB和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为代表的支持方则强调:(1)作为一项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并不是也不可能是金融危机的根源;(2)公允价值计量及时给出市场恶化的预警信号,避免了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的重演;(3)公允价值计量确实存在需要优化的地方,但退回历史成本计量并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可能是唯一合理的计量方法;(4)及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减值损失,有助于恢复金融稳定。
公允价值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传统观念认为,会计与金融稳定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公允价值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分析和公允价值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实证检验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者逐渐开始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冲击,并存在诸多争论。
早在危机全面爆发前的2007年,Adrian and Shin(阿德里安和辛)就发现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具有很强的顺周期效应。而且,在经济繁荣时金融机构往往倾向于增加杠杆, 在经济萧条时则降低杠杆。显然,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效应,就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数量成正相关。
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上市银行的应用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公允价值信息主要是在财务报表和表外信息中披露。从表内信息来看,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要以当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或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处置时,一部分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中;而另一部分的利得和损失则计入所有者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从表外信息来看,一般披露的有: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及计量技术;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减值准备提取;公允价值计量的每一项资产和负债的详细说明等。
综合这两方面的信息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公允价值应用的现状和难点可以概括为: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规模较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数量看,其资产不超过总资产的10%;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更低,2007~2009年分别为0.34%、0.43%、0.21%。国际比较来看,根据SEC公布的数据,美国上市银行2008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占比为31%,而负债占比为15%。从结构上看,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最高。以2008年为例,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0.70%、0.39%、7.44%、0.04%。
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上市银行的财务波动性。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银行净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科目上。以2009年为例,整体来看,14家上市银行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合计为-85.34亿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1.95%。据此可以初步判断,公允价值变动对银行净利润的整体影响不大。但是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对个别银行的净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如中国银行2009年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为92.44亿元,而深发展银行这一数字仅为0.02亿元。
各银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都较为谨慎,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利润的影响。因为,如果将资产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则其价格波动产生的损益将计入损益,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而如果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其变动所产生的损益计入资本公积,只影响所有者权益,不对当期的损益造成影响。
金融资产的分类过程中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判断成分。这降低了各上市银行财务报表之间的可比性,甚至会出现相同情况而会计处理完全相反的现象。例如,工商银行对政府、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发行的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建设银行则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是用摊余成本计量。
分类来看,与其他股份制银行相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时可能更为谨慎。如果将工、中、建、交4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与其他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各项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可以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允价值资产比重大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持有策略比股份制商业银行谨慎,但这种差异并不显著。公允价值负债比重恰恰相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值要小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并且这种差异在2007年和2008年都是显著的。由于各银行公允价值负债比重数值均较小,这种差异应归结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业务上较股份制商业银行种类更多,而不是经营策略上的差异。
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监管的挑战
会计信息在银行监管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会计谨慎性原则与银行审慎监管在理念上一脉相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机构都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为金融工具规定了全面、明确的会计标准,建立了良好的约束机制,对提高银行会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审慎银行监管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国也是如此。
影响监管资本数量的计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使一部分未实现的收益和损失计入损益表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等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资本与监管资本在性质和数量上又产生新的不一致。例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这种收益和损失不应体现在监管资本中,因此监管资本的计算必须通过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和调整,这也影响到对资本充足率的评价。
增加银行收入和损失真实性判断的难度。尽管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业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必须有确实的理由、事实或依据,但商业银行提供的理由、事实或依据包含有大量的主观分析和判断。因此,监管部门将难以判断或评价商业银行这部分收入或损失的真实性或合理性。
影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巴塞尔协议Ⅱ”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主要包括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其中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是基于这些业务在表外核算的事实。如果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这些表外业务也将纳入表内反映,必将影响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至少在目前还没有协调的措施。
启示与对策
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另一个反思是,会计将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反映系统。宏观层面上,会计系统构成影响金融稳定与安全的重要因素;微观层面上,会计准则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这种经济后果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经由不同的主体决策和市场机制被传导和强化,形成影响金融稳定的双刃剑。因此,未来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一方面要靠银行自身的谨慎推进,另一方面也不能离开监管的跟进。
监管机构要与会计准则制定者加强合作,提高对金融体系整体风险的防范
会计核算与监管体系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从而增加了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理解难度。缩小两个体系之间的差异,有利于减少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压力,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提高监管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效率。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联动性增强,较小的市场波动可能带来广泛的影响。银行业监管机构应不断完善压力测试技术,构建和完善金融稳健指标体系和早期风险预警指标系统,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结合国情,审慎推进公允价值计量
