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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鹏说,没有政府部门的配合,彩世塔不可能经营彩票,更不可能作弊。事实上,像彩世塔这样的公司,是某些地方彩票业的真正操纵者
在张世鹏的自述中,他把彩世塔走上作弊之路形容为“逼良为娼”。
张的说法未必是真相,但在他由“彩票大王”滑向“彩票大盗”的途中,是谁在放任,又是谁在助推?
彩世塔案的一位检察官说,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为承销商操纵大奖、欺诈彩民提供了很大空间。
张世鹏背后的力量
在张的描述中,2000年是彩世塔的转折点。这一年,彩世塔公司成立;同样在这一年,彩世塔连续遭遇巨额亏损。
2000年8月,彩世塔在青岛探索“网点销售,电视开奖”模式,亏损300万元。2000年10月,在浙江,彩世塔采用同样模式销售,公司42天亏损近2000万元。
张把彩世塔在浙江的失利归结为“政府部门工作严重不到位”。他回忆说,2004年9月底,就在彩世塔在浙江的发行宣传已经启动,销售即将启幕之时,张的二弟突然找到张世鹏,跪下说:“大哥,快撤吧。浙江民政在骗你,政府的布网点工作基本没做。我从富阳回来,现在网点一个也没布!”
张世鹏的辩护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和律师韩嘉毅还查知,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彩世塔共累计亏损1500万元。“于是产生了操控大奖,减少了亏损的想法”。
浙江之役被认为是张世鹏的滑铁卢,也是彩世塔命运的转折点。按张的描述,巨额亏损后,2000年12月,彩世塔和浙江福彩中心签了3年的营销策划协议,经过一番努力,彩世塔一度在浙江东山再起,扭亏为盈。
按张的叙述,2001年11月,浙江方面要求撕毁协议,要彩世塔买断浙江福彩的系统、设备和8年的经营权,价格为3500万左右。“当时人们把它看成是‘亿万富翁,一块肥肉’”。
据他描绘,此时“彩世塔”正在深圳发行即开型彩票。浙江省民政厅的两个厅长和浙江福彩中心的三个主任一行5人赶赴深圳去找他商谈买断之事。
当时彩世塔只有1000万元左右的现金流,“这就使‘彩世塔’公司在深圳发行即开型奖组时产生了舞弊的动机”,张世鹏事后说。“为了不失去浙江这块彩世塔惟一的根据地,为了让彩世塔立于不败之地,为了实现我在博彩业的远大理想和目标,我张世鹏第一次做了对不起人的事。”
浙江省民政厅一位顾姓秘书对本刊证实,浙江当年与张世鹏的协议确实存在,但在张世鹏案发前该协议已经中止,并为此“打过官司”。他称,当年负责该项洽谈的两位厅长均已离职。
当年曾参与到此事的浙江福利彩票中心徐主任则显得很谨慎,他说,具体情况并不像张世鹏所说,但8年协议的意向也是有的,不过其后并没有落实。
在深圳这次销售中,彩世塔公司销售彩票1.89亿元,而事后查证,这也是它第一次作弊。
灰色彩世塔
彩世塔公司,被认为是中国彩票业最大的私人承销商之一。虽然国家对民营公司介入彩票销售一直有严格限制,但从杨永明的手脚几乎遍布陕西,而张世鹏承销的彩票更是遍布江苏、上海、浙江、甘肃、重庆、广东、辽宁等多个省市来看,专业彩票公司深深介入了国家彩票的发售之中,则是不争的事实。
无可否认,承销商是中国彩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角色。如果没有张世鹏这样的承销商,中国的彩票发行不会走得那么快,但如今也正是因为张世鹏这样的承销商,“国家的公信力毁了,中国的即开型彩票市场也毁了”,扬州市体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刊表示。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摸索着进入彩票行业。此时,私人承销商便开始介入了彩票业。
从现有资料来看,1997年之前,承销商的角色还没有在任何一个文件中出现,但是却早已参与到了彩票的销售中。张世鹏自称在“1994年后,我协助政府发行了福利彩票。”
其后,民政部下文,允许公司介入彩票的营销策划、技术服务等,承销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彩票销售当中来。彩票发行部门也欢迎他们的加入。
按照张世鹏的说法,“政府部门的专业人才越做越业余,公司的业余人才越做越专业。”
