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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过渡时期,由此衍生出新的身份和权利。人是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主体,不从根本 上提高人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质,就难以杜绝或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了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的能力和生态公民的培育,必 须将公民和社会组织纳入到生态建设主体中。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助于生态公民的型塑,探索生态公民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内在逻辑对生态 建设具有重大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