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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开发整理,对于缓解紧张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其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就是必须进行区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关键词 国土资源 开发规划 资源平衡 创新分析
1前言
国土资源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中的物质基础地位决定了国土规划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关键作用。国土规划的战略性、地域性、建设性和综合性特点使其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区划、单项建设规划既密切联系又彼此区别,形成一个多目标、多因素、多部门、多层次的独立的规划体系。
2我国国土规划法的立法现状与思考
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国土规划法规文件:在总体规划方面,国家计委颁布过《国土规划编制办法》、《全国国土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对国土规划的组织领导、规划目的、作用、内容、编制方法、时间以及规划审批和实施等问题作了初步规定。在一系列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分别对土地、林地、草地等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了规定。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以国土规划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各项具体规划法为主体的完善的国土规划法律体系,并以国土规划基本法的立法为重点阐述了国土规划法的初步立法构想。要使国土规划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由国土规划法和加以规制和保障。所谓国土规划法,即调整在国土规划的制定、审批、执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土规划是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应用,指在特定土地上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总体空间部署。
3国土规划法与国土规划的关系
3.1国土规划法是国土规划工作的法律保障
国土规划法作为国土规划的组织法,以保证国土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地展开为主要任务,具体表现为:(1)从程序上保证国土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国土规划法,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对国土规划的要求,总结和概括历史和现实的规划工作经验教训,并借鉴他国经验,确定国土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土规划的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各种信息和相关因素,从而以程序法形式将规划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限制于最小范围;(2)从所作的国土规划本身的形式和内容上保障规划的规范和统一。国土规划法是国土规划体系构建的法律依据,为国土规划体系设计结构层次和总体内容,大致确定了各种类型的国土规划的基本内容和形式。国土规划法的建立和完善是国土规划工作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在国家现代化和法治化的进程中,国土规划工作法制化必须加强,进而从法律上、体制上和制度上保证国土规划科学性、效益性、权威性和法律性。
3.2西方国家的国土规划立法现状
德国早在二战以后,就由联邦议院先后批准通过了《联邦建筑法》、《联邦国土整治规划法》等,又在此基础上于1976通过了《联邦国土整治纲要》。此后,各州、县、乡镇相应制订了整治规划,建立了相应的规划机构,形成了从上到下的一套规划体系和规章制度。德国的国土规划体系一般与行政体系相一致,自上而下分为联邦、州、管理区和县四级。在联邦这一级,在宏观上对全国进行区域性规划,州级规划制定本州的区域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邮电、垃圾处理方面的专项规划。据目前有关法律规定,低层次的规划必须服从高层次的规划,下级的规划必须服从上级的规划,同级和同层次的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整体的区域规划和发展规划。
4对策分析
4.1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实施经营土地战略
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效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使土地市场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的轨道。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以巡回检查为主要手段,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新路子,把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争取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国土部门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彻底解决土地执法难的问题。着眼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对实施的经营土地战略起到了促进作用。
4.2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对依法收购和收回的国有土地,由国土部门负责报请市人民政府办理依法收购收回手续,移交给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由规划部门审批,公开招标、拍卖出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对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建设一个稳定、公平、安全的土地市场,实现政府经营土地的目标。同时,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供地集体会审制度,积极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做好全方位的服务。
4.3做活做强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资本。一是理清经营土地的思路和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效益的优化,谋求城市资本的流动和增值,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的支持,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把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有机结合起来,在经营城市的大环境下实施经营土地,通过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济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
5结语
因此,必须加强国土规划立法工作,迅速建立以国土规划基本法为主干,以区域规划法、专项规划法为主要内容的多领域、多层次、多级别的协调一致的国土规划法体系。
参考文献:
[1]龚西征.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若干思考[J]. 浙江国土资源,2007,(09) .
[2] 王雪峰,张彦平,王冬梅. 基层国土所建设的调查与分析[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8,(02) .
[3] 吴从容,蒋美生.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彩 基层国土所建设要先行[J]. 国土资源, 2006,(05) .