承销商如果只参与了前期宣传,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全国很多彩票机构采用了承包、转包以及买断等形式对外委托了彩票的发行和销售业务。
这些方式虽然为国家所明文禁止,但却一直为彩票业所普遍沿用。其根源,正如专家在评述杨永明案所指出,是为利益所驱使。
据一位彩票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会这样,一是因为各地彩票发行部门不敢承担风险,将之转移给承销商可以保持“稳赚不赔”;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各地发行机构每年都有发行彩票的硬性指标,无论赔钱赚钱都必须完成。扬州体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坦承,2003年体彩中心自己组织销售的几次即开型彩票都是亏本做的,少时亏本8~10万,多时亏到10~20万。
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简在解释与彩世塔合作的原因时说:首先,福彩中心没有经济能力去投入宣传,不能承担亏损风险。其次,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特性决定了他们不太了解市场,不善于在彩票销售活动中策划、宣传、造气氛,及时有效地煽动百姓的彩票梦想。另外,作为政府部门,他们没有很好的销售队伍,很多具体工作只能依靠公司来做。
因此,在市场低迷的时候,承销商、尤其是具备一定实力的承销商成了彩票发行机构争相吸引的角色,有的发行机构不惜为此给予他们更多的便利条件。
彩世塔正是这样的公司,据张的律师称,仅在浙江一地,彩世塔即投入了2300万元之巨。
深圳市福彩中心一位副主任也向本刊回忆,当年选择彩世塔,是因为该公司不但直接由有关部门推荐,更重要是“实力雄厚”——经营彩票的历史长达十几年,具备相当专业的技术队伍,仅由该公司派出的专业工作人员就有五六十人;同时,根据合同,承销商需预付计划销售总额的4%给福彩中心,用于彩票的领取、调运、仓储和场地租赁等。当时能顺利把这笔高达400万元款项打到福彩中心账上的公司并不多。
但是,承销公司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利润,但他们有时会发现,如果按正常操作,自己获利的空间并不大。
2002年,国家将即开型彩票发行成本从原来的20%降为15%。但在彩世塔和各地福彩、体彩中心签署的合同中看,各地利益分成不大相同。
一般情况下,省市体彩中心或福彩中心将各稳获销售额1%的发行费用。这样,除了50%的奖金和35%公益金外,留给承销公司收益通常为10%。
但是,另有一位了解彩票市场的人士介绍,公司的收益在大多情况下还达不到10%,低的时候甚至只有7.5%~8%。但他们却需承担大部分风险。如在“彩世塔”和广州福彩的一份合同中规定,“乙方(彩世塔)承担发行失败和奖金出偏的经济风险”。
在这次计划发行2000万元的预算中,广告宣传费5%,场地费1.5%,协调费1.5%,其中1%给民政部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0.5%为现场工作人员补助(公安、公证、保安、银行、现场其他工作人员等),还有销售人员费用2%(由销售人员在销售额中扣除)。
加起来,这些投入已经占到发行额的10%,那么公司的利润从哪里来呢?据一位和张世鹏关系密切的人士解释,这主要需通过压缩开支,才可能有1~2%,甚至2~3%的纯收益。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具有经验的承销商是可以赢利的,但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城市或者营销不理想的话,就有可能亏本”,一位彩票业内人士说。
田文昌和韩嘉毅也指出,从彩世塔公司几年来的经营来看,发行彩票前,公司还有几千万,但至案发时被扣押的全部资金只有两千多万元,由此可见,其总体状况还只是处于持平甚至亏损状态。
这种情况下,张世鹏认为,“其他的承销商大多也是作弊,因为按照正常的销售会亏本,都会想办法将大奖拿回来”。
而政府部门在转嫁风险时,常常把一些国家规定不能转让的东西也转让出去了。
承包、转包和买断也就意味着承销商有权参与到包括设奖方案、开奖器具、摇奖兑奖、彩票管理、资金管理与结算等项工作。
