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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现行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实施多年来现已初见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助体系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针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概括、总结,提出一些具体措施,旨在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完善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62-0144-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增长,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贫困生作为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特殊群体,所产生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国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围绕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入学“绿色通道”、以及“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很大程度上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资助体系初见成效。
但我们应看到资助体系仍存在局限性,这些资助由于缺乏体系的规范,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协调能力还有待改善,本人试图通过国家、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在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具实用性、参照性,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1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
国家助学贷款是对贫困生资助力度最大、最有效的一种资助方式,从2000年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成效,很多的贫困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同时,实行国家贷款政策的时间还很短,在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上仍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和学校还没有建立很好的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专门管理机构,发展极其缓慢,远不能满足学生对贷款学费的需要。
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也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说,获贷的学生不能按期还款,高校学生贷款欠费情况比较严重,数额可达数亿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银行与学生发生借款诉讼纠纷,银行拒贷率大幅上升。还有个别学生在申请时弄虚作假,将获得的助学款用于抽烟、酗酒、购买消费品等问题,使真正需要助学款的同学得不到资助。
1.2高校的财力有限
我国高校的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省级政府的财政支持,而高校本身的创收能力很弱,集资的渠道也比较窄。学校还要在科研投入,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补贴和学校管理机构日常开销很大。对于贫困生的资助上,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奖学金与助学金在金额上都比较少,资助的学生人数有限,不能从根本解决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学校能提供的勤工助学的机会也很少,仅仅依靠高校解决贫困上的经济困难是很难实现的。
1.3依靠单纯的经济资助
近年来,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各界把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作为主要工作方向,往往忽视了贫困大学生精神的“资助”。由于长期以来,受经济压力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贫困生与非贫困生在思想、心理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国家、高校及社会一味重视对贫困生经济资助,忽视对贫困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积极引导,容易陷入重“物质帮助”轻“精神资助”的误区。这些非经济层面上的影响比经济上的困难更长久、深刻、更难以克服,因此,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应该在帮助贫困生物质解困的同时,更加关注贫困生的精神世界,从而实现帮困助学与教育育人的有机结合。
1.4获得奖学金的概率较低
奖学金主要是传统的奖学金和近年国家推出的奖学金。传统奖学金是各高校用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专业奖学金,主要指向的是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目的是“奖优”,缺乏资助功能。贫困生大多数来自经济和教育都比较落后的地区,不仅经济压力大,学习基础也相对较差。虽然大部分贫困生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不理想,有时候很难获得传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以国家政府的名义统一发放的,宗旨是“助学”,主要针对的是贫困大学生,国家奖学金对绝大多数贫困学生生来说,具有很好的帮助和激励作用,并受到了各高校和贫困生的广泛欢迎。但由于国家奖学金名额有限,数量很少,还是不能解决大多数贫困生的问题。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党和政府都十分关注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现实中,有关贫困大学生资助还没有以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使好的政策难以落实到实际的资助中,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性,不能很好的约束受助方和资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产生侵犯贫困生或资助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2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措施
2.1多角度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國是以公办全日制高等教育为高等教育体系的主要核心。而公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是依靠国家中央政府和地方省市政府。国家作为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更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1)党和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潜动力,贫困大学生的问题也是党和中央高度关注的。中央和地方省市财政政策应对贫困大学生有所倾斜,加大资金投入。新资助政策更应从多方面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除了加强经费的投入,作为资助体系的主体,还应当从制度上引导社会各界,共同资助贫困大学生。
2)规范制度建设,使资助体系内部管理科学化、体系化。建立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好的制度的保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贫困生的认定、管理及统计,专门的人员负责奖学金、助学款的发放。
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我国主要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中有大学生资助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对资助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规定还不明确,完善资助体系需要法律法规的依托。立法者应从贫困生的划定、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方式及各责任形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4)关注对贫困大学生的精神资助。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贫困生的问题,并制定一系列资助政策,但这些资助大多是从经济方面的资助。不可否认的是有效解决贫困生问题,需要我们首先解决其经济问题,但贫困生问题并不单单要解决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其身心的健康发展,思想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国家作为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主导力量,不仅要重视经济资助还需重视贫困生身心的健康、全面发展,成为符合社会发展的全面人才。
2.2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的发放
现行奖学金体系主要是一种激励学生的手段,体现了奖优的功能,也体现鼓励学生进步的功能。针对贫困的学生应有特殊的奖学金资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增加对贫困生的奖励:首先,对有能力获得普通奖学金的贫困生,给予同等额度的补助性奖励,加大奖励力度:其次,针对贫困学生设立专门的“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奖励那些学习进步明显,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贫困生。让贫困生了解经济的贫困不代表心灵的贫瘠,激励贫困生更好的学习和生活。这种以奖代补的形式不仅可以提供贫困生更多的物质帮助,从而激励贫困生更加努力地学习、以争取获得奖学金。同时与普通的奖学金相分离,避免其他学生的质疑。
