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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的族名包含两种意思,即“山岭上的人们”和“使用驯鹿的人”。
他们是世居中国黑龙江流域和兴安岭的游猎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在东经122°~131°、北纬48°~53°的范围之内,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是鄂伦春的主要聚居地之一。
鄂伦春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人口较少的成员之一,他们自古以来一直从事狩猎生产,性情纯朴,坚强,以勇敢强悍而著称,被誉为“兴安岭之王”。
鄂伦春族的人口全国7004人(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的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曾经学习使用过满文,现在主要使用汉文。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崇拜各种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但以崇拜祖先为主,鄂伦春的族源一说源于北室韦人,一说源于女真人,至今无有定论,有待于历史学家进一步的探讨、研究。
历史上鄂伦春族从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两岸南移到大、小兴安岭地区,长期的游猎生涯,造就了他们勇敢强悍,不屈不挠的性格,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的特点。他们富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所“仙人柱”(撮罗子),从另一侧反映出狩猎对于这个民族生活方式的强烈影响。
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生活在兴安岭深山密林里的鄂伦春人还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乌力楞地域公社阶段,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帮助和支持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改善生活、发展经济。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逐步实现了定居,从而,结束了自古以来的游猎生活,也标志着狩猎文化的消逝……
鄂伦春人的狩猎生涯
鄂伦春人世世代代以狩猎、捕鱼、采集为生,狩猎生产是鄂伦春人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
17世纪以前,鄂伦春人在黑龙江北岸时的社会形态是较完整的血缘。父系家庭公社时期,狩猎组织以“乌力楞”为单位集体进行。“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含义为“子孙们”,指同一祖先传承下的几代子孙,他们以“撮罗子”居住在一个“乌力楞”内(“撮罗子”是猎民的原始住屋,用二十几根木杆支成圆锥形木架,外面覆盖桦树皮或狍子皮遮挡风雨或抗寒,人们在里面用篝火烧水做饭生活)。
一个“乌力楞”有“撮罗子”几个到几十个不等。这个时期的狩猎工具主要是弓箭、扎枪,地箭、鹿哨,也可能有少量铁器,但大多的扎枪或弓箭头为“骨镞”,“石镞”。辅助狩猎工具有猎犬、桦皮船,驯鹿、滑雪板等。在春,夏,秋之季出猎时要举族出动,“乌力楞”随着迁移。冬季狩猎主要是男猎手,老弱妇孺留在原地。集体出猎多以围猎的方法,在野兽多的地方,“乌力楞”的成员把它包围起来,外面点燃一堆堆篝火,人们呐喊着向包围圈靠拢,用棍棒、扎枪、弓箭等器具将其捕获。人们还在两条小河之间用木栅栏截断野兽的出入,在栅栏上每隔一段留有缺口,下面设地箭或陷阱,当野兽被哄撵逃出缺口时,则被地箭射中或掉入陷阱。此外,还在野兽经常走动的地方下“套子”、 “地箭”等等,总之都是非常古老的狩猎方法,而且是集体劳动,按人或户平均分配的原则。狩猎仅仅是为了解决全体氏族成员_的“衣皮食肉”问题。
