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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28日,上海和重庆同时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二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房)、非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都是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征收对象,税率根据房价高低确定,暂定为0.6%或0.4‰重庆主城9区内的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不论是存量还是增量,以及非本地居民所购第二套房,都是改革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对象,税率为0.5%~1.2‰至此,房产税之“靴”终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