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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自2010年起实施了以总额预付为主要内容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基金的年度预付总额,通过实行月度和年度控制,建立了约束机制,采取强化监控等措施保障支付方式改革顺利进行。一年多来,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了有效遏制,参合农民受益程度明显提高,医疗机构得到了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