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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土面积虽然小,但湿地类型多样、区位重要,全球八条重要鸟类迁徙通道中有两条覆盖宁夏。宁夏地处黄河湿地上游,因此,保护恢复湿地尤为重要,这既是建设美丽宁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造优美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一项民生工程。
近些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夏林业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系统治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好宁夏湿地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全力推进宁夏湿地事业的发展,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为建设美丽宁夏作出应有的贡献。
科学规划,湿地保护利用有章法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宁夏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组织精干队伍,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宁夏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宁夏黄河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银川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十一五”规划》《宁夏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宁夏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宁夏湿地保护“十三五”规划》《银川市湿地保护合理利用规划(2007—2020)》等自治区级和市级有关湿地保护和恢复的规划。
这些规划明确提出“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和谐发展”的理念。要求在全国第二次湿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湿地及其资源的重要性、稀缺性和特殊性确定湿地保护的序列,使区内54%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严禁在湿地上进行损害湿地功能的项目建设。
《宁夏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建立宁夏湿地资源补偿基金,在资源利用过程中逐步推行谁使用谁补偿原则,通过不同的补偿方式来实现湿地资源的零消耗。通过建立湿地恢复的生态補偿机制,对于为恢复湿地而造成损失或投入的个人和集体给予适当的补偿;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下游使用清洁水源应对上游地区保护水环境的投入和损失给予补偿;建立水权有偿转换机制,鼓励农业节水措施,宁夏政府在利用这一部分节省的水资源开展湿地恢复时,对采取节水措施的集体或个人通过买水方式给予补偿。
健全机构,全面管理湿地有主体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宁夏林业厅成立了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隶属宁夏林业厅,系正处级事业单位,这是2008年宁夏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批建的第一个事业单位。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区的湿地技术规范、保护规划和保护恢复等工作,这不但明确了林业部门湿地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更是湿地保护管理有了专门的机构。
自机构成立以来,按照宁夏林业厅工作部署,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明确职责、完善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开展湿地调查,加强湿地恢复,保护湿地资源,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绩。同时,督促协调银川市、吴忠市等与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各湿地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编制的总规要求,科学合理分区,划定保护红线,实施保护措施,加强巡护管理,禁止乱占滥垦、乱捕滥猎、滥捕滥捞和生活工业污水及生活垃圾入湖,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使全区主要湿地及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区市两级湿地管理机构的建立,为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011年吴忠市成立了由政府牽头,发改、财政、建设、水利、环保、林业、农业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吴忠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同年,宁夏吴忠市政府与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就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各类湿地项目合作。吴忠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使吴忠市兼顾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统筹建立起来的特色协调机制,开创了我国西部地区湿地保护管理的先例,也为宁夏探索湿地保护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法制,湿地依法保护悬利剑
2008年11月1日,《宁夏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宁夏湿地保护管理步入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对依法科学修复湿地、合理利用湿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湿地资源,把制定湿地生态红线、加强规划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并在银川市先行试点,银川市先后出台了《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艾依河保护和利用的决定》《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对黄河、艾依河和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为银川市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法规政策保障。