关键词 国土资源 开发规划 资源平衡 创新分析
1前言
国土资源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中的物质基础地位决定了国土规划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关键作用。国土规划的战略性、地域性、建设性和综合性特点使其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区划、单项建设规划既密切联系又彼此区别,形成一个多目标、多因素、多部门、多层次的独立的规划体系。
2我国国土规划法的立法现状与思考
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国土规划法规文件:在总体规划方面,国家计委颁布过《国土规划编制办法》、《全国国土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对国土规划的组织领导、规划目的、作用、内容、编制方法、时间以及规划审批和实施等问题作了初步规定。在一系列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分别对土地、林地、草地等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了规定。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以国土规划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各项具体规划法为主体的完善的国土规划法律体系,并以国土规划基本法的立法为重点阐述了国土规划法的初步立法构想。要使国土规划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由国土规划法和加以规制和保障。所谓国土规划法,即调整在国土规划的制定、审批、执行、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土规划是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应用,指在特定土地上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总体空间部署。
3国土规划法与国土规划的关系
3.1国土规划法是国土规划工作的法律保障
国土规划法作为国土规划的组织法,以保证国土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地展开为主要任务,具体表现为:(1)从程序上保证国土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国土规划法,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对国土规划的要求,总结和概括历史和现实的规划工作经验教训,并借鉴他国经验,确定国土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土规划的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各种信息和相关因素,从而以程序法形式将规划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限制于最小范围;(2)从所作的国土规划本身的形式和内容上保障规划的规范和统一。国土规划法是国土规划体系构建的法律依据,为国土规划体系设计结构层次和总体内容,大致确定了各种类型的国土规划的基本内容和形式。国土规划法的建立和完善是国土规划工作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在国家现代化和法治化的进程中,国土规划工作法制化必须加强,进而从法律上、体制上和制度上保证国土规划科学性、效益性、权威性和法律性。
3.2西方国家的国土规划立法现状
德国早在二战以后,就由联邦议院先后批准通过了《联邦建筑法》、《联邦国土整治规划法》等,又在此基础上于1976通过了《联邦国土整治纲要》。此后,各州、县、乡镇相应制订了整治规划,建立了相应的规划机构,形成了从上到下的一套规划体系和规章制度。德国的国土规划体系一般与行政体系相一致,自上而下分为联邦、州、管理区和县四级。在联邦这一级,在宏观上对全国进行区域性规划,州级规划制定本州的区域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邮电、垃圾处理方面的专项规划。据目前有关法律规定,低层次的规划必须服从高层次的规划,下级的规划必须服从上级的规划,同级和同层次的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整体的区域规划和发展规划。
4对策分析
4.1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实施经营土地战略
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效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使土地市场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的轨道。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以巡回检查为主要手段,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新路子,把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争取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国土部门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彻底解决土地执法难的问题。着眼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对实施的经营土地战略起到了促进作用。
4.2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对依法收购和收回的国有土地,由国土部门负责报请市人民政府办理依法收购收回手续,移交给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由规划部门审批,公开招标、拍卖出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对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建设一个稳定、公平、安全的土地市场,实现政府经营土地的目标。同时,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供地集体会审制度,积极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做好全方位的服务。
4.3做活做强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资本。一是理清经营土地的思路和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效益的优化,谋求城市资本的流动和增值,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的支持,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把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有机结合起来,在经营城市的大环境下实施经营土地,通过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济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
5结语
因此,必须加强国土规划立法工作,迅速建立以国土规划基本法为主干,以区域规划法、专项规划法为主要内容的多领域、多层次、多级别的协调一致的国土规划法体系。
参考文献:
[1]龚西征.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若干思考[J]. 浙江国土资源,2007,(09) .
[2] 王雪峰,张彦平,王冬梅. 基层国土所建设的调查与分析[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8,(02) .
[3] 吴从容,蒋美生.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彩 基层国土所建设要先行[J]. 国土资源, 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