在一份“彩世塔”公司和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署的合同书上,乙方“彩世塔”公司的责任中有一项赫然是“配合市彩票中心与公证处做好大奖抽奖袋的装封工作和公证工作”。
而这些权利的转让,为彩世塔在彩票销售中作弊提供了便利。
扬州体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在请他们来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承销公司会在其中作弊”,他从事后看来,在与彩世塔的合作中,“所有的器材和道具都是他们(彩世塔公司)准备的,预先就准备好了,做好套子让我们钻进去。”
承销商的后台
如果说彩票发行部门与承销商的合作属于公开的秘密的话,那么,应该还有一些秘密并不公开。
深圳市福彩中心市场部一职员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彩票承销公司需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前提下经招标确定。但很多时候,所谓“单位推荐”,其实就是个别领导推荐,在他的印象中,彩世塔公司“正是如此(获得承销资格的)。”
在本刊对彩世塔作弊地点的多个城市的彩票发行机构进行采访时,均被提到彩世塔系“上头推荐”的说法,但究竟是何人推荐,各家均语焉不详。
目前查证的事实,并没有彩世塔曾以不当手段获得承销权的证据。但业内人士均称,要获得承销权,除实力之外,仍有其他因素。
李先生曾在一家彩票营销公司中供职,这家公司和两家同行分享了某特大城市电脑型福利彩票一半的代理权。
李说,这个城市的电脑彩票有约有1000个投注点,由各公司或个人承包,而要获得承包权,就需要一些手段。
李形容,福彩中心是两头吃,从彩票销售额中抽取1%为佣金,同时各公司不时向福彩中心送礼。2003年,为了批得3台投注机,他代表公司给某区福彩中心送礼,一个5万元的礼包塞给了一位主任,其他人则是各种礼品。
在广东,彩票公司通过打通主管官员获取彩票承销资格,并非没有公开的先例。
2002年8月,广州天河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炳华、其前任的局办主任苏鉴全涉嫌受贿系列案首次曝光。张炳华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天河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天河区大型福利彩票发行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承销彩票的深圳高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35万元;在他之前,苏鉴全已被张某某出手15万元“搞掂”。
被外界传闻可能与彩世塔相关有二:一是与彩世塔合作期间的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已于2004年年初被判刑;二是当时的深圳市福彩中心某负责人,“跟着黄亦辉栽进去了”。
据记者查知,两人的共同罪名有收受贿赂,但其间没有提到是否收受了彩票公司的贿赂。除此之外,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黄亦辉涉此罪名的财产高达3500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表示,除非以后有其他案子牵出黄亦辉,否则这3500万元恐怕要成为永远的谜。
在被问及对前任的评价时,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简的话颇有意味,“之前的事情不好评说。我只能说,从我开始,深圳市福彩中心在选择承销商的事情上,不敢说做到了公平、公正,至少保证了公开。”
谁给了彩票作弊的机会
在张世鹏案与杨永明案被曝光之后,有关部门的监管失效问题,再度引起了公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对媒体说,福彩中心对承销商的完全信任,为其作弊提供了机会
从事后来看,“彩世塔”舞弊的整个程序并不能说是天衣无缝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致其前功尽弃,甚而东窗事发。
2001年6月1日到6月10日,“彩世塔”在重庆市承销福利彩票,期间就经历了一次“险情”。