深入调研,摸清家底更好护湿地
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宁夏湿地资源的分布、类型、面积及其环境现状,掌握了宁夏湿地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和重点调查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情况,编写了《中国湿地资源——宁夏卷》,经国家林业局专家鉴定,调查成果达到了国家领先水平。
根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及《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宁夏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宁夏湿地资源调查技术细则》,报经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核准后组织实施。通过春季水鸟资源调查准备阶段、基本资料调查收集、湿地斑块调查,对栖息于13块重点调查湿地中的国家I级、Ⅱ级和省级重点保护水鸟的种类、分布、种群数量及其迁徙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调查。组织各市、县湿地保护部门、有关保护区对重点调查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情况、利用与受威胁情况、社会经济状况、自然环境要素和水环境要素等进行详细调查,在各地水利、环保、气象、农业和渔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全面、翔实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同时,宁夏林业厅还成立了由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和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组成的林业、卫星遥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队,在各市、县(区)林业局(园林局)的全面配合下,共同开展宁夏湿地资源外业调查工作,为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的决策工作夯实了基础。 湿地公园,助力资源监测上台阶
湿地公园建设是宁夏湿地保护的主要形式。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列入宁夏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在建设湿地公园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银川市市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多快好省地建设宁夏第—个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和阅海湿地进行研讨和论证,彻底解决了鸣翠湖的地权和管理体制等问题。自治区政府在财政有限的情况下,连续几年安排大量资金用于阅海湿地的保护和基础建设,从资金和物资上为湿地公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10年,宁夏举办首届中国—阿拉伯商贸论坛时,更是将阅海国家湿地公园作为主会场和承办方,对银川湿地公园的建设成就向世界作了最好、最大地全方位宣传。
湿地公园建成后,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有效地开发了湿地的生态旅游价值,促进了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活水平,群众自发地参与到湿地保护和建设中来,各项活动都得到了周边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通过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水生植物种植、湿地水产品养殖等新举措,以湿地资源利用为特征的绿色生态型产业正方兴未艾。
目前,以国家湿地公园为平台,各湿地单位分别成立了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馆、湿地水生植物园、野生鸟类喂养长廊等,沙湖的宁夏湿地博物馆、银川鸣翠湖的湿地陈列馆既是展示湿地保护成果、标本收藏、开展湿地保护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开展湿地生态旅游的重要景点。
作为湿地生态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宁夏认真开展湿地公园科研监测,2008年建立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鸟类疫源疫病国家级观测站、阅海园区鸟类环志站,对迁徙及在银川湿地繁衍的鸟类加强了保护,开展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阅海园区湿地恢复技术研究”“鸣翠湖芦苇与湖泊湿地关系的研究”“阅海芦苇退化研究及措施”等科研攻关项目,为恢复湿地生态,保护鸟类栖息地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了提高全区湿地动态监测水平,2014年、2015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宁夏湿地生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宁夏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项目》,目前宁夏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已获批复,湿地生态监测信息系统管理用房已建成,购置了部分监测设备,确定了宁夏重要湖泊湿地监测分布区域,对鸟类、动植物、水资源及自然环境进行调查监测。
重点项目,湿地保护恢复树典范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宁夏湿地生态建设工作,先后在宁夏实施了多个湿地保护恢复项目。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宁夏农垦系统共筹资近20亿元,对湿地生态进行抢救性恢复建设。
银川市筹资2.5亿元建设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景观水道等自然湿地,使银川的水域面积扩大了近2000公顷。 “十二五”期间,银川市恢复治理湿地工程再掀高潮,永宁县银子湖扩整工程恢复湿地140公顷,恢复重建了珍珠湖湿地,并与鹤泉湖湿地连通,在县城周边形成了近670公顷的环城湿地,复还了中华回乡、塞上湖城的面貌。
吴忠市把滨河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工程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投资近1亿元,恢复水域面积1340公顷,在牛首山下修整昊盛湖、天辰湖、同盛湖等湿地,增加水面340公顷;沿石中高速公路两侧建成11公里的景观水道,扩大水面200公顷;对同心县境内的54公里的清水河湿地生态治理恢复,在干旱的同心县周围恢复了470公顷的湖面,创造了千年旱塬出平湖的壮丽奇观。
中卫市在腾格里沙漠和灌区边缘地带恢复保护湿地,分三期共投资4亿元,保护恢复近3400公顷湿地。工程贯通了100多个养鱼池,连通水面0.667万公顷,新增绿化面积134公顷。日渐干枯萎缩的湿地湖泊得到恢复,成为水波潋滟、鱼跃鸟翔、芳草吐香的湿地新景观。
