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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虽已涵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途径,但因该机制中协商机制劳资双方力量失衡,调解机制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甚微,仲裁制度功能偏离立法预期目标,诉讼制度难以恪守司法公平公正等弊病的存在,成为制约劳动争议及时、公平解决的瓶颈。在甄别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症结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做实协商、做大协调、做强仲裁、做精诉讼的思路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