张世鹏和重庆市福彩中心谈好协议后,于5月20日将裴福盛叫到了重庆。据裴交待,“张世鹏显得很焦急,在电话中说,在重庆操作(大奖)恐怕很难”。
裴福盛到后才知道,原来重庆福彩自己出了一个方案,“按照这个封装程序和现场操作规则,彩世塔很难作弊”。
因为“在重庆的投资很大,不操纵(大奖)肯定亏”,裴福盛冥思苦想后,发明了“四角定位法”。
据彩世塔人员称,重庆福彩大奖组的部长起初不同意这个新方案,但是在裴的多次“演示、引导”之下就同意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在重庆福彩中心四楼的大会议室里,裴秀萍、裴福盛等人在一些奖袋上作了记号,在“奖袋娃娃头上的小辫辫梢上用铅笔划了一下”,总共10组的彩票,每组有一个做了记号的。
然后,等到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员放入大奖证明时将奖袋递给对方,再将标有记号的奖袋放在每组1号箱的最下面。每组400个奖袋,分4个箱子装,再记住这些奖袋被送到哪一个销售点,然后只需安排人将标有记号者摸出。
不过,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发行部主任黄宝成否认曾被彩世塔“说服”改变了方案。他说,彩世塔人员的确多次提出希望改动规则之事,但被重庆方面拒绝。最后采用的彩票发行规则和程序并没有根据彩世塔公司的建议做任何改动。
但现在查明,在那次销售中,张世鹏、裴秀萍等人安排人员,摸回了240万元的大奖。
黄宝成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哪个环节给了彩世塔作弊的机会。
彩世塔少有的一次折戟是在上海——2002年4月28日到2002年5月7日,彩世塔在上海承销体育彩票。在此之前,裴福盛像往常那样“封奖袋”,三人提前在一些奖袋上做了记号,“在精灵的红手套上画了白线”,然后放在每组的最下面。
但是在封装时,现场有30多位工作人员,因为“我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工作人员看得紧”的缘故,最后只有五六个做过记号的奖袋装入了大奖。
上海市体育彩票中心宣传部陈恭伟向本刊证实,那一次“彩世塔应该没有作弊,至少是没有得逞”。
在被揭穿以后可以发现,彩世塔的作弊手段比较原始,只要监管部门履职严格,即很难得手。据一位办案律师回忆,有一次一个彩民抓到大奖后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时称,自己抓到大奖的窍门就是去摸最角落的球。这样的话着实吓倒了“彩世塔”的几个高层,他们以为“自己的作弊方法被识破了”。
承销商和各地彩票发行机构的合作均是受当地政府的监督的,且国家为彩票发行规定的详细的程序,何以在17个城市,彩世塔均没有被监管部门识破呢?
对此,扬州市体育局的一位领导明确表示:“我们并没有参与张世鹏的作弊行为,也没有从中获利,这是公安部门已经调查过的事情,但在其中的监管责任是有的。而且,张涉案17个城市的彩票发行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2004年5月14日,财政部要求对2004年1月1日以来的即开型彩票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检查的重点就包括“彩票机构与协作商之间的合作”等等。这也只能称为“亡羊补牢”了。
在张世鹏的自述中,他把彩世塔走上作弊之路形容为“逼良为娼”。
张的说法未必是真相,但在他由“彩票大王”滑向“彩票大盗”的途中,是谁在放任,又是谁在助推?
彩世塔案的一位检察官说,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为承销商操纵大奖、欺诈彩民提供了很大空间。
张世鹏背后的力量
在张的描述中,2000年是彩世塔的转折点。这一年,彩世塔公司成立;同样在这一年,彩世塔连续遭遇巨额亏损。
2000年8月,彩世塔在青岛探索“网点销售,电视开奖”模式,亏损300万元。2000年10月,在浙江,彩世塔采用同样模式销售,公司42天亏损近2000万元。
张把彩世塔在浙江的失利归结为“政府部门工作严重不到位”。他回忆说,2004年9月底,就在彩世塔在浙江的发行宣传已经启动,销售即将启幕之时,张的二弟突然找到张世鹏,跪下说:“大哥,快撤吧。浙江民政在骗你,政府的布网点工作基本没做。我从富阳回来,现在网点一个也没布!”