清朝以后,鄂伦春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17世纪初,后金统一了黑龙江流域各部渔猎民族,鄂伦春被分编“八牛路”。自崇德年间以来,沙俄不断派遣武装队伍入侵黑龙江流域,致使鄂伦春等民族于顺治十年(1653年)时由黑龙江北岸南迁到大小兴安岭,清朝以来还定期开放“楚勒罕”(纳貂互市,有集市贸易性质),促进了鄂伦春民族同周边各族接触机会,从而先进的铁锅、铁斧、铁刀、铁扎枪头箭头,以及枪支。马匹等生产生活用品先后进入鄂伦春生活。最早进入的枪支是火枪,射程大约五六十米,比弓箭杀伤力大,但火枪十分不方便。它和弓箭同期使用长达二百多年,甚至到民国时期仍有记载,“其猎具或为枪或弓。”
19世纪末期,一种“别力弹克”枪进入鄂伦春族狩猎生产,它装自制子弹,射程可达大约200米,杀伤力大,命中率高,使用方便,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民国以后又有更为先进的“连珠”、“七九”、“三八”式步枪先后进入鄂伦春族狩猎生产。狩猎工具的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致使鄂伦春族从清朝以后三百多年期间,血缘氏族社会迅速瓦解,狩猎工具已归各家私有。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成为独立的生产生活消费单位,狩猎组织以“安嘎”形式出现了(“安嘎”是鄂伦春语,“围着篝火”,指临时狩猎小组的意思)。
每到狩猎季节“乌力楞”内各户可以自愿临时组成几个“安嘎”狩猎组,人数一般在3~7人不等。还要选出本次出猎的“塔坦苔”(临时小组长),他是狩猎经验丰富、办事公道的人,由他来和大家一起商量决定本次狩猎地点,分配猎手任务和主持分配猎物等。他常常是吃苦在前,和大家共同劳动,分配猎物时自己拿最差的一份。“安嘎”出猎还要指定一名“图阿钦”。他是狩猎技术比较差的青年人,由他来负责做饭,照看马匹,这个角色有时也由妇女担当。“图阿钦”和猎手们一样分配猎物,工作中也会得到猎手们的协助。“安嘎”出猎地在百里甚至几百里。出猎时间有十天、半月或一两个月。“安嘎”组织狩猎,猎获物已不完全在“乌力楞”内按人平均分配了,这个时期还出现一种单独狩猎形式。他们往往是在“乌力楞”附近打点狍子或小动物,解决自己临时吃肉问题,当天去当天回来。也有的是集体出去,到猎场后再自己单独行动,猎物归自己所有。也有少数人因为自己狩猎技术高,枪支、马匹好而不愿意和大家一同出猎,但这样的人往往被大家瞧不起。
长期的狩猎实践,鄂伦春人掌握了动物的习性特点,在一年四季中有固定的狩猎安排。2月~3月为打“鹿胎”期;5月~6月为打“鹿茸”期;9月至落雪前后为“鹿围”期,是打鹿,打犴的季节;落雪以后为打“皮子”期或打“肉”期。这些期间也叫“红围期”,除此以外也可随时打猎。鄂伦春人主要打的动物有:马鹿、犴、狍子、野猪、熊等,这些动物的肉和皮毛,筋骨都是鄂伦春游猎生活的主要物质,而且鹿茸、鹿鞭、鹿尾、熊胆以及犴、鹿的筋、獐子都是贵重的药材。其他细毛皮动物有貂,狐狸,黄鼬,灰鼠,猞猁、水獭,禽类有飞龙、乌鸡等。鄂伦春人不仅仅具有能骑菩射的本领,而且还有很多巧妙灵活的狩猎方法。比如“蹲泡子”——夜里或者清晨隐藏在水泡子附近的林中,等待犴或鹿前来喝水时伏击;“挖碱盐坑”——利用鹿喜欢舔碱盐的习性,在鹿经常出现的地方挖好坑埋入碱盐,夜里等待伏击:“诱猎”——在秋季利用鹿或犴发情期寻找配偶的时机吹“乌力安”(鹿哨),诱鹿跑过来射杀。同样的办法,在春季狍子下崽期间吹“狍子哨”引诱母狍过来寻找狍子崽时射杀;对凶猛的熊和野猪则用“放猎犬”的办法来辅助捕杀;冬季下雪以后用“辨踪”判断是什么动物,什么时间,去了什么方向,然后决定是追击还是围截;也用事先“下套子”,“下夹子”、“下地箭”来埋伏杀机,待捕从这里经过的动物,“烧荒引兽,放火寻角”,是在春季放火烧荒,使青草长出来等狍子啃草时猎杀(这是早期的狩猎方法,后来不用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鄂伦春人于1 958年全部实现了定居。政府考虑到鄂伦春民族长期对狩猎的习惯和感情,保留了一定的狩猎生产,直到1996年1月23日,鄂伦春自治旗旗委、旗政府从转变观念、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出发,在全旗境内实行禁猎,从此,鄂伦春民族彻底告别了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走上了发展农业,工业,旅游观光等现代化之路。