根据现行国家的财政能力,完全有能力对更多的贫困大学实行更多的资助。但是每年国家的奖学金只有亿元,这对于庞大的贫困大学生群体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加大国家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的发放对象和方式方法,以便更好地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2.3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
高校应对贫困的定义有所界定,并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总结出贫困的具体标准,从而更好的界定贫困与非贫困。同时在评定贫困的等级时,要与时俱进,随时更新贫困生的情况,以便于更好的开展贫困生资助活动。
高校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应对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并建立相应的贫困大学生档案,对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不仅可以使各项补助资金资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大学生,使得资助金更好的发挥他的作用。同时也为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制定合理的个人偿还贷资金提供了信息平台。与此同时,高校应督促学生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从而使银行和社会各种组织和机构更愿意出来帮助贫困大学生。
2.4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从出现贫困大学生问题以来,我们发现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仅仅依靠政府和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广泛争取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力量的范围很广,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只有把广泛的社会力量都纳入到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当中来,接受资金的渠道可以更宽,资助体系也可以更完善。
我国社会各界的助学工作还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各种资助也是比较无序和分散的。部分名牌院校,名气太大,社会提供的助学金较多,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开展的也较好,但一些普通高校由于名气较小,接受社会资助的机会比较少,而这些高校所招收的学生大多是来自农村,贫困生比例较高,贫困生问题自然难以解决。一方面,我们应规范社会资助的工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以及合理分配募集的资助金。另一方面,对于慷慨解囊、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应该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如:政府表彰、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鼓励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5贫困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
贫困大学生首先应当正确认识和看待贫困,要认识的到贫困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也不是影响人生发展的决定因素。没有必要因此而自卑,要认识到一时的贫困不代表一生的贫困,这种困难只是暂时的,要端正心态坚强面对贫困。真正的贫困不是经济上的困难而是心灵和头脑上的贫瘠。
其次,贫困大学生自身应自立自强。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外部力量的帮助,贫困生自身的努力才是摆脱贫困的根本保证。贫困生不仅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有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勿盲目攀比。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锐意进取。
再次,对于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应常怀感恩之心,接受资助后,更应该加倍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当有能力帮助别人时,也应出手相帮,抱着感恩社会的心态来回报社会。从入学“绿色通道”到现在以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的贫困大学生体系已初现规模。但由于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才刚刚起步,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仍需要国家、高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于建霞.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08.
[2]张栓红,候平,陈水胜.关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6.
[3]余梦,周婷.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几點思考[J].网络财富,2010,03.
[4]王迎丰,杨荣.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南方论刊,2006,10.
作者简介
胡宏宇(1985-)女,汉族,在读硕士,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完善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62-0144-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增长,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贫困生作为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特殊群体,所产生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国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围绕贫困学生经济困难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入学“绿色通道”、以及“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很大程度上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资助体系初见成效。
但我们应看到资助体系仍存在局限性,这些资助由于缺乏体系的规范,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协调能力还有待改善,本人试图通过国家、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在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具实用性、参照性,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1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
国家助学贷款是对贫困生资助力度最大、最有效的一种资助方式,从2000年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成效,很多的贫困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同时,实行国家贷款政策的时间还很短,在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上仍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级政府和学校还没有建立很好的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专门管理机构,发展极其缓慢,远不能满足学生对贷款学费的需要。
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也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说,获贷的学生不能按期还款,高校学生贷款欠费情况比较严重,数额可达数亿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银行与学生发生借款诉讼纠纷,银行拒贷率大幅上升。还有个别学生在申请时弄虚作假,将获得的助学款用于抽烟、酗酒、购买消费品等问题,使真正需要助学款的同学得不到资助。
1.2高校的财力有限
我国高校的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省级政府的财政支持,而高校本身的创收能力很弱,集资的渠道也比较窄。学校还要在科研投入,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补贴和学校管理机构日常开销很大。对于贫困生的资助上,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奖学金与助学金在金额上都比较少,资助的学生人数有限,不能从根本解决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学校能提供的勤工助学的机会也很少,仅仅依靠高校解决贫困上的经济困难是很难实现的。
1.3依靠单纯的经济资助
近年来,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各界把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作为主要工作方向,往往忽视了贫困大学生精神的“资助”。由于长期以来,受经济压力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贫困生与非贫困生在思想、心理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国家、高校及社会一味重视对贫困生经济资助,忽视对贫困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积极引导,容易陷入重“物质帮助”轻“精神资助”的误区。这些非经济层面上的影响比经济上的困难更长久、深刻、更难以克服,因此,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应该在帮助贫困生物质解困的同时,更加关注贫困生的精神世界,从而实现帮困助学与教育育人的有机结合。
1.4获得奖学金的概率较低