石嘴山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护和恢复星海湖湿地,经过5年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投资约1.5亿元,星海湖已形成面积4800公顷、水面面积3000公顷的湖泊湿地,充分发挥着调蓄洪水、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西吉县震湖湿地是目前世界罕见的地震诱发黄土滑坡的天然博物馆,震湖湿地景观恢宏,与群山相守相望、互依共生,是地质运动留下的最为壮观的山水画卷。目前,震湖湿地已经建成自然保护区,震湖地质资源和湿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宁夏农垦系统立足所辖湿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最佳途径和模式,大力发展水生种植、水产养殖、水上旅游等产业,实现湿地保护与经济效益和谐统一,为宁夏湿地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及可持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财政补助,湿地生态建设有底气
加大湿地项目争取力度,依靠项目带动湿地恢复、保护和发展。自2010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5581万元,其中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6750万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4500万元、湿地保护奖励资金1500万元、湿地工程项目资金12831万元。并争取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500万元。项目建设涵盖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及有关市、县(区)政府,主要用于湿地恢复、水系连通、保护工程、能力建设、科研宣教、基础建设和造林种草绿化等。
广而告之,湿地保护需要你我他
多年来,宁夏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
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利用报告会、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保护知识宣传。
2010年鸣翠湖和阅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安放鸟巢及鸟类放生活动,并组织青少年参与。2012年 “中国宁夏综合湿地国际研讨会”在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举行,大会的召开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在鸟类迁徙季节,根据宁夏80%以上禽鸟栖息在湿地的特点,部署有关湿地管护单位积极开展爱鸟护鸟活动,组织开展沙湖国际湿地观鸟节、爱鸟周摄影展等,国内各大媒体都对宁夏湿地保护工作和宣传日开展情况进行大量报道。
通過宣传,鼓励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保护湿地、爱鸟护鸟,如银川清水湖湿地公园處于鸟类迁徙路线,每年鸟类迁徙期间都有大量的苍鹭在此繁殖。繁殖的鸟类将鸟窝做在芦苇上,给承包湿地的农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为了不影响鸟类的繁殖,农民不但没有将鸟赶走,还自己买来粮食进行投放解决鸟类繁殖时期的捕食问题。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在巡湖时发现受伤的白鹭,将其带回管理站进行治伤,派专人进行饲养,伤好后放回自然。
经过多年扎实有序地宣传工作,如今全社会已基本形成保护湿地的共识。
近些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夏林业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系统治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好宁夏湿地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全力推进宁夏湿地事业的发展,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为建设美丽宁夏作出应有的贡献。
科学规划,湿地保护利用有章法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宁夏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组织精干队伍,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宁夏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宁夏黄河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银川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十一五”规划》《宁夏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宁夏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宁夏湿地保护“十三五”规划》《银川市湿地保护合理利用规划(2007—2020)》等自治区级和市级有关湿地保护和恢复的规划。
这些规划明确提出“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和谐发展”的理念。要求在全国第二次湿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湿地及其资源的重要性、稀缺性和特殊性确定湿地保护的序列,使区内54%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严禁在湿地上进行损害湿地功能的项目建设。
《宁夏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建立宁夏湿地资源补偿基金,在资源利用过程中逐步推行谁使用谁补偿原则,通过不同的补偿方式来实现湿地资源的零消耗。通过建立湿地恢复的生态補偿机制,对于为恢复湿地而造成损失或投入的个人和集体给予适当的补偿;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下游使用清洁水源应对上游地区保护水环境的投入和损失给予补偿;建立水权有偿转换机制,鼓励农业节水措施,宁夏政府在利用这一部分节省的水资源开展湿地恢复时,对采取节水措施的集体或个人通过买水方式给予补偿。
健全机构,全面管理湿地有主体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宁夏林业厅成立了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隶属宁夏林业厅,系正处级事业单位,这是2008年宁夏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批建的第一个事业单位。
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区的湿地技术规范、保护规划和保护恢复等工作,这不但明确了林业部门湿地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更是湿地保护管理有了专门的机构。