张世鹏的辩护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和律师韩嘉毅还查知,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彩世塔共累计亏损1500万元。“于是产生了操控大奖,减少了亏损的想法”。
浙江之役被认为是张世鹏的滑铁卢,也是彩世塔命运的转折点。按张的描述,巨额亏损后,2000年12月,彩世塔和浙江福彩中心签了3年的营销策划协议,经过一番努力,彩世塔一度在浙江东山再起,扭亏为盈。
按张的叙述,2001年11月,浙江方面要求撕毁协议,要彩世塔买断浙江福彩的系统、设备和8年的经营权,价格为3500万左右。“当时人们把它看成是‘亿万富翁,一块肥肉’”。
据他描绘,此时“彩世塔”正在深圳发行即开型彩票。浙江省民政厅的两个厅长和浙江福彩中心的三个主任一行5人赶赴深圳去找他商谈买断之事。
当时彩世塔只有1000万元左右的现金流,“这就使‘彩世塔’公司在深圳发行即开型奖组时产生了舞弊的动机”,张世鹏事后说。“为了不失去浙江这块彩世塔惟一的根据地,为了让彩世塔立于不败之地,为了实现我在博彩业的远大理想和目标,我张世鹏第一次做了对不起人的事。”
浙江省民政厅一位顾姓秘书对本刊证实,浙江当年与张世鹏的协议确实存在,但在张世鹏案发前该协议已经中止,并为此“打过官司”。他称,当年负责该项洽谈的两位厅长均已离职。
当年曾参与到此事的浙江福利彩票中心徐主任则显得很谨慎,他说,具体情况并不像张世鹏所说,但8年协议的意向也是有的,不过其后并没有落实。
在深圳这次销售中,彩世塔公司销售彩票1.89亿元,而事后查证,这也是它第一次作弊。
灰色彩世塔
彩世塔公司,被认为是中国彩票业最大的私人承销商之一。虽然国家对民营公司介入彩票销售一直有严格限制,但从杨永明的手脚几乎遍布陕西,而张世鹏承销的彩票更是遍布江苏、上海、浙江、甘肃、重庆、广东、辽宁等多个省市来看,专业彩票公司深深介入了国家彩票的发售之中,则是不争的事实。
无可否认,承销商是中国彩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角色。如果没有张世鹏这样的承销商,中国的彩票发行不会走得那么快,但如今也正是因为张世鹏这样的承销商,“国家的公信力毁了,中国的即开型彩票市场也毁了”,扬州市体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刊表示。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摸索着进入彩票行业。此时,私人承销商便开始介入了彩票业。
从现有资料来看,1997年之前,承销商的角色还没有在任何一个文件中出现,但是却早已参与到了彩票的销售中。张世鹏自称在“1994年后,我协助政府发行了福利彩票。”
其后,民政部下文,允许公司介入彩票的营销策划、技术服务等,承销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彩票销售当中来。彩票发行部门也欢迎他们的加入。
按照张世鹏的说法,“政府部门的专业人才越做越业余,公司的业余人才越做越专业。”
承销商如果只参与了前期宣传,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全国很多彩票机构采用了承包、转包以及买断等形式对外委托了彩票的发行和销售业务。
这些方式虽然为国家所明文禁止,但却一直为彩票业所普遍沿用。其根源,正如专家在评述杨永明案所指出,是为利益所驱使。
据一位彩票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会这样,一是因为各地彩票发行部门不敢承担风险,将之转移给承销商可以保持“稳赚不赔”;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各地发行机构每年都有发行彩票的硬性指标,无论赔钱赚钱都必须完成。扬州体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坦承,2003年体彩中心自己组织销售的几次即开型彩票都是亏本做的,少时亏本8~10万,多时亏到10~20万。
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简在解释与彩世塔合作的原因时说:首先,福彩中心没有经济能力去投入宣传,不能承担亏损风险。其次,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特性决定了他们不太了解市场,不善于在彩票销售活动中策划、宣传、造气氛,及时有效地煽动百姓的彩票梦想。另外,作为政府部门,他们没有很好的销售队伍,很多具体工作只能依靠公司来做。
因此,在市场低迷的时候,承销商、尤其是具备一定实力的承销商成了彩票发行机构争相吸引的角色,有的发行机构不惜为此给予他们更多的便利条件。
彩世塔正是这样的公司,据张的律师称,仅在浙江一地,彩世塔即投入了2300万元之巨。
深圳市福彩中心一位副主任也向本刊回忆,当年选择彩世塔,是因为该公司不但直接由有关部门推荐,更重要是“实力雄厚”——经营彩票的历史长达十几年,具备相当专业的技术队伍,仅由该公司派出的专业工作人员就有五六十人;同时,根据合同,承销商需预付计划销售总额的4%给福彩中心,用于彩票的领取、调运、仓储和场地租赁等。当时能顺利把这笔高达400万元款项打到福彩中心账上的公司并不多。
