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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7]1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省第八批21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自2016年挂牌督办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全面排查,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累计投入整治资金6.17亿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超过8万家,增建消火栓1837个,组建专职消防队19支、微型消防站340个,培训公众超过71万人,取得较好成效。2016年12月,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各地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