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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体系是一个由存在等级差异、互相联结的教育法律规范构成的统一体,通常由效力位阶、调整对象、功能作用三个维度构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以效力位阶为导向的纵向基础、以调整对象为导向的横向构成、以功能作用为导向的工具之用等基本特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教的关键期,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仍需在明确价值定位、推动部门法体系化建设、扩展立法领域等方面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