但是,承销公司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利润,但他们有时会发现,如果按正常操作,自己获利的空间并不大。
2002年,国家将即开型彩票发行成本从原来的20%降为15%。但在彩世塔和各地福彩、体彩中心签署的合同中看,各地利益分成不大相同。
一般情况下,省市体彩中心或福彩中心将各稳获销售额1%的发行费用。这样,除了50%的奖金和35%公益金外,留给承销公司收益通常为10%。
但是,另有一位了解彩票市场的人士介绍,公司的收益在大多情况下还达不到10%,低的时候甚至只有7.5%~8%。但他们却需承担大部分风险。如在“彩世塔”和广州福彩的一份合同中规定,“乙方(彩世塔)承担发行失败和奖金出偏的经济风险”。
在这次计划发行2000万元的预算中,广告宣传费5%,场地费1.5%,协调费1.5%,其中1%给民政部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0.5%为现场工作人员补助(公安、公证、保安、银行、现场其他工作人员等),还有销售人员费用2%(由销售人员在销售额中扣除)。
加起来,这些投入已经占到发行额的10%,那么公司的利润从哪里来呢?据一位和张世鹏关系密切的人士解释,这主要需通过压缩开支,才可能有1~2%,甚至2~3%的纯收益。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具有经验的承销商是可以赢利的,但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城市或者营销不理想的话,就有可能亏本”,一位彩票业内人士说。
田文昌和韩嘉毅也指出,从彩世塔公司几年来的经营来看,发行彩票前,公司还有几千万,但至案发时被扣押的全部资金只有两千多万元,由此可见,其总体状况还只是处于持平甚至亏损状态。
这种情况下,张世鹏认为,“其他的承销商大多也是作弊,因为按照正常的销售会亏本,都会想办法将大奖拿回来”。
而政府部门在转嫁风险时,常常把一些国家规定不能转让的东西也转让出去了。
承包、转包和买断也就意味着承销商有权参与到包括设奖方案、开奖器具、摇奖兑奖、彩票管理、资金管理与结算等项工作。
在一份“彩世塔”公司和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署的合同书上,乙方“彩世塔”公司的责任中有一项赫然是“配合市彩票中心与公证处做好大奖抽奖袋的装封工作和公证工作”。
而这些权利的转让,为彩世塔在彩票销售中作弊提供了便利。
扬州体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在请他们来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承销公司会在其中作弊”,他从事后看来,在与彩世塔的合作中,“所有的器材和道具都是他们(彩世塔公司)准备的,预先就准备好了,做好套子让我们钻进去。”
承销商的后台
如果说彩票发行部门与承销商的合作属于公开的秘密的话,那么,应该还有一些秘密并不公开。
深圳市福彩中心市场部一职员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彩票承销公司需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前提下经招标确定。但很多时候,所谓“单位推荐”,其实就是个别领导推荐,在他的印象中,彩世塔公司“正是如此(获得承销资格的)。”
在本刊对彩世塔作弊地点的多个城市的彩票发行机构进行采访时,均被提到彩世塔系“上头推荐”的说法,但究竟是何人推荐,各家均语焉不详。
目前查证的事实,并没有彩世塔曾以不当手段获得承销权的证据。但业内人士均称,要获得承销权,除实力之外,仍有其他因素。
李先生曾在一家彩票营销公司中供职,这家公司和两家同行分享了某特大城市电脑型福利彩票一半的代理权。
李说,这个城市的电脑彩票有约有1000个投注点,由各公司或个人承包,而要获得承包权,就需要一些手段。
李形容,福彩中心是两头吃,从彩票销售额中抽取1%为佣金,同时各公司不时向福彩中心送礼。2003年,为了批得3台投注机,他代表公司给某区福彩中心送礼,一个5万元的礼包塞给了一位主任,其他人则是各种礼品。
在广东,彩票公司通过打通主管官员获取彩票承销资格,并非没有公开的先例。
2002年8月,广州天河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炳华、其前任的局办主任苏鉴全涉嫌受贿系列案首次曝光。张炳华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天河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天河区大型福利彩票发行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承销彩票的深圳高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35万元;在他之前,苏鉴全已被张某某出手15万元“搞掂”。