自机构成立以来,按照宁夏林业厅工作部署,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明确职责、完善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开展湿地调查,加强湿地恢复,保护湿地资源,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绩。同时,督促协调银川市、吴忠市等与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各湿地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编制的总规要求,科学合理分区,划定保护红线,实施保护措施,加强巡护管理,禁止乱占滥垦、乱捕滥猎、滥捕滥捞和生活工业污水及生活垃圾入湖,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使全区主要湿地及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区市两级湿地管理机构的建立,为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011年吴忠市成立了由政府牽头,发改、财政、建设、水利、环保、林业、农业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吴忠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同年,宁夏吴忠市政府与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就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各类湿地项目合作。吴忠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使吴忠市兼顾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统筹建立起来的特色协调机制,开创了我国西部地区湿地保护管理的先例,也为宁夏探索湿地保护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法制,湿地依法保护悬利剑
2008年11月1日,《宁夏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宁夏湿地保护管理步入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对依法科学修复湿地、合理利用湿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湿地资源,把制定湿地生态红线、加强规划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并在银川市先行试点,银川市先后出台了《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艾依河保护和利用的决定》《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对黄河、艾依河和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为银川市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法规政策保障。
深入调研,摸清家底更好护湿地
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宁夏湿地资源的分布、类型、面积及其环境现状,掌握了宁夏湿地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和重点调查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情况,编写了《中国湿地资源——宁夏卷》,经国家林业局专家鉴定,调查成果达到了国家领先水平。
根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及《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宁夏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宁夏湿地资源调查技术细则》,报经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核准后组织实施。通过春季水鸟资源调查准备阶段、基本资料调查收集、湿地斑块调查,对栖息于13块重点调查湿地中的国家I级、Ⅱ级和省级重点保护水鸟的种类、分布、种群数量及其迁徙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调查。组织各市、县湿地保护部门、有关保护区对重点调查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情况、利用与受威胁情况、社会经济状况、自然环境要素和水环境要素等进行详细调查,在各地水利、环保、气象、农业和渔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全面、翔实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同时,宁夏林业厅还成立了由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和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组成的林业、卫星遥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队,在各市、县(区)林业局(园林局)的全面配合下,共同开展宁夏湿地资源外业调查工作,为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的决策工作夯实了基础。 湿地公园,助力资源监测上台阶
湿地公园建设是宁夏湿地保护的主要形式。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列入宁夏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在建设湿地公园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银川市市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多快好省地建设宁夏第—个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和阅海湿地进行研讨和论证,彻底解决了鸣翠湖的地权和管理体制等问题。自治区政府在财政有限的情况下,连续几年安排大量资金用于阅海湿地的保护和基础建设,从资金和物资上为湿地公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10年,宁夏举办首届中国—阿拉伯商贸论坛时,更是将阅海国家湿地公园作为主会场和承办方,对银川湿地公园的建设成就向世界作了最好、最大地全方位宣传。
湿地公园建成后,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有效地开发了湿地的生态旅游价值,促进了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活水平,群众自发地参与到湿地保护和建设中来,各项活动都得到了周边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通过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水生植物种植、湿地水产品养殖等新举措,以湿地资源利用为特征的绿色生态型产业正方兴未艾。
