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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福民:在继续解放思想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福民撰文说,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党中央突出强调继续解放思想,必将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面对社会深刻变革、体制加速转轨、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首要的仍然是继续解放思想,以观念更新促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一)深化学习更新观念。人大工作的特点是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但并不意味着墨守成规,不思进取,而是要继续深化学习,不断解放思想,突破思想障碍,适应形势需要,勇于探索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以学习讨论活动为动力,查找发展中的认识误区、观念上的差距,消除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和难有作为、无所作为的消极懈怠思想,真正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形势需要、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发挥人大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发展大局,使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二)强化监督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主题,也是人大工作继续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推动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创新思维模式,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往广泛运用的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但尚未广泛运用的询问、质询、撤销、罢免、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同党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稳步推行审议工作“票决制”,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工作继续解放思想,还应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经常深入乡村、企业和农户特别是困难群体当中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南兴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大工作合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南兴煜撰文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含、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使职权的全过程。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或者视察,围绕党委对中心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大项目资金、“三农”资金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在实现好、代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发挥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地方人大工作要把代表好、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归宿,坚持代表人民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注重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第三,坚持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的观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应保持与全体人大代表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驻会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由代表确定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真正把“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立,事为民所办,话为民所说”落到实处。
严再兴:对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思考武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严再兴撰文说,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得到完善,村民自治领域不断扩大,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不断增强,民主管理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但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是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不够完善。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真实,公开的形式随意性大;有的村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所设监督机构没有正常运作;一些村虽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大多是流于形式、浮在表面,民主程度不高。二是村委会与镇政府、村党支部的关系没有理顺。三是村干部民主意识差,少数书记、村主任法律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财务开支随意性大,决策搞“一言堂”,大事小事都是他一个人点头才算数,开代表会只是走过场而已,致使村里工作经常出现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有时造成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也导致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村委会既不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村委会成员享受误工补贴标准的决定权集中到乡镇党委、政府,削弱了村级民主监督的权力。文章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要在党的领导下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仍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进一步明确选民资格如何认定,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和方式、候选人条件、违法选举如何处理等。还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完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机制。(二)正确处理镇政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第一,理顺与镇政府关系。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对村委会工作不得发号施令,应多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要依法搞好自治活动,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第二,理顺领导体制。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应贯穿于实施“四个民主”的全过程,把党的意图变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在村级事务上,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凡是村里大事难事重要事,由党支部会议提出解决方案,交三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最后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在工作落实上,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三)建立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制度,在组成人员、职权和议事方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如重大事项需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实施、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收支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批准才能支出,彻底改变以往“村官自治”为“村民自治”。(四)提升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
党智:让监督更贴近人民合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党智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一文中说,近年来,合作市人大常委会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使监督工作更加贴近人民。一是注重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在做好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的同时,围绕关系经济全局、影响经济总量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抓项目促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发展非公经济、困难企业改制、扶贫工作、“十一五”规划编制、生态旅游业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等情况的专题汇报。在对合作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针对普遍存在的公开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透明度不高、“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向政府提出依法公开事权人权财权、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公示制、乡和街道用藏汉两种文字公开政务等意见建议,推进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公开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常委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先后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视察,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农牧村医疗救助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农牧村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民政救灾优抚、城市和农牧村低保工作等情况的汇报。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常委会坚持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积极受理、认真督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从接访、受理、办访、督访、回访的制度化、程序化。对上访和控告申诉案件,坚持实行领导亲自接访,各办事机构齐抓共管,达到了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的目标要求。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撰文说,近年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积极探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一)抓学习,固基础,强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围绕如何提高代表素质、积极履行好代表职责,着重抓了“四学”。一是集中组织,全面学。根据换届后人大代表中新代表成分较多、法律法规知识参差不齐、执行职务经验不足的实际,举办代表学习培训班,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和代表业务知识,为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提供条件。二是创造条件,随时学。采取财政拨一点、代表所在单位挤一点、县人大常委会补一点的办法,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等报纸杂志,并发放一些法律读本,使代表随时都能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宪法法律的最新规定。三是探讨咨询,重点学。每次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或开展活动之前,组织代表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保证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需要。四是交流经验,集中学。通过举办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二)抓活动,活形式,广参与,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突出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换届后,按照就近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32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3个代表活动小组,将178名县人大代表划分为23个代表活动小组,各组确定了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分别编入原选区的代表小组,形成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小组、代表小组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网络机制。代表小组组建后,督促各代表小组制订学习、定期活动、联系选民等制度。二是指导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利用一定时间深入各代表小组,调查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听取各代表小组长的介绍和对今后开展活动的建议意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的调查报告,指导全县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三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四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五是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两联系”活动。六是开展评议代表活动。2007年换届以来,有8名市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评议,有10名市人大代表为常委会呈送了书面述职报告。我们还首次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述职的活动,霍宝珊等3名人大代表向永清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三)抓建议,重督办,求实效,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每年人代会之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表彰奖励上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答复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新年度意见建议办理责任书。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仅建立了反馈制度、督办制度,还采取重点建议重点办、现场办、联络部门协商办、当面商议快速办及邀请提建议代表检查验收办等方法,提高了办理质量。2007年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意见建议83件,办复率达100%,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51件,达61.45%。