被外界传闻可能与彩世塔相关有二:一是与彩世塔合作期间的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已于2004年年初被判刑;二是当时的深圳市福彩中心某负责人,“跟着黄亦辉栽进去了”。
据记者查知,两人的共同罪名有收受贿赂,但其间没有提到是否收受了彩票公司的贿赂。除此之外,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黄亦辉涉此罪名的财产高达3500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表示,除非以后有其他案子牵出黄亦辉,否则这3500万元恐怕要成为永远的谜。
在被问及对前任的评价时,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简的话颇有意味,“之前的事情不好评说。我只能说,从我开始,深圳市福彩中心在选择承销商的事情上,不敢说做到了公平、公正,至少保证了公开。”
谁给了彩票作弊的机会
在张世鹏案与杨永明案被曝光之后,有关部门的监管失效问题,再度引起了公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对媒体说,福彩中心对承销商的完全信任,为其作弊提供了机会
从事后来看,“彩世塔”舞弊的整个程序并不能说是天衣无缝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致其前功尽弃,甚而东窗事发。
2001年6月1日到6月10日,“彩世塔”在重庆市承销福利彩票,期间就经历了一次“险情”。
张世鹏和重庆市福彩中心谈好协议后,于5月20日将裴福盛叫到了重庆。据裴交待,“张世鹏显得很焦急,在电话中说,在重庆操作(大奖)恐怕很难”。
裴福盛到后才知道,原来重庆福彩自己出了一个方案,“按照这个封装程序和现场操作规则,彩世塔很难作弊”。
因为“在重庆的投资很大,不操纵(大奖)肯定亏”,裴福盛冥思苦想后,发明了“四角定位法”。
据彩世塔人员称,重庆福彩大奖组的部长起初不同意这个新方案,但是在裴的多次“演示、引导”之下就同意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在重庆福彩中心四楼的大会议室里,裴秀萍、裴福盛等人在一些奖袋上作了记号,在“奖袋娃娃头上的小辫辫梢上用铅笔划了一下”,总共10组的彩票,每组有一个做了记号的。
然后,等到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员放入大奖证明时将奖袋递给对方,再将标有记号的奖袋放在每组1号箱的最下面。每组400个奖袋,分4个箱子装,再记住这些奖袋被送到哪一个销售点,然后只需安排人将标有记号者摸出。
不过,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发行部主任黄宝成否认曾被彩世塔“说服”改变了方案。他说,彩世塔人员的确多次提出希望改动规则之事,但被重庆方面拒绝。最后采用的彩票发行规则和程序并没有根据彩世塔公司的建议做任何改动。
但现在查明,在那次销售中,张世鹏、裴秀萍等人安排人员,摸回了240万元的大奖。
黄宝成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哪个环节给了彩世塔作弊的机会。
彩世塔少有的一次折戟是在上海——2002年4月28日到2002年5月7日,彩世塔在上海承销体育彩票。在此之前,裴福盛像往常那样“封奖袋”,三人提前在一些奖袋上做了记号,“在精灵的红手套上画了白线”,然后放在每组的最下面。
但是在封装时,现场有30多位工作人员,因为“我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工作人员看得紧”的缘故,最后只有五六个做过记号的奖袋装入了大奖。
上海市体育彩票中心宣传部陈恭伟向本刊证实,那一次“彩世塔应该没有作弊,至少是没有得逞”。
在被揭穿以后可以发现,彩世塔的作弊手段比较原始,只要监管部门履职严格,即很难得手。据一位办案律师回忆,有一次一个彩民抓到大奖后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时称,自己抓到大奖的窍门就是去摸最角落的球。这样的话着实吓倒了“彩世塔”的几个高层,他们以为“自己的作弊方法被识破了”。
承销商和各地彩票发行机构的合作均是受当地政府的监督的,且国家为彩票发行规定的详细的程序,何以在17个城市,彩世塔均没有被监管部门识破呢?
对此,扬州市体育局的一位领导明确表示:“我们并没有参与张世鹏的作弊行为,也没有从中获利,这是公安部门已经调查过的事情,但在其中的监管责任是有的。而且,张涉案17个城市的彩票发行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2004年5月14日,财政部要求对2004年1月1日以来的即开型彩票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检查的重点就包括“彩票机构与协作商之间的合作”等等。这也只能称为“亡羊补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