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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形态,其主要特征就是可以预期、可以预测,从而能够带来一种社会治理的确定性。现代法治发轫于近代西方,通过回顾和反思近代西方法治的实现机制,可以发现:只有形式合理化的法律制度才能够保证现代法治的实现,而近代西方形式理性的直接表现形式就是数学思维,从而也就决定了只有通过数学思维所构筑的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形式合理化。由此,也表明了形式理性、数学思维与现代法治的实现之间存在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