他们是世居中国黑龙江流域和兴安岭的游猎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在东经122°~131°、北纬48°~53°的范围之内,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是鄂伦春的主要聚居地之一。
鄂伦春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人口较少的成员之一,他们自古以来一直从事狩猎生产,性情纯朴,坚强,以勇敢强悍而著称,被誉为“兴安岭之王”。
鄂伦春族的人口全国7004人(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的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曾经学习使用过满文,现在主要使用汉文。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崇拜各种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但以崇拜祖先为主,鄂伦春的族源一说源于北室韦人,一说源于女真人,至今无有定论,有待于历史学家进一步的探讨、研究。
历史上鄂伦春族从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两岸南移到大、小兴安岭地区,长期的游猎生涯,造就了他们勇敢强悍,不屈不挠的性格,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的特点。他们富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所“仙人柱”(撮罗子),从另一侧反映出狩猎对于这个民族生活方式的强烈影响。
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生活在兴安岭深山密林里的鄂伦春人还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乌力楞地域公社阶段,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帮助和支持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改善生活、发展经济。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逐步实现了定居,从而,结束了自古以来的游猎生活,也标志着狩猎文化的消逝……
鄂伦春人的狩猎生涯
鄂伦春人世世代代以狩猎、捕鱼、采集为生,狩猎生产是鄂伦春人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
17世纪以前,鄂伦春人在黑龙江北岸时的社会形态是较完整的血缘。父系家庭公社时期,狩猎组织以“乌力楞”为单位集体进行。“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含义为“子孙们”,指同一祖先传承下的几代子孙,他们以“撮罗子”居住在一个“乌力楞”内(“撮罗子”是猎民的原始住屋,用二十几根木杆支成圆锥形木架,外面覆盖桦树皮或狍子皮遮挡风雨或抗寒,人们在里面用篝火烧水做饭生活)。
一个“乌力楞”有“撮罗子”几个到几十个不等。这个时期的狩猎工具主要是弓箭、扎枪,地箭、鹿哨,也可能有少量铁器,但大多的扎枪或弓箭头为“骨镞”,“石镞”。辅助狩猎工具有猎犬、桦皮船,驯鹿、滑雪板等。在春,夏,秋之季出猎时要举族出动,“乌力楞”随着迁移。冬季狩猎主要是男猎手,老弱妇孺留在原地。集体出猎多以围猎的方法,在野兽多的地方,“乌力楞”的成员把它包围起来,外面点燃一堆堆篝火,人们呐喊着向包围圈靠拢,用棍棒、扎枪、弓箭等器具将其捕获。人们还在两条小河之间用木栅栏截断野兽的出入,在栅栏上每隔一段留有缺口,下面设地箭或陷阱,当野兽被哄撵逃出缺口时,则被地箭射中或掉入陷阱。此外,还在野兽经常走动的地方下“套子”、 “地箭”等等,总之都是非常古老的狩猎方法,而且是集体劳动,按人或户平均分配的原则。狩猎仅仅是为了解决全体氏族成员_的“衣皮食肉”问题。
