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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程序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设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由于缺乏科学细致的制度考量与广泛深入的讨论研议,再加上惯有的粗放立法模式,我国庭前会议程序不免有疏漏之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值得深入检讨与反思。在比较分析日本审理前整理程序的基础之上,我国的庭前会议程序应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参加人员、内容方式以及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