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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都是正确的,但其价格理论是片面的和错误的,表现在其没有区分卖方价格、买方价格和成交价格。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卖方价格,效用的货币表现是买方价格,价值和效用的货币表现的统一是成交价格。三种价格是商品与货币关系的三种不同形式的客观表现。混同三种价格,不仅导致对现实中的价格现象无法解释,也易导致人们放弃劳动价值论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