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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力建设行业,近年在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文件中,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有需要总结、探讨和提高的地方。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对电力建设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的几个问题进行初浅探讨。
关键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电力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论证报告
1电力建设工程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规模大、选址严格、位置一般远离城区,主体建构筑物的结构与电气设备系统联系紧密、相互交叉,专业技术密集、集成化程度较高。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项目法人(业主)负责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管理能力强。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规范,长期以来,积累了一整套安全技术管理经验,具有鲜明的组织管理特点。电力建设工程具有其固有的技术特点和要求,不论规模大小,本身各方面差异不是特别大。
2 专项方案的本质核心及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专项方案本质上属于风险设防措施文件,专项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延伸部分,本质上属于风险设防措施文件。根据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分合应适度,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第一专项方案针对的是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可以针对单位工程。第二专项方案的取向是规避和防范风险,把握的是“整体、重点环节”;因此单独编制专项方案的项目仍应正常编制作业指导书。第三专项方案指导的对象主要是技术人员,作业指导书指导的对象主要是作业人员。尽管如此,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部分内容是一样的,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的管理实际,作业指导书已经覆盖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单独编制专项方案内容将重复过多。鉴于行业特点及实际,工程中,经细化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方案,其余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可纳入作业指导书合并编制。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的确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由施工单位提出参照 87 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特点,我们认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识别列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开始前,施工单位提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根据规模和涉及面,确定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顶管工程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专家论证会主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織召开专家论证会。
4 专家论证会的组织及组织方的注意事项
专家论证活动主要包含8个环节一个完整的专家论证活动,一般包括:审阅专项方案、察看现场、召开论证前会议、听取编制介绍、组长主持论证会和论证后会议、编制论证报告、专家签字等环节。
专家论证会组织一般包括7项事务论证会的组织一般包括:专项方案编审批、选择指定或聘请专家、确定会议地点、通知专家并递送候审方案、会务准备并通知参会单位及人员、协助形成论证报告和按专家论证报告修订专项方案等事务。专家论证会的组织方应注意三类事项为保证论证活动的质量。
5 论证报告的形成及应包含的内容
目前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中,方案论证的结果通常是由组织单位整理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并经专家修改、签字确认,有时也开展论证后讨论、统一意见。论证会结束后,专家组组长宜主持召开论证后会议,协商讨论论证报告主要意见或初稿,形成一致意见。
6 施工单位应正确对待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修订后,编制人、审核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签字,并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字,各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签字。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施工单位在研究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取舍。专项方案宜采用专门封面,在封面上应有“按专家论证报告修订”的标识,并将论证报告附后,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
7 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职责划分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8 结束语
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是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专项方案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系统分析、设计计算和安全验算或必要的检测等方法,从技术上保证施工的本质安全。电力建设工程应结合行业特点,借鉴87号文的新规定,明确专项方案的定位,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开始前,提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保证编制质量。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为论证活动提供条件。论证报告是论证活动的成果,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施工单位应正确对待论证报告。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按分工、履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职责,是保证专项方案和论证活动取得应有效果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文)[Z].
[2] DL/T5210-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S].
[3]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 号文)[Z].
[4]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 号文)[Z].
作者简介:姓名:宫海军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2-05-23 籍贯:黑龙江省绥化市 学历:本科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研究方向:电力工程建设管理
关键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电力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论证报告
1电力建设工程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规模大、选址严格、位置一般远离城区,主体建构筑物的结构与电气设备系统联系紧密、相互交叉,专业技术密集、集成化程度较高。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项目法人(业主)负责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管理能力强。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规范,长期以来,积累了一整套安全技术管理经验,具有鲜明的组织管理特点。电力建设工程具有其固有的技术特点和要求,不论规模大小,本身各方面差异不是特别大。
2 专项方案的本质核心及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专项方案本质上属于风险设防措施文件,专项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延伸部分,本质上属于风险设防措施文件。根据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分合应适度,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第一专项方案针对的是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可以针对单位工程。第二专项方案的取向是规避和防范风险,把握的是“整体、重点环节”;因此单独编制专项方案的项目仍应正常编制作业指导书。第三专项方案指导的对象主要是技术人员,作业指导书指导的对象主要是作业人员。尽管如此,专项方案与作业指导书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部分内容是一样的,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的管理实际,作业指导书已经覆盖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单独编制专项方案内容将重复过多。鉴于行业特点及实际,工程中,经细化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方案,其余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可纳入作业指导书合并编制。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的确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由施工单位提出参照 87 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特点,我们认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识别列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开始前,施工单位提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根据规模和涉及面,确定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顶管工程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专家论证会主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也可由建设单位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織召开专家论证会。
4 专家论证会的组织及组织方的注意事项
专家论证活动主要包含8个环节一个完整的专家论证活动,一般包括:审阅专项方案、察看现场、召开论证前会议、听取编制介绍、组长主持论证会和论证后会议、编制论证报告、专家签字等环节。
专家论证会组织一般包括7项事务论证会的组织一般包括:专项方案编审批、选择指定或聘请专家、确定会议地点、通知专家并递送候审方案、会务准备并通知参会单位及人员、协助形成论证报告和按专家论证报告修订专项方案等事务。专家论证会的组织方应注意三类事项为保证论证活动的质量。
5 论证报告的形成及应包含的内容
目前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中,方案论证的结果通常是由组织单位整理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并经专家修改、签字确认,有时也开展论证后讨论、统一意见。论证会结束后,专家组组长宜主持召开论证后会议,协商讨论论证报告主要意见或初稿,形成一致意见。
6 施工单位应正确对待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修订后,编制人、审核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签字,并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字,各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签字。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施工单位在研究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取舍。专项方案宜采用专门封面,在封面上应有“按专家论证报告修订”的标识,并将论证报告附后,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
7 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职责划分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8 结束语
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是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专项方案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系统分析、设计计算和安全验算或必要的检测等方法,从技术上保证施工的本质安全。电力建设工程应结合行业特点,借鉴87号文的新规定,明确专项方案的定位,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开始前,提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计划,保证编制质量。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为论证活动提供条件。论证报告是论证活动的成果,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施工单位应正确对待论证报告。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按分工、履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职责,是保证专项方案和论证活动取得应有效果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文)[Z].
[2] DL/T5210-200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S].
[3]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 号文)[Z].
[4]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 号文)[Z].
作者简介:姓名:宫海军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2-05-23 籍贯:黑龙江省绥化市 学历:本科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研究方向:电力工程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