清朝以后,鄂伦春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17世纪初,后金统一了黑龙江流域各部渔猎民族,鄂伦春被分编“八牛路”。自崇德年间以来,沙俄不断派遣武装队伍入侵黑龙江流域,致使鄂伦春等民族于顺治十年(1653年)时由黑龙江北岸南迁到大小兴安岭,清朝以来还定期开放“楚勒罕”(纳貂互市,有集市贸易性质),促进了鄂伦春民族同周边各族接触机会,从而先进的铁锅、铁斧、铁刀、铁扎枪头箭头,以及枪支。马匹等生产生活用品先后进入鄂伦春生活。最早进入的枪支是火枪,射程大约五六十米,比弓箭杀伤力大,但火枪十分不方便。它和弓箭同期使用长达二百多年,甚至到民国时期仍有记载,“其猎具或为枪或弓。”
19世纪末期,一种“别力弹克”枪进入鄂伦春族狩猎生产,它装自制子弹,射程可达大约200米,杀伤力大,命中率高,使用方便,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民国以后又有更为先进的“连珠”、“七九”、“三八”式步枪先后进入鄂伦春族狩猎生产。狩猎工具的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致使鄂伦春族从清朝以后三百多年期间,血缘氏族社会迅速瓦解,狩猎工具已归各家私有。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成为独立的生产生活消费单位,狩猎组织以“安嘎”形式出现了(“安嘎”是鄂伦春语,“围着篝火”,指临时狩猎小组的意思)。
每到狩猎季节“乌力楞”内各户可以自愿临时组成几个“安嘎”狩猎组,人数一般在3~7人不等。还要选出本次出猎的“塔坦苔”(临时小组长),他是狩猎经验丰富、办事公道的人,由他来和大家一起商量决定本次狩猎地点,分配猎手任务和主持分配猎物等。他常常是吃苦在前,和大家共同劳动,分配猎物时自己拿最差的一份。“安嘎”出猎还要指定一名“图阿钦”。他是狩猎技术比较差的青年人,由他来负责做饭,照看马匹,这个角色有时也由妇女担当。“图阿钦”和猎手们一样分配猎物,工作中也会得到猎手们的协助。“安嘎”出猎地在百里甚至几百里。出猎时间有十天、半月或一两个月。“安嘎”组织狩猎,猎获物已不完全在“乌力楞”内按人平均分配了,这个时期还出现一种单独狩猎形式。他们往往是在“乌力楞”附近打点狍子或小动物,解决自己临时吃肉问题,当天去当天回来。也有的是集体出去,到猎场后再自己单独行动,猎物归自己所有。也有少数人因为自己狩猎技术高,枪支、马匹好而不愿意和大家一同出猎,但这样的人往往被大家瞧不起。
长期的狩猎实践,鄂伦春人掌握了动物的习性特点,在一年四季中有固定的狩猎安排。2月~3月为打“鹿胎”期;5月~6月为打“鹿茸”期;9月至落雪前后为“鹿围”期,是打鹿,打犴的季节;落雪以后为打“皮子”期或打“肉”期。这些期间也叫“红围期”,除此以外也可随时打猎。鄂伦春人主要打的动物有:马鹿、犴、狍子、野猪、熊等,这些动物的肉和皮毛,筋骨都是鄂伦春游猎生活的主要物质,而且鹿茸、鹿鞭、鹿尾、熊胆以及犴、鹿的筋、獐子都是贵重的药材。其他细毛皮动物有貂,狐狸,黄鼬,灰鼠,猞猁、水獭,禽类有飞龙、乌鸡等。鄂伦春人不仅仅具有能骑菩射的本领,而且还有很多巧妙灵活的狩猎方法。比如“蹲泡子”——夜里或者清晨隐藏在水泡子附近的林中,等待犴或鹿前来喝水时伏击;“挖碱盐坑”——利用鹿喜欢舔碱盐的习性,在鹿经常出现的地方挖好坑埋入碱盐,夜里等待伏击:“诱猎”——在秋季利用鹿或犴发情期寻找配偶的时机吹“乌力安”(鹿哨),诱鹿跑过来射杀。同样的办法,在春季狍子下崽期间吹“狍子哨”引诱母狍过来寻找狍子崽时射杀;对凶猛的熊和野猪则用“放猎犬”的办法来辅助捕杀;冬季下雪以后用“辨踪”判断是什么动物,什么时间,去了什么方向,然后决定是追击还是围截;也用事先“下套子”,“下夹子”、“下地箭”来埋伏杀机,待捕从这里经过的动物,“烧荒引兽,放火寻角”,是在春季放火烧荒,使青草长出来等狍子啃草时猎杀(这是早期的狩猎方法,后来不用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鄂伦春人于1 958年全部实现了定居。政府考虑到鄂伦春民族长期对狩猎的习惯和感情,保留了一定的狩猎生产,直到1996年1月23日,鄂伦春自治旗旗委、旗政府从转变观念、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出发,在全旗境内实行禁猎,从此,鄂伦春民族彻底告别了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走上了发展农业,工业,旅游观光等现代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