奖学金主要是传统的奖学金和近年国家推出的奖学金。传统奖学金是各高校用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专业奖学金,主要指向的是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目的是“奖优”,缺乏资助功能。贫困生大多数来自经济和教育都比较落后的地区,不仅经济压力大,学习基础也相对较差。虽然大部分贫困生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不理想,有时候很难获得传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以国家政府的名义统一发放的,宗旨是“助学”,主要针对的是贫困大学生,国家奖学金对绝大多数贫困学生生来说,具有很好的帮助和激励作用,并受到了各高校和贫困生的广泛欢迎。但由于国家奖学金名额有限,数量很少,还是不能解决大多数贫困生的问题。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党和政府都十分关注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现实中,有关贫困大学生资助还没有以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使好的政策难以落实到实际的资助中,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性,不能很好的约束受助方和资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产生侵犯贫困生或资助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2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措施
2.1多角度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國是以公办全日制高等教育为高等教育体系的主要核心。而公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是依靠国家中央政府和地方省市政府。国家作为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更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1)党和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潜动力,贫困大学生的问题也是党和中央高度关注的。中央和地方省市财政政策应对贫困大学生有所倾斜,加大资金投入。新资助政策更应从多方面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除了加强经费的投入,作为资助体系的主体,还应当从制度上引导社会各界,共同资助贫困大学生。
2)规范制度建设,使资助体系内部管理科学化、体系化。建立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好的制度的保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贫困生的认定、管理及统计,专门的人员负责奖学金、助学款的发放。
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我国主要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中有大学生资助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对资助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规定还不明确,完善资助体系需要法律法规的依托。立法者应从贫困生的划定、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方式及各责任形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4)关注对贫困大学生的精神资助。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贫困生的问题,并制定一系列资助政策,但这些资助大多是从经济方面的资助。不可否认的是有效解决贫困生问题,需要我们首先解决其经济问题,但贫困生问题并不单单要解决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其身心的健康发展,思想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国家作为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主导力量,不仅要重视经济资助还需重视贫困生身心的健康、全面发展,成为符合社会发展的全面人才。
2.2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的发放
现行奖学金体系主要是一种激励学生的手段,体现了奖优的功能,也体现鼓励学生进步的功能。针对贫困的学生应有特殊的奖学金资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增加对贫困生的奖励:首先,对有能力获得普通奖学金的贫困生,给予同等额度的补助性奖励,加大奖励力度:其次,针对贫困学生设立专门的“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奖励那些学习进步明显,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贫困生。让贫困生了解经济的贫困不代表心灵的贫瘠,激励贫困生更好的学习和生活。这种以奖代补的形式不仅可以提供贫困生更多的物质帮助,从而激励贫困生更加努力地学习、以争取获得奖学金。同时与普通的奖学金相分离,避免其他学生的质疑。
根据现行国家的财政能力,完全有能力对更多的贫困大学实行更多的资助。但是每年国家的奖学金只有亿元,这对于庞大的贫困大学生群体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加大国家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奖学金的发放对象和方式方法,以便更好地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
2.3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
高校应对贫困的定义有所界定,并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总结出贫困的具体标准,从而更好的界定贫困与非贫困。同时在评定贫困的等级时,要与时俱进,随时更新贫困生的情况,以便于更好的开展贫困生资助活动。
高校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应对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并建立相应的贫困大学生档案,对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不仅可以使各项补助资金资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大学生,使得资助金更好的发挥他的作用。同时也为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制定合理的个人偿还贷资金提供了信息平台。与此同时,高校应督促学生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从而使银行和社会各种组织和机构更愿意出来帮助贫困大学生。
2.4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从出现贫困大学生问题以来,我们发现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仅仅依靠政府和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广泛争取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力量的范围很广,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只有把广泛的社会力量都纳入到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当中来,接受资金的渠道可以更宽,资助体系也可以更完善。
我国社会各界的助学工作还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各种资助也是比较无序和分散的。部分名牌院校,名气太大,社会提供的助学金较多,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开展的也较好,但一些普通高校由于名气较小,接受社会资助的机会比较少,而这些高校所招收的学生大多是来自农村,贫困生比例较高,贫困生问题自然难以解决。一方面,我们应规范社会资助的工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以及合理分配募集的资助金。另一方面,对于慷慨解囊、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应该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如:政府表彰、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鼓励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5贫困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
贫困大学生首先应当正确认识和看待贫困,要认识的到贫困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也不是影响人生发展的决定因素。没有必要因此而自卑,要认识到一时的贫困不代表一生的贫困,这种困难只是暂时的,要端正心态坚强面对贫困。真正的贫困不是经济上的困难而是心灵和头脑上的贫瘠。
其次,贫困大学生自身应自立自强。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外部力量的帮助,贫困生自身的努力才是摆脱贫困的根本保证。贫困生不仅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有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勿盲目攀比。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锐意进取。
再次,对于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应常怀感恩之心,接受资助后,更应该加倍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当有能力帮助别人时,也应出手相帮,抱着感恩社会的心态来回报社会。从入学“绿色通道”到现在以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的贫困大学生体系已初现规模。但由于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才刚刚起步,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仍需要国家、高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于建霞.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08.
[2]张栓红,候平,陈水胜.关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6.
[3]余梦,周婷.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几點思考[J].网络财富,2010,03.
[4]王迎丰,杨荣.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南方论刊,2006,10.
作者简介
胡宏宇(1985-)女,汉族,在读硕士,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