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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古代法制,一定要一分为二,看到它在具体历史中的合理性,……皇帝定法、法自君出第一个积极影响就在于它能修正、补充正律规定的不足,填补已有成文法的漏洞。”“皇帝对法第二个积极影响是皇帝给古代法律提供了合法性来源,给予了法权威的终极解释。”“皇帝对法第三个积极影响是圣王贤君的模范守法会带动整个社会守法观念的巩固,从而大大降低犯罪率和社会的不稳定性,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但是专制总是会带来很多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法的产生与存在始终是以皇帝的权力为归依的,这就使得大量的法律资源是为君主而耗费或服务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