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技人员评价和成果转化激励对科研领域至关重要,错误的引导机制常常压得科研人员喘不过气来,还没能激励其做出真正有价值的成果。”
2005年,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副部长程津培的一番遭遇让他至今记忆犹新。那年,长期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程津培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方向。但他没想到,自己的成果在科技评价体系面前遭遇壁垒,这项耗时超过6年、意义重大的研究命途多舛,他本人投稿遭拒,就连自己带的博士生都险些未能获得博士学位。
程津培所带的这名博士在攻读学位期间,跟随程教授在基础研究领域开疆辟土,却因没有一篇第一作者署名的文章一度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程津培对此甚为担忧,像这样甘愿跟着导师忍受寂寞的学生,太难得了。
程津培师徒所做的研究名为离子液体中化学键的键能,“它的意义在于引领未来。”程津培说。他将“键”形容為两个小球中间的“拉链”。小球指的是构成物质分子的原子。化学家之所以需要了解键能,是因为他们要设计最有效的方式,使原本不容易断开的拉链发生活化并断裂,从而定向形成所需要的产物。过去10年里,就有3项有关化学键活化的研究问鼎诺贝尔奖。
程津培之所以坚持要做这项研究,是因为他看到最近10多年来离子液体已经在化学、生物学及工业领域作为“绿色介质”得到广泛应用。
“研究虽呈井喷式发展,却无一例键能研究。”在他看来,没有键能的知识,“就等于打井的却不知道水脉在哪里,只能靠蒙,既浪费资源又破坏环境。”不解决的话,离子液中的研究就只能走“实验—纠错—再实验”的老路。“这么值得开拓的领域却很难成为理性的科学。”程津培说。
遭遇评价不公让程津培非常忧虑。“我自己坐冷板凳没问题,但学生跟着我研究了五六年,毕业时没有文章,不能授予学位,这造成很多后果。比如,用人单位只能按试用人员录用,工资不到正式员工的一半。”程津培说,如果机制长期建立不起来,优秀的人才会继续流向那些所谓的“热门”学科,重大原始性创新怎能出得来?
那么,谁来衡量研究是否有价值?程津培认为,目前人们注重的是成果,而不是过程,没等到出重大成果,队伍很可能就全散了。“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机制,这些都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所必须的。”
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在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激励原始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现了突破。
科技人员分类评价
此次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具体就是,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
根据科技部提供的资料,目前全国5100家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完成科研成果3万项,但其中能够转化并批量生产的仅20%左右,形成产业规模的仅5%。教育部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专利实施率不到15%,而发达国家高达70%到80%。
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曾分析认为,现在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办法是“本子”和“帽子”为主。“本子”就是科技成果奖,有了“本子”,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各种头衔,待遇就能上去,这导致部分科技人员削尖脑袋去争抢各种科技奖励。评价体系的改革非常必要,将大大提高科技资源创新效率和创新动力、潜力和能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提醒,科研机构如果非得为其内部的创新成果订立绩效评价办法,或许更为良好的方式是进行综合性考量,并明确区分基础与应用以及不同技术类别科技分别考核。如果一定要实行同行评价,所谓“世界虽大、圈圈却小”,保持程序的正义尤其重要,务需厘清审查人员与被审人员之间的恩怨情仇关系,从而方可确保此评价制度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方案明确,制定在全国加快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对此表示:“给科研成果完成人的奖励比例应该有一个限度问题,限度过高,成果不见得能转化出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不仅是科研人员个人因素的作用,科研单位的投入也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你给科研人员90%的奖励,科研单位能平衡吗?它们还会热心投入吗?对科研人员奖励比例过高,科研单位对成果转化会失去积极性。科研机构领导的积极性都不高,这对科研成果转化不利。”
他因此建议,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处理好学校、所在系或者科研所和成果完成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赤东认为,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这是关注到了科研活动中最重要的人的价值。
“科技人员评价和成果转化激励对科研领域至关重要,错误的引导机制常常压得科研人员喘不过气来,还没能激励其做出真正有价值的成果。”程津培说。
