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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探讨了城市规划研究中的城市地域概念问题,居住分化问题,城市形态演化的阶段性问题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问题。作者认为,我国应该在统计地域体系中建立规范化的城市实体地域概念和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应适应促进居住分化的发展;规划应以城市形态的阶段性发展规划为依据;试图通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来协调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域间关系的做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应对现行城市规划的模式攻框架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