在坚持公允价值计量改革方向的同时,必须密切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上市银行财务波动性的影响。在强调会计准则整体趋同方向的同时,要考虑我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特点,审慎推进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和程度。
完善公允价值的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
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利率和汇率尚未市场化,即使在交易市场,其传达的信息也不够充分。当银行相关资产或负债项目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时,公允价值计量必须依赖估值技术,此时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银行估值程序的运用。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自身都要对公允价值的衡量标准、获取方式及信息质量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说明,出台可操作性更强的公允价值估值执行指南。
创造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条件
公允价值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运用和推广,并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它需要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等诸多配套制度建设。2005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标准使用公允价值方法的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使用公允价值方法之前,必须具备风险管理系统和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证银行使用公允价值法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董事会批准的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华林证券投资管理总部)
虽然从绝对量和与国外同业相比两方面来看,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都很小,但公允价值变动对个别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仍产生了较大影响,加剧了这些银行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另外,次贷危机后,为响应G20峰会和FSB(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倡议,支持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会计准则改革,我国在2010年4月公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明确提出我国将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IASB在IFRS(国际会计准则报告)改进工作方面的趋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和研究公允价值计量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上市银行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的历史、现实与争论
历史上每次重大的财务丑闻或金融(经济)危机,往往都是会计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例如,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大萧条促成了现代会计准则的产生、70年代的石油危机引发了现值计量属性的出现,而80年代的储贷危机则将美国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研究与运用推向高潮,甚至可以说自此以后,严格的历史成本会计开始转向公允价值会计。
公允价值的发展与内涵
公允价值概念最早是美国著名会计学家威廉•佩顿在1946年提出的,并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运用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中,70年代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引入个别公告。80年代的储贷危机中,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他们中的400多家机构破产,而在危机发生前,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财务报告仍显示这些机构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健康。此时的财务信息不但未能给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甚至误导了他们的判断,这促使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金融界严肃反思历史成本计量是否适合金融工具。另外80年代开始金融衍生工具迅猛发展,而历史成本计量却无法反映这些工具的经济实质,这严重动摇了历史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实务中的应用基础。这时,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最主要的计量属性开始进入计量的“黄金时期”。
为整合其公告中不同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应用, 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6年9月发布了FAS157号准则,统一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相应提高了披露要求。危机发生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要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与推广,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作为国际上最权威的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IASB和FASB都对公允价值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尽管概念表述存在细微差异,但二者的基本框架是相似的,见下表1。本质而言,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是复制市场价格,即用市场价格或其他市场信息获取公允价值。如果相关市场缺失,IAS39和FAS157都要求使用模型估值技术来估计公允价值,这意味着不同输入参数决定了公允价值的不同层次。
公允价值的争论
事实上,围绕公允价值计量的争论由来已久,此次金融危机只不过是将其推向一个阶段性高潮而已。梳理危机发生以来的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的重塑动力明显来自政治和技术两个层面,而支持和反对公允价值的两方则是旗帜鲜明。
从技术层面来看,金融危机的确实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某些技术缺陷,这也成为以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为代表的反对方的立论基础:(1)公允价值与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具有内在的严重顺周期效应,给繁荣期的经济火上浇油,创造资产泡沫,对萧条期的经济雪上加霜,造成资产黑洞;(2)估值模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据其得出的“公允价值”可能歪曲经济实质;(3)在流动性缺失的非标准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加速器的作用下,易造成金融机构按市价大幅减记资产, 亏损增加, 资本充足率下降, 引发市场加大恐慌性资产抛售力度, 进而形成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4)在非活跃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确定面临巨大的技术挑战。
以投资者、IASB、FASB和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为代表的支持方则强调:(1)作为一项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并不是也不可能是金融危机的根源;(2)公允价值计量及时给出市场恶化的预警信号,避免了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的重演;(3)公允价值计量确实存在需要优化的地方,但退回历史成本计量并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可能是唯一合理的计量方法;(4)及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减值损失,有助于恢复金融稳定。
公允价值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传统观念认为,会计与金融稳定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公允价值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分析和公允价值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实证检验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者逐渐开始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与冲击,并存在诸多争论。
早在危机全面爆发前的2007年,Adrian and Shin(阿德里安和辛)就发现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具有很强的顺周期效应。而且,在经济繁荣时金融机构往往倾向于增加杠杆, 在经济萧条时则降低杠杆。显然,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效应,就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数量成正相关。
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上市银行的应用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公允价值信息主要是在财务报表和表外信息中披露。从表内信息来看,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要以当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或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处置时,一部分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中;而另一部分的利得和损失则计入所有者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从表外信息来看,一般披露的有: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及计量技术;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减值准备提取;公允价值计量的每一项资产和负债的详细说明等。
