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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是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自营改增在我国试行以来,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行列。根据营改增实际实施效果来看,其对各个行业产生的影响是双面的,即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积极改善这些不利影响有利于推动营改增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因此,本文着重分析了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改善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通信企业;影响;对策
引言
2014年,通信企业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行列。在营改增的引导下,通信企业经营模式的改革、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信息系统的改进等都面临着许多的挑战。为落实营改增战略思想,大批通信业务人员开始学习增值税,可以说营改增对于通信企业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面对营改增给通信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只有企业正视营改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缓解和改善,才能够推动通信企业快速改革,扩大营改增的试运行范围。
1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的影响
1.1有利影响
在营改增战略的实行下,通过调整,通信企业运营模式变得更加精细化。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采购管理。较之以往,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各运营商之间的沟通变得更频繁有效了,且越来越多的通信企业逐渐建立起了统一的供应商数据库,这不仅有效保证了供应商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而且大大提高了信息共享的程度,并对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进行了有效地规范,实现了通信企业采购供应商管理的精细化。供应商采购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通信企业经济效高低和税负程度,所以营改增在提高通信采购供应商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通信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这是其给通信企业所带来的有利影响。第二,营销模式。营改增实行以前通信企业营销模式以预存话费送手机、赠送流量等促销手段为主。这一系列营销活动的税收均包含在3%的营业税中。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会附带赠送电信终端等物品或赠送某种电信服务,这些活动的收入会进行分别计算,并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通过核算后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随着税负的加大促使通信企业不得不事先对营销方案进行测定与预算,而销售模式的调整也变得更为精细化。
1.2不利影响
税负程度增加。与其他行业不同,由于通信企业能够抵扣的项目非常少,所以实行营改增以后,成本费用下降的幅度远远低于收入的下降幅度,这就造成了通信出现企业税负逐渐上升,而利润却在逐渐减少的局面。对于通信企业而言,其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基站电费、资产折旧摊销费、渠道酬金等,这些费用在通信企业总成本中占有极大一部分比例,但能够抵扣的项目却少之又少。例如,目前还没有被纳入到营改增范围内的渠道酬金。小到农村、大到城市发展多代理机构一直是通信企业经营发展中倡导的理念之一。这些代理机构不仅规模大小不一、地理位置分散,而且酬金支付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销售情况而定,所以对于这些代理机构而言,将很容易造成税负水平提高,尤其是农村小型代理机构。
2改善营改增對通信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有效对策
2.1科学合理使用税率,加强收入管理
通信企业在采用营改增发展战略以前,其营业税的缴纳是按照收入的3%进行,属于价内税,计算简单容易。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采用两档税率,即6%的增值电信服务和11%的基础通信服务。在处理实际业务时,通信业务人员需要明确区分这两种税率,分别计算。同时,在资费套餐的设计中也要将这两种税务明确区分开来,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出现,增加通信企业税务。此外,通信企业还需要全面加强折扣、折让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到业务部分的营销方案制定当中,提高决策有效性,在日常业务经营和优惠活动的策划当中,减少有价卡折扣和赠送服务。
2.2加强税收筹划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实行营改增以前,通信企业的税收职责直接由企业内部财务部门承担。之后,增值税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加上营改增实行时间短,业务人员还没有积累起足够丰富的经验和掌握足够的理论知识。所以,在面对复杂的增值税务管理和专业的税收政策情况下,通信企业应积极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国家制定与实施的税务征收政策,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从而减少纳税纠纷现象发生。
由于营改增实行时间还不到一年,且实施不到位、不全面,所以在初期阶段通信企业将会面临着较高水平的税负。为降低税负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还需要通信企业加强税收筹划,通过对税收的合理规划来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进税抵扣,进而对税负进行一定补偿,降低整体税负水平。此外,加强与规范基础管理,优化运营模式,加强信息系统改造与升级也能够有效改善营改增给通信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3结束语
由上文分析可知,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采购管理、营销模式改革、资本开支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利的;在税负、收入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不利的。在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不利影响的过程中,随着营改增在通信企业中实施的不断深入,相信其会给通信企业带来更多有利影响,从而推动通信企业快速有效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黎. 探索“营改增”对通信企业的影响[J]. 财政监督,2013,29:16-17.