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福民撰文说,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党中央突出强调继续解放思想,必将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面对社会深刻变革、体制加速转轨、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首要的仍然是继续解放思想,以观念更新促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一)深化学习更新观念。人大工作的特点是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但并不意味着墨守成规,不思进取,而是要继续深化学习,不断解放思想,突破思想障碍,适应形势需要,勇于探索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以学习讨论活动为动力,查找发展中的认识误区、观念上的差距,消除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和难有作为、无所作为的消极懈怠思想,真正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形势需要、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发挥人大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发展大局,使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二)强化监督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主题,也是人大工作继续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推动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创新思维模式,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往广泛运用的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但尚未广泛运用的询问、质询、撤销、罢免、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同党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稳步推行审议工作“票决制”,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工作继续解放思想,还应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经常深入乡村、企业和农户特别是困难群体当中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南兴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大工作合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南兴煜撰文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含、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使职权的全过程。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或者视察,围绕党委对中心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大项目资金、“三农”资金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在实现好、代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发挥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地方人大工作要把代表好、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归宿,坚持代表人民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注重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第三,坚持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的观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应保持与全体人大代表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驻会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由代表确定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真正把“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立,事为民所办,话为民所说”落到实处。
严再兴:对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思考武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严再兴撰文说,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得到完善,村民自治领域不断扩大,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不断增强,民主管理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但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是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不够完善。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真实,公开的形式随意性大;有的村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所设监督机构没有正常运作;一些村虽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大多是流于形式、浮在表面,民主程度不高。二是村委会与镇政府、村党支部的关系没有理顺。三是村干部民主意识差,少数书记、村主任法律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财务开支随意性大,决策搞“一言堂”,大事小事都是他一个人点头才算数,开代表会只是走过场而已,致使村里工作经常出现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有时造成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也导致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村委会既不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村委会成员享受误工补贴标准的决定权集中到乡镇党委、政府,削弱了村级民主监督的权力。文章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要在党的领导下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仍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进一步明确选民资格如何认定,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和方式、候选人条件、违法选举如何处理等。还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完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机制。(二)正确处理镇政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第一,理顺与镇政府关系。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对村委会工作不得发号施令,应多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要依法搞好自治活动,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第二,理顺领导体制。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应贯穿于实施“四个民主”的全过程,把党的意图变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在村级事务上,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凡是村里大事难事重要事,由党支部会议提出解决方案,交三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最后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在工作落实上,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三)建立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制度,在组成人员、职权和议事方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如重大事项需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实施、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收支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批准才能支出,彻底改变以往“村官自治”为“村民自治”。(四)提升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
党智:让监督更贴近人民合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党智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一文中说,近年来,合作市人大常委会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使监督工作更加贴近人民。一是注重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在做好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的同时,围绕关系经济全局、影响经济总量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抓项目促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发展非公经济、困难企业改制、扶贫工作、“十一五”规划编制、生态旅游业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等情况的专题汇报。在对合作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针对普遍存在的公开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透明度不高、“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向政府提出依法公开事权人权财权、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公示制、乡和街道用藏汉两种文字公开政务等意见建议,推进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公开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常委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先后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视察,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农牧村医疗救助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农牧村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民政救灾优抚、城市和农牧村低保工作等情况的汇报。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常委会坚持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积极受理、认真督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从接访、受理、办访、督访、回访的制度化、程序化。对上访和控告申诉案件,坚持实行领导亲自接访,各办事机构齐抓共管,达到了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的目标要求。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撰文说,近年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积极探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一)抓学习,固基础,强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围绕如何提高代表素质、积极履行好代表职责,着重抓了“四学”。一是集中组织,全面学。根据换届后人大代表中新代表成分较多、法律法规知识参差不齐、执行职务经验不足的实际,举办代表学习培训班,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和代表业务知识,为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提供条件。二是创造条件,随时学。采取财政拨一点、代表所在单位挤一点、县人大常委会补一点的办法,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等报纸杂志,并发放一些法律读本,使代表随时都能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宪法法律的最新规定。三是探讨咨询,重点学。每次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或开展活动之前,组织代表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保证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需要。四是交流经验,集中学。通过举办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二)抓活动,活形式,广参与,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突出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换届后,按照就近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32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3个代表活动小组,将178名县人大代表划分为23个代表活动小组,各组确定了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分别编入原选区的代表小组,形成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小组、代表小组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网络机制。代表小组组建后,督促各代表小组制订学习、定期活动、联系选民等制度。二是指导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利用一定时间深入各代表小组,调查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听取各代表小组长的介绍和对今后开展活动的建议意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的调查报告,指导全县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三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四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五是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两联系”活动。六是开展评议代表活动。2007年换届以来,有8名市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评议,有10名市人大代表为常委会呈送了书面述职报告。我们还首次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述职的活动,霍宝珊等3名人大代表向永清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三)抓建议,重督办,求实效,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每年人代会之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表彰奖励上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答复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新年度意见建议办理责任书。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仅建立了反馈制度、督办制度,还采取重点建议重点办、现场办、联络部门协商办、当面商议快速办及邀请提建议代表检查验收办等方法,提高了办理质量。2007年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意见建议83件,办复率达100%,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51件,达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