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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治理是社会公民发挥理性,通过平等对话的方式在公共决策中发挥作用,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新型治理方式,具有多元性、公共性、公开性、合法性、程序性五大基本特征。协商治理具有强大的可扩散性与适用性,能够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实现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结合,满足公民参与公共治理的需求,同时整合科学理性与社会价值之间的争执,有效应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失灵。实现协商治理需要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明确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保证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包容性和平等性,以提升协商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