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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义训释和字典辞书中义项的分立,都离不开对前人训诂成果的继承,但若不能正确理解前人研究成果,曲为之解,会导致误立义项。赵小刚先生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训诂锥指》一文,认为“巷”字在《诗·郑风·叔于田》中应释为“屋子、家宅”,历代释“巷”为“民居中间的道路、街道”,是由于错注义项致误。笔者以为对“巷”的释义还有进一步讨论的越要。从词义发展线索看,“巷”本来指里中道路,后来又可用来表示里中道路连同两旁房子在内的整个狭长的生活区域。而《汉语大字典》“巷”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