2005年,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副部长程津培的一番遭遇让他至今记忆犹新。那年,长期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程津培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方向。但他没想到,自己的成果在科技评价体系面前遭遇壁垒,这项耗时超过6年、意义重大的研究命途多舛,他本人投稿遭拒,就连自己带的博士生都险些未能获得博士学位。
程津培所带的这名博士在攻读学位期间,跟随程教授在基础研究领域开疆辟土,却因没有一篇第一作者署名的文章一度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程津培对此甚为担忧,像这样甘愿跟着导师忍受寂寞的学生,太难得了。
程津培师徒所做的研究名为离子液体中化学键的键能,“它的意义在于引领未来。”程津培说。他将“键”形容為两个小球中间的“拉链”。小球指的是构成物质分子的原子。化学家之所以需要了解键能,是因为他们要设计最有效的方式,使原本不容易断开的拉链发生活化并断裂,从而定向形成所需要的产物。过去10年里,就有3项有关化学键活化的研究问鼎诺贝尔奖。
程津培之所以坚持要做这项研究,是因为他看到最近10多年来离子液体已经在化学、生物学及工业领域作为“绿色介质”得到广泛应用。
“研究虽呈井喷式发展,却无一例键能研究。”在他看来,没有键能的知识,“就等于打井的却不知道水脉在哪里,只能靠蒙,既浪费资源又破坏环境。”不解决的话,离子液中的研究就只能走“实验—纠错—再实验”的老路。“这么值得开拓的领域却很难成为理性的科学。”程津培说。
遭遇评价不公让程津培非常忧虑。“我自己坐冷板凳没问题,但学生跟着我研究了五六年,毕业时没有文章,不能授予学位,这造成很多后果。比如,用人单位只能按试用人员录用,工资不到正式员工的一半。”程津培说,如果机制长期建立不起来,优秀的人才会继续流向那些所谓的“热门”学科,重大原始性创新怎能出得来?
那么,谁来衡量研究是否有价值?程津培认为,目前人们注重的是成果,而不是过程,没等到出重大成果,队伍很可能就全散了。“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机制,这些都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所必须的。”
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在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激励原始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现了突破。
科技人员分类评价
此次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具体就是,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
根据科技部提供的资料,目前全国5100家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完成科研成果3万项,但其中能够转化并批量生产的仅20%左右,形成产业规模的仅5%。教育部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专利实施率不到15%,而发达国家高达70%到80%。
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曾分析认为,现在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办法是“本子”和“帽子”为主。“本子”就是科技成果奖,有了“本子”,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各种头衔,待遇就能上去,这导致部分科技人员削尖脑袋去争抢各种科技奖励。评价体系的改革非常必要,将大大提高科技资源创新效率和创新动力、潜力和能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提醒,科研机构如果非得为其内部的创新成果订立绩效评价办法,或许更为良好的方式是进行综合性考量,并明确区分基础与应用以及不同技术类别科技分别考核。如果一定要实行同行评价,所谓“世界虽大、圈圈却小”,保持程序的正义尤其重要,务需厘清审查人员与被审人员之间的恩怨情仇关系,从而方可确保此评价制度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方案明确,制定在全国加快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对此表示:“给科研成果完成人的奖励比例应该有一个限度问题,限度过高,成果不见得能转化出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不仅是科研人员个人因素的作用,科研单位的投入也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你给科研人员90%的奖励,科研单位能平衡吗?它们还会热心投入吗?对科研人员奖励比例过高,科研单位对成果转化会失去积极性。科研机构领导的积极性都不高,这对科研成果转化不利。”
他因此建议,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处理好学校、所在系或者科研所和成果完成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赤东认为,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这是关注到了科研活动中最重要的人的价值。
“科技人员评价和成果转化激励对科研领域至关重要,错误的引导机制常常压得科研人员喘不过气来,还没能激励其做出真正有价值的成果。”程津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