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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
创新是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只有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恰逢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及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结构性矛盾纵横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发展动力从传统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但是,目前企业的创新环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创新人才的短缺现象比较严重。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针对2446位企业家的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企業家认为“创新人才缺乏”是目前妨碍企业创新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排在所有9个选项的第一位。此外,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创新人才的培训、选拔、晋升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影响了创新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容易造成创新人才的流失,导致企业的创新难以持久。
其次,创新资金不足,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获得创新资金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一方面,多年来政府科技投入多向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科研院所倾斜,投入到企业的相对较少,因此企业难以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的调查显示,目前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企业获得过政府鼓励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完善,企业外部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融资成本也较高。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的调查显示,目前近六成的企业创新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而通过“股市筹资”、“发行企业债券”、“国内风险投资”、“国外风险投资”等渠道获得创新资金的企业合计不到12%;同时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创新资金的企业也表示,从银行贷款除了付利息外还要付出额外费用,而从民间渠道融资的成本则更高。
第三,法律环境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为了促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技术进步,近年来中国政府及立法机构颁布了多项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对比发达国家促进企业创新的成功经验,中国在促进企业创新的立法保证方面还不够完善,缺乏实际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不严现象,也增大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与巿场风险,从而挫伤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创新服务缺失。创新需要资讯、咨询、科技、金融、法律等领域的服务支持,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保证。由于中国企业创新程度较低,对创新的社会服务需求不旺,极大地制约了技术中介和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有:技术中介和创新服务机构数量少、专业化水平低,彼此独立、协同程度低且行为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没有建立强大的信息网络系统,不能有效促进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等。这些问题反过来也对企业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政府简政放权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经营机会、更公平的经营环境、更明确的市场主体权益、更透明的信用机制和更高效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特别是在放宽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信用体系、提高执法效率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二是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化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的人才集聚度,切实发挥好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作用,鼓励其联合中小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技能带头人的作用,破解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的难题。
三是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和完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和完善民间金融体系,逐步引导民间资本成立社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同时加强对于民间资本的规范与监管;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完善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用于企业创新的相关领域。
四是完善法治环境,保护企业创新的权益。应加快立法步伐、加大立法力度,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相关法规的执行落实,为企业创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空间。
五是加快发展和完善技术中介体系。探索技术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技术中介服务工作,培育技术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技术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科技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集成技术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中介行业协会,规范和发展技术中介体系。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创新是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只有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恰逢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及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结构性矛盾纵横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发展动力从传统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但是,目前企业的创新环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创新人才的短缺现象比较严重。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针对2446位企业家的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企業家认为“创新人才缺乏”是目前妨碍企业创新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排在所有9个选项的第一位。此外,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创新人才的培训、选拔、晋升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影响了创新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容易造成创新人才的流失,导致企业的创新难以持久。
其次,创新资金不足,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获得创新资金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一方面,多年来政府科技投入多向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科研院所倾斜,投入到企业的相对较少,因此企业难以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的调查显示,目前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企业获得过政府鼓励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完善,企业外部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融资成本也较高。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的调查显示,目前近六成的企业创新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而通过“股市筹资”、“发行企业债券”、“国内风险投资”、“国外风险投资”等渠道获得创新资金的企业合计不到12%;同时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创新资金的企业也表示,从银行贷款除了付利息外还要付出额外费用,而从民间渠道融资的成本则更高。
第三,法律环境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为了促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技术进步,近年来中国政府及立法机构颁布了多项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对比发达国家促进企业创新的成功经验,中国在促进企业创新的立法保证方面还不够完善,缺乏实际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不严现象,也增大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与巿场风险,从而挫伤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创新服务缺失。创新需要资讯、咨询、科技、金融、法律等领域的服务支持,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保证。由于中国企业创新程度较低,对创新的社会服务需求不旺,极大地制约了技术中介和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有:技术中介和创新服务机构数量少、专业化水平低,彼此独立、协同程度低且行为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没有建立强大的信息网络系统,不能有效促进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等。这些问题反过来也对企业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政府简政放权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经营机会、更公平的经营环境、更明确的市场主体权益、更透明的信用机制和更高效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特别是在放宽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信用体系、提高执法效率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二是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化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的人才集聚度,切实发挥好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作用,鼓励其联合中小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技能带头人的作用,破解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的难题。
三是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和完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和完善民间金融体系,逐步引导民间资本成立社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同时加强对于民间资本的规范与监管;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完善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用于企业创新的相关领域。
四是完善法治环境,保护企业创新的权益。应加快立法步伐、加大立法力度,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相关法规的执行落实,为企业创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空间。
五是加快发展和完善技术中介体系。探索技术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技术中介服务工作,培育技术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技术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科技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集成技术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中介行业协会,规范和发展技术中介体系。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