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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新闻的焦点已逐渐由伊拉克、本·拉登等恐怖事件、人物转移到了“索马里”海盗及沿海海域的劫持船舶事件。几乎没有人再对“索马里”海盗一词感到陌生了。家属的电话、亲人的问候,离不开询问“索马里”海盗的影响和威胁。“索马里”海盗已经在亚丁湾至肯尼亚的蒙巴莎港南北间1200海里及以东200海里的区域内构成了一个恐怖的航海危险地带。多国部队派遣的海军军舰护航也没有能够有效地遏制住其疯狂的劫持行动。时有航行的商船被劫持,海员遭扣押并即沦为海盗的人质。
对付海盗,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当海盗的快艇逼近我们的时候,我们怎么办?用啤酒瓶砸?用水枪冲?请别忘了,海盗的AK47步枪的有效射程是1 400米,是几倍的船长都不止的,我们的啤酒瓶、水枪能管用吗?
当文明遭遇到野蛮,绅士遭遇到强盗时,文明社会的伦理能被说清吗?
难道只能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而无所作为吗?
别以为船东会很快地支付赎金你就能获得自由,如果是那样的话,到今天为止,不会还有近600多名的海员在海盗手里被扣押着作为人质。
等待船东支付赎金,获得自由,那将是一个缓慢的痛苦的过程。无论是对于船东和船员,都是一样的。
近期,对该问题我进行了重点的研究,作为众多海员中的一员,想谈谈我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和体会,以期同各位同仁探讨:
一、在船舶保险中的“海盗”险
1. 在一般情况下,船壳保险和P&I保险承保着“海盗”风险,无需额外投保。
2. 去年索马里海盗盛行之时,由于海盗均使用先进的武器,与传统海盗有很大不同,但又与恐怖分子的特点难以区别。因此,一般的船壳险和P&I保险虽然均已明确承保“海盗”风险。但在亚丁湾所发生的劫持船舶和船员事件是否可定性为“海盗”的行为,或者应认定为“恐怖活动”,当时的保险各方是存在着严重争议的。
但是,隨着索马里海盗的神秘面纱被逐步地揭开,至少在伦敦的保险市场已有船壳险保险人认为这是一种明显的“海盗”行为,并以“施救费用”的名义将赎金赔付给了船东。
但对此,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上述做法仅限于伦敦保险市场,国内保险人还没有遇到类似事件的索赔,因此,国内保险人的态度还不明朗。
(2)上述做法并不代表伦敦保险市场的普遍做法,具体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3)在2008年时期,船价尚处在高价位时,即使宣布共同海损(如船舶载有货物),船方也要承担大部分的赎金。因此,船壳险保险人为节省巨额的共同海损理算费用也愿意按“施救费用”方式赔付。但是,今年的船价开始大跌,船舶应分摊的赎金比例已大大降低,因此很难再看到保险人如此慷慨大方地赔付了。
(4)尽管在船壳险的项目下船东有可能拿到“赎金”的损失部分,但是,在事实上,船东遭受的不仅仅有“赎金”损失。船东还需要支付在支付“赎金”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以及事故处理费用、租金损失等费用。事实证明,由于支付“赎金”的过程繁琐及复杂,风险又极大。因此,在支付“赎金”的过程中的费用也相当高,常常与“赎金”本身不相上下。这些费用就不能由“船壳险”承保了。
但是目前,在伦敦市场上已有保险人提供主要针对船舶穿越亚丁湾时的“绑架及赎金保险”,该保险项目填补了上述保险的空白。
而“绑架及赎金保险”其主要的承保范围为:
(a)赎金;
(b)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
(c)递送赎金的风险及费用;
(d)船员被绑架发生的费用,及派遣替代船员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
(e)相关医疗费用;
(d) 租金损失。
目前伦敦保险市场上能够提供该种保险的保险人并不多,其收费标准也以航次为计算单位。
二、被海盗劫持后的船员生活
目前,至少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还认为,在被海盗劫持后,只要不反抗,性命是有保障的。船东只要支付“赎金”,自由是可望的。真的是这样吗?
