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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全覆盖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与不可估量的实践价值。国家监察全覆盖开创了反腐败斗争的时代新境域,需要辨析其内涵并结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予以功能挖掘。国家监察全覆盖应当在党的领导下结合宽严相济政策和法治原则有序推进,既要有体系视域又要有实践重点。国家监察全覆盖既直接涉及横向层面监察对象的合理划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良好运行,也囊括了纵向层面监察权的合宪性与规范性、监察对象的权利保障、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等内容,监察全覆盖应当把静态界定与动态运行结合起来予以一体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