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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分裂症是消耗卫生资源的主要疾病之一,药物治疗在疾病的治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往人们对药物的临床疗效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研究较多[1],本文从药物经济学角度对SDA类新药—利培酮使用前、后各6个月中的费用进行对照比较。 收集1997年4月—11月间重复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55例,诊断均符合DSM-Ⅲ-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给予利培酮治疗后观察6个月,记录疗效指标和费用指标,并与病人服用利培酮之前6个月中使用传统抗精神病药物时(氯丙嗪、氟哌啶醇等非SDA药物)的相应指标作自身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