综合这两方面的信息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公允价值应用的现状和难点可以概括为: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规模较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数量看,其资产不超过总资产的10%;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更低,2007~2009年分别为0.34%、0.43%、0.21%。国际比较来看,根据SEC公布的数据,美国上市银行2008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占比为31%,而负债占比为15%。从结构上看,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最高。以2008年为例,我国上市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0.70%、0.39%、7.44%、0.04%。
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上市银行的财务波动性。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银行净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科目上。以2009年为例,整体来看,14家上市银行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合计为-85.34亿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1.95%。据此可以初步判断,公允价值变动对银行净利润的整体影响不大。但是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对个别银行的净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如中国银行2009年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为92.44亿元,而深发展银行这一数字仅为0.02亿元。
各银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都较为谨慎,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利润的影响。因为,如果将资产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则其价格波动产生的损益将计入损益,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而如果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其变动所产生的损益计入资本公积,只影响所有者权益,不对当期的损益造成影响。
金融资产的分类过程中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判断成分。这降低了各上市银行财务报表之间的可比性,甚至会出现相同情况而会计处理完全相反的现象。例如,工商银行对政府、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发行的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建设银行则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是用摊余成本计量。
分类来看,与其他股份制银行相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时可能更为谨慎。如果将工、中、建、交4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与其他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各项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可以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允价值资产比重大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持有策略比股份制商业银行谨慎,但这种差异并不显著。公允价值负债比重恰恰相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值要小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并且这种差异在2007年和2008年都是显著的。由于各银行公允价值负债比重数值均较小,这种差异应归结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业务上较股份制商业银行种类更多,而不是经营策略上的差异。
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业监管的挑战
会计信息在银行监管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会计谨慎性原则与银行审慎监管在理念上一脉相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机构都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为金融工具规定了全面、明确的会计标准,建立了良好的约束机制,对提高银行会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审慎银行监管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国也是如此。
影响监管资本数量的计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使一部分未实现的收益和损失计入损益表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等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资本与监管资本在性质和数量上又产生新的不一致。例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这种收益和损失不应体现在监管资本中,因此监管资本的计算必须通过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和调整,这也影响到对资本充足率的评价。
增加银行收入和损失真实性判断的难度。尽管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业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必须有确实的理由、事实或依据,但商业银行提供的理由、事实或依据包含有大量的主观分析和判断。因此,监管部门将难以判断或评价商业银行这部分收入或损失的真实性或合理性。
影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巴塞尔协议Ⅱ”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主要包括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其中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是基于这些业务在表外核算的事实。如果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这些表外业务也将纳入表内反映,必将影响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至少在目前还没有协调的措施。
启示与对策
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另一个反思是,会计将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反映系统。宏观层面上,会计系统构成影响金融稳定与安全的重要因素;微观层面上,会计准则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这种经济后果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经由不同的主体决策和市场机制被传导和强化,形成影响金融稳定的双刃剑。因此,未来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一方面要靠银行自身的谨慎推进,另一方面也不能离开监管的跟进。
监管机构要与会计准则制定者加强合作,提高对金融体系整体风险的防范
会计核算与监管体系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从而增加了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理解难度。缩小两个体系之间的差异,有利于减少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压力,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提高监管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效率。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的联动性增强,较小的市场波动可能带来广泛的影响。银行业监管机构应不断完善压力测试技术,构建和完善金融稳健指标体系和早期风险预警指标系统,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结合国情,审慎推进公允价值计量
在坚持公允价值计量改革方向的同时,必须密切关注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上市银行财务波动性的影响。在强调会计准则整体趋同方向的同时,要考虑我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特点,审慎推进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和程度。
完善公允价值的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
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利率和汇率尚未市场化,即使在交易市场,其传达的信息也不够充分。当银行相关资产或负债项目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时,公允价值计量必须依赖估值技术,此时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银行估值程序的运用。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自身都要对公允价值的衡量标准、获取方式及信息质量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说明,出台可操作性更强的公允价值估值执行指南。
创造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条件
公允价值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运用和推广,并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它需要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等诸多配套制度建设。2005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标准使用公允价值方法的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使用公允价值方法之前,必须具备风险管理系统和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证银行使用公允价值法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董事会批准的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华林证券投资管理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