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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山东德州学院社科部落实“思修”课教学改革,从上课机制创新为:循环上课,专题讲座的样式。这使得笔者负责的第8章法律部分的教学,获得了将案例分析打深的机制便利;针对教材和学生的现实需要、思想实际,在遴选实例中做到和教学目的无缝对接,体现应对性,使案例教学成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模式性熟化,诉求人才培养的创新型应用性;由案例切入,以兴趣带动学生思考、讨论,潜移默化中提升理性认知,学习维权法律技术的同时不放松人文素养的点滴培植,叠加案例教学的教书和育人综合效应。
关键词:机制创新;模式性熟化;理术结合
作者简介:王永坚,山东省德州学院社科部讲师,从事民商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6-226-02
大学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前沿,在大学生价值观序列的良性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思修”课教学中欲打破单纯说教的干涩且尴尬或场面热闹的得势但不得分,必须以现实实例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令其有所感,以扎实的实务技术操作模拟,使其有所得,更要于润物细无声处耀亮人文的火种,使其境界有所提高。
一、机制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为案例打深提供了纵向的课堂空间
(一)机制创新
德州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教育领域进行教学创新,旨在培养更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作为社科部具体的动作就是:教学体制的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将思修课8章的内容分为8个专题分别由几位老师设相关专题讲解,这一机制的变化直接激活了每位授课老师研究专长,专题的设置也尽显其研究深度,例如,笔者负责第8章法律章节,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笔者最终厘定了两个专题:一.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维权实务热点。二.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中的理财法律技术、道德自持问题。授课机制的创新,使得教师能够更好的在大纲许可的范围内,并结合学生、社会的实际,以自己的学养为依托做到“有的放矢”,使得“授业、解惑”更能为学生多接受,因为这些精选厘定的专题,往往就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必答题,因为是“量身定制”而有现实的需要、易产生强烈的共鸣,这本身就是为“传道”打开一个心里窗口,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二)案例打深
体制的这一转变,为每位专题授课教师带来较大自由度的同时,也对相关案例的遴选提出相对更高的要求,除却负载教育性还必须典型、具有实务上的可参照性,一言以蔽之,必须将案例精选、打深,使其能够更好地与专题化的层次匹配,“案例”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景的客观描述①;所谓“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对相关问题情景的语言重塑,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②。这绝对和先前一本书、一个人通讲一学期的要求不一样,更要体现出专题教师在该专题上的用心程度、研究状态,而非普法宣传、发传单式的教学预期,要做到这一点,则更多仰仗教师对相关问题的专业敏锐,以及对社会、学生实际的洞悉、把握,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欲给学生一杯水,需先储备一桶油”。为获得这种法律实践的第一手经验,笔者经常到当地律师所去见习,长期的耳闻目染使得笔者对法的实际运行获得了切身的体悟,经过对与教学相关的门类进行耙梳归类,比如:“劳动法律关系”“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关系”这几各方面,整理了大量典型、鲜活的案例,并真正将其与相关法理丝丝相扣,从而将其中深蕴的法律精神通过课堂辐射到学生的理性意识之中。
二、实例遴选:凸显应对、配接操作,使案例教学成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模式性熟化
(一)凸显应对
政治课没有“市场”的原因之一就是,宣讲的例子和学生实际结合的不紧,没有体现其应对性,因此笔者在枚举案例前,仔细考量对每一个拟用案例,学生能否有心里触点,③对学生今后的生存实际是否具有应对性,例如在解析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合同”时,笔者引入的案例涉及“不签书面合同”、“收取押金
关键词:机制创新;模式性熟化;理术结合
作者简介:王永坚,山东省德州学院社科部讲师,从事民商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6-226-02
大学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前沿,在大学生价值观序列的良性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思修”课教学中欲打破单纯说教的干涩且尴尬或场面热闹的得势但不得分,必须以现实实例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令其有所感,以扎实的实务技术操作模拟,使其有所得,更要于润物细无声处耀亮人文的火种,使其境界有所提高。
一、机制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为案例打深提供了纵向的课堂空间
(一)机制创新
德州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教育领域进行教学创新,旨在培养更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作为社科部具体的动作就是:教学体制的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将思修课8章的内容分为8个专题分别由几位老师设相关专题讲解,这一机制的变化直接激活了每位授课老师研究专长,专题的设置也尽显其研究深度,例如,笔者负责第8章法律章节,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笔者最终厘定了两个专题:一.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维权实务热点。二.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中的理财法律技术、道德自持问题。授课机制的创新,使得教师能够更好的在大纲许可的范围内,并结合学生、社会的实际,以自己的学养为依托做到“有的放矢”,使得“授业、解惑”更能为学生多接受,因为这些精选厘定的专题,往往就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必答题,因为是“量身定制”而有现实的需要、易产生强烈的共鸣,这本身就是为“传道”打开一个心里窗口,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二)案例打深
体制的这一转变,为每位专题授课教师带来较大自由度的同时,也对相关案例的遴选提出相对更高的要求,除却负载教育性还必须典型、具有实务上的可参照性,一言以蔽之,必须将案例精选、打深,使其能够更好地与专题化的层次匹配,“案例”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景的客观描述①;所谓“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对相关问题情景的语言重塑,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②。这绝对和先前一本书、一个人通讲一学期的要求不一样,更要体现出专题教师在该专题上的用心程度、研究状态,而非普法宣传、发传单式的教学预期,要做到这一点,则更多仰仗教师对相关问题的专业敏锐,以及对社会、学生实际的洞悉、把握,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欲给学生一杯水,需先储备一桶油”。为获得这种法律实践的第一手经验,笔者经常到当地律师所去见习,长期的耳闻目染使得笔者对法的实际运行获得了切身的体悟,经过对与教学相关的门类进行耙梳归类,比如:“劳动法律关系”“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关系”这几各方面,整理了大量典型、鲜活的案例,并真正将其与相关法理丝丝相扣,从而将其中深蕴的法律精神通过课堂辐射到学生的理性意识之中。
二、实例遴选:凸显应对、配接操作,使案例教学成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模式性熟化
(一)凸显应对
政治课没有“市场”的原因之一就是,宣讲的例子和学生实际结合的不紧,没有体现其应对性,因此笔者在枚举案例前,仔细考量对每一个拟用案例,学生能否有心里触点,③对学生今后的生存实际是否具有应对性,例如在解析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合同”时,笔者引入的案例涉及“不签书面合同”、“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