目前,以国家湿地公园为平台,各湿地单位分别成立了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馆、湿地水生植物园、野生鸟类喂养长廊等,沙湖的宁夏湿地博物馆、银川鸣翠湖的湿地陈列馆既是展示湿地保护成果、标本收藏、开展湿地保护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开展湿地生态旅游的重要景点。
作为湿地生态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宁夏认真开展湿地公园科研监测,2008年建立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鸟类疫源疫病国家级观测站、阅海园区鸟类环志站,对迁徙及在银川湿地繁衍的鸟类加强了保护,开展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阅海园区湿地恢复技术研究”“鸣翠湖芦苇与湖泊湿地关系的研究”“阅海芦苇退化研究及措施”等科研攻关项目,为恢复湿地生态,保护鸟类栖息地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了提高全区湿地动态监测水平,2014年、2015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宁夏湿地生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宁夏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项目》,目前宁夏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已获批复,湿地生态监测信息系统管理用房已建成,购置了部分监测设备,确定了宁夏重要湖泊湿地监测分布区域,对鸟类、动植物、水资源及自然环境进行调查监测。
重点项目,湿地保护恢复树典范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宁夏湿地生态建设工作,先后在宁夏实施了多个湿地保护恢复项目。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宁夏农垦系统共筹资近20亿元,对湿地生态进行抢救性恢复建设。
银川市筹资2.5亿元建设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景观水道等自然湿地,使银川的水域面积扩大了近2000公顷。 “十二五”期间,银川市恢复治理湿地工程再掀高潮,永宁县银子湖扩整工程恢复湿地140公顷,恢复重建了珍珠湖湿地,并与鹤泉湖湿地连通,在县城周边形成了近670公顷的环城湿地,复还了中华回乡、塞上湖城的面貌。
吴忠市把滨河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工程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投资近1亿元,恢复水域面积1340公顷,在牛首山下修整昊盛湖、天辰湖、同盛湖等湿地,增加水面340公顷;沿石中高速公路两侧建成11公里的景观水道,扩大水面200公顷;对同心县境内的54公里的清水河湿地生态治理恢复,在干旱的同心县周围恢复了470公顷的湖面,创造了千年旱塬出平湖的壮丽奇观。
中卫市在腾格里沙漠和灌区边缘地带恢复保护湿地,分三期共投资4亿元,保护恢复近3400公顷湿地。工程贯通了100多个养鱼池,连通水面0.667万公顷,新增绿化面积134公顷。日渐干枯萎缩的湿地湖泊得到恢复,成为水波潋滟、鱼跃鸟翔、芳草吐香的湿地新景观。
石嘴山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护和恢复星海湖湿地,经过5年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投资约1.5亿元,星海湖已形成面积4800公顷、水面面积3000公顷的湖泊湿地,充分发挥着调蓄洪水、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西吉县震湖湿地是目前世界罕见的地震诱发黄土滑坡的天然博物馆,震湖湿地景观恢宏,与群山相守相望、互依共生,是地质运动留下的最为壮观的山水画卷。目前,震湖湿地已经建成自然保护区,震湖地质资源和湿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宁夏农垦系统立足所辖湿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最佳途径和模式,大力发展水生种植、水产养殖、水上旅游等产业,实现湿地保护与经济效益和谐统一,为宁夏湿地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及可持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财政补助,湿地生态建设有底气
加大湿地项目争取力度,依靠项目带动湿地恢复、保护和发展。自2010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5581万元,其中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6750万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4500万元、湿地保护奖励资金1500万元、湿地工程项目资金12831万元。并争取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500万元。项目建设涵盖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及有关市、县(区)政府,主要用于湿地恢复、水系连通、保护工程、能力建设、科研宣教、基础建设和造林种草绿化等。
广而告之,湿地保护需要你我他
多年来,宁夏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
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利用报告会、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保护知识宣传。
2010年鸣翠湖和阅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安放鸟巢及鸟类放生活动,并组织青少年参与。2012年 “中国宁夏综合湿地国际研讨会”在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举行,大会的召开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在鸟类迁徙季节,根据宁夏80%以上禽鸟栖息在湿地的特点,部署有关湿地管护单位积极开展爱鸟护鸟活动,组织开展沙湖国际湿地观鸟节、爱鸟周摄影展等,国内各大媒体都对宁夏湿地保护工作和宣传日开展情况进行大量报道。
通過宣传,鼓励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保护湿地、爱鸟护鸟,如银川清水湖湿地公园處于鸟类迁徙路线,每年鸟类迁徙期间都有大量的苍鹭在此繁殖。繁殖的鸟类将鸟窝做在芦苇上,给承包湿地的农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为了不影响鸟类的繁殖,农民不但没有将鸟赶走,还自己买来粮食进行投放解决鸟类繁殖时期的捕食问题。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在巡湖时发现受伤的白鹭,将其带回管理站进行治伤,派专人进行饲养,伤好后放回自然。
经过多年扎实有序地宣传工作,如今全社会已基本形成保护湿地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