【关键词】营改增;通信企业;影响;对策
引言
2014年,通信企业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行列。在营改增的引导下,通信企业经营模式的改革、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信息系统的改进等都面临着许多的挑战。为落实营改增战略思想,大批通信业务人员开始学习增值税,可以说营改增对于通信企业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面对营改增给通信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只有企业正视营改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缓解和改善,才能够推动通信企业快速改革,扩大营改增的试运行范围。
1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的影响
1.1有利影响
在营改增战略的实行下,通过调整,通信企业运营模式变得更加精细化。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采购管理。较之以往,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各运营商之间的沟通变得更频繁有效了,且越来越多的通信企业逐渐建立起了统一的供应商数据库,这不仅有效保证了供应商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而且大大提高了信息共享的程度,并对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进行了有效地规范,实现了通信企业采购供应商管理的精细化。供应商采购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通信企业经济效高低和税负程度,所以营改增在提高通信采购供应商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通信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这是其给通信企业所带来的有利影响。第二,营销模式。营改增实行以前通信企业营销模式以预存话费送手机、赠送流量等促销手段为主。这一系列营销活动的税收均包含在3%的营业税中。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会附带赠送电信终端等物品或赠送某种电信服务,这些活动的收入会进行分别计算,并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通过核算后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随着税负的加大促使通信企业不得不事先对营销方案进行测定与预算,而销售模式的调整也变得更为精细化。
1.2不利影响
税负程度增加。与其他行业不同,由于通信企业能够抵扣的项目非常少,所以实行营改增以后,成本费用下降的幅度远远低于收入的下降幅度,这就造成了通信出现企业税负逐渐上升,而利润却在逐渐减少的局面。对于通信企业而言,其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基站电费、资产折旧摊销费、渠道酬金等,这些费用在通信企业总成本中占有极大一部分比例,但能够抵扣的项目却少之又少。例如,目前还没有被纳入到营改增范围内的渠道酬金。小到农村、大到城市发展多代理机构一直是通信企业经营发展中倡导的理念之一。这些代理机构不仅规模大小不一、地理位置分散,而且酬金支付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销售情况而定,所以对于这些代理机构而言,将很容易造成税负水平提高,尤其是农村小型代理机构。
2改善营改增對通信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有效对策
2.1科学合理使用税率,加强收入管理
通信企业在采用营改增发展战略以前,其营业税的缴纳是按照收入的3%进行,属于价内税,计算简单容易。实行营改增以后,通信企业采用两档税率,即6%的增值电信服务和11%的基础通信服务。在处理实际业务时,通信业务人员需要明确区分这两种税率,分别计算。同时,在资费套餐的设计中也要将这两种税务明确区分开来,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出现,增加通信企业税务。此外,通信企业还需要全面加强折扣、折让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到业务部分的营销方案制定当中,提高决策有效性,在日常业务经营和优惠活动的策划当中,减少有价卡折扣和赠送服务。
2.2加强税收筹划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实行营改增以前,通信企业的税收职责直接由企业内部财务部门承担。之后,增值税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加上营改增实行时间短,业务人员还没有积累起足够丰富的经验和掌握足够的理论知识。所以,在面对复杂的增值税务管理和专业的税收政策情况下,通信企业应积极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国家制定与实施的税务征收政策,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从而减少纳税纠纷现象发生。
由于营改增实行时间还不到一年,且实施不到位、不全面,所以在初期阶段通信企业将会面临着较高水平的税负。为降低税负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还需要通信企业加强税收筹划,通过对税收的合理规划来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进税抵扣,进而对税负进行一定补偿,降低整体税负水平。此外,加强与规范基础管理,优化运营模式,加强信息系统改造与升级也能够有效改善营改增给通信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3结束语
由上文分析可知,营改增对通信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采购管理、营销模式改革、资本开支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利的;在税负、收入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不利的。在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不利影响的过程中,随着营改增在通信企业中实施的不断深入,相信其会给通信企业带来更多有利影响,从而推动通信企业快速有效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黎. 探索“营改增”对通信企业的影响[J]. 财政监督,2013,29: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