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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公共治理模式是相型相构的,它们同为“现代性”事件,在思维方式、功能原则上也具有一致性,因此,实现政务公开必须转变政府治理方式。同时,从效应上阐释,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扩大公共参与促成公民社会,提高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实现公共管理的公正性,重塑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最终有利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目前我国在实践中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还面临许多问题,政务公开法制化缺失、政府义务性缺失、公民权力意识的淡薄均会对公共治理中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造成阻碍。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建立与公共精神的培育等不失为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