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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自1997年直辖以来,重庆先后有6任市公安局局长。这其中包括邓恢林在内,有4人先后落马,另外3人分别是朱明国、王立军和何挺。
同时,何挺和王立军分别是邓恢林的上一任和上上任局长,这意味着,重庆市公安局连续三任局长已先后被查。
多任局長频繁落马全国罕见,也影响到了重庆公安的形象。
6月14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在会议上,与会者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同时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
王立军的两名“接任者”先后被查
邓恢林早年在家乡湖北工作,2014年出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2015年6月,他调往中央政法委出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两个月后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7年7月,邓恢林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8年1月任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邓恢林的落马颇有些突然。6月15日,有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前,“我们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据当地媒体报道,6月12日,邓恢林还曾公开露面。当时他主持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就重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电信诈骗防范和打击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听取主办、协办单位工作汇报,向提交建议的市人大代表通报办理情况。
邓恢林从上任到落马,时间跨度不到3年。而当年他之所以“空降”重庆,则是因为其前任何挺被查。
2017年6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何挺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当年10月,中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何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最终,何挺被开除党籍并行政撤职,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实际上,何挺和邓恢林到重庆出任公安局局长的原因颇有相似之处。何挺的前任,是王立军。
2012年3月,为接任王立军,何挺从青海调任重庆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并执掌重庆警界长达5年。
王立军则在2012年9月,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和受贿等罪名,被判刑15年。
王立军案在重庆的影响可谓长久、恶劣。2017年2月11日,时任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徐令义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曾特别提到清除王立军思想遗毒不彻底。
文强被执行死刑,朱明国被执行死缓
与以上3位落马局长不同,朱明国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其被查时间则是2014年,彼时,他已是广东省政协主席,正部级高官。
2014年11月29日,在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朱明国被调查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在朱明国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10余车,其中有部分钞票已受潮发霉。
2016年4月1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最终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重庆警界另一位“落马名人”文强则与朱明国相熟。
文强1992年就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明国在重庆担任公安局局长期间,文强一直是其副手。2003年5月,在朱明国任上,文强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成为局里事实上的“二把手”。
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曾透露,朱明国在业务上对文强很倚重,“几乎所有的案子朱明国都依靠文强,文强提出来要提升哪个人的职务,朱明国基本上也都会同意。”
据这位人士回忆,在朱明国离开重庆赴广东任职时,文强将其一路送到目的地。
2010年,文强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罪行被执行死刑。
就在文强被执行死刑的前后两年内,文强的两名副手也先后落马。
2010年2月,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因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行,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同样因涉嫌受贿被免职,随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从文强算起,10年来,重庆市公安局已有4名局长、3名副局长先后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