我虽然没有被海盗劫持过,也没有在海盗的枪口下讨生活。但是,我是一名地道的海员,对海员的生活有着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我认为,被海盗劫持后的生活是得不到保障的。试想,船舶在被海盗劫持后几个月的时间里面,没有轻油供应,没有淡水补给,海盗也不会允许你在白天和黑夜都畅亮着大灯,那不是找死吗!没有轻油供应也就谈不上烧锅炉和供应电力。也就不可能有热的饭菜和汤,更谈上有淡水了吧,也就是说不能洗澡了。“索马里”沿海锚地可是地处东非,白天的太阳光足可以把人都烤糊了。烈日下,吃不上热的饭菜和汤,没有淡水洗澡,蜗居在船舶的某处,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日内瓦公约》里规定了战俘应享有最低的人道主义待遇,可没有规定有人质可以享有最低的人道主义生活和待遇。即使有相应的公约和规定,海盗会遵守吗?我想,他们是不会遵守的。如果海盗能够遵守公约,那么,他们根本就不会去劫持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商船了。
请记住:强盗不会发善心,野兽不会懂人性。如果强盗会发善心,那他就不是强盗了,如果野兽懂人性,那么,动物园里的铁栏都将是多余的。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听过两个故事,一个是“东郭先生和狼”,另一个是“农夫与蛇”,用人性去善待野兽,结果是生灵涂炭。别被那些片面的报道给忽悠了,人质的生活肯定是悲惨的、无保障的。性命取决于强盗而非人性。“赎金”不到位你就永远别想获得自由。如果船东破产,那么你的性命肯定是岌岌可危了。这样的情况,在当今的航运市场里,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三、我们应该如何去对付海盗
如果我们在某一航次中遭遇了海盗的侵袭,我们应该如何去对付海盗?用啤酒瓶、消防枪?自卫的武器是用啤酒瓶砸,用消防枪冲,能赶跑海盗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这有用吗?我想,这根本就没有用的。
“振华4号”轮在抗击“索马里”海盗的侵袭中击退了海盗的袭击,为我们全中国海员抗击海盗赢得了声誉。他们的行为是勇敢的,行动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不是我们的每一次的抗击都是这样有效的,不是每一艘船舶都具备像“振华4号”轮那样的特殊的甲板结构的。更多的船舶仅是普通的甲板结构,是无法做到有效地设防。光靠啤酒瓶和消防枪是根本无法阻挡海盗侵袭的。靠船舶的左右满舵旋转也是无法摆脱海盗小艇登船的。
船舶途经“索马里”沿海,完全依靠多国部队的军舰护航,那么,专家估计需要有近140艘左右军舰日夜在“索马里”沿海附近巡航,这可能吗?起码现阶段是不可能的。
依靠“索马里”政府自身的力量建立海岸警卫队,维护“索马里”沿海的治安和次序,能行吗?这,恐怕没有几年的时间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如果我们不想沦为人质,如果我们有对船东、船员生命及公司财产彻底负责的精神,那么,让我们一起总结过去的经验,一同起来抵抗海盗的袭击。
有效地防抗海盗的措施,建议尽快在船舶上配备适当数量的武器,让我们也拿起枪,保卫自己的生命,保卫我们的船舶。同时,也让海盗们品尝一下子弹的威力并进行有效地吓阻。可使我们不再沦为海盗的人质。
这,也许是我们目前唯一的有效的选择。
曾几何时,我们已故的伟人说过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铿锵有力的话语,震撼着神州大地,让我们在面对列强时,能够挺直了腰杆子。
当海盗的步枪在对着我们的时候,请回想一下我们的伟人说过的这句话,拿起枪,保卫自己的生命,保卫我们的船舶。◆
对付海盗,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当海盗的快艇逼近我们的时候,我们怎么办?用啤酒瓶砸?用水枪冲?请别忘了,海盗的AK47步枪的有效射程是1 400米,是几倍的船长都不止的,我们的啤酒瓶、水枪能管用吗?
当文明遭遇到野蛮,绅士遭遇到强盗时,文明社会的伦理能被说清吗?
难道只能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而无所作为吗?
别以为船东会很快地支付赎金你就能获得自由,如果是那样的话,到今天为止,不会还有近600多名的海员在海盗手里被扣押着作为人质。
等待船东支付赎金,获得自由,那将是一个缓慢的痛苦的过程。无论是对于船东和船员,都是一样的。
近期,对该问题我进行了重点的研究,作为众多海员中的一员,想谈谈我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和体会,以期同各位同仁探讨:
一、在船舶保险中的“海盗”险
1. 在一般情况下,船壳保险和P&I保险承保着“海盗”风险,无需额外投保。
2. 去年索马里海盗盛行之时,由于海盗均使用先进的武器,与传统海盗有很大不同,但又与恐怖分子的特点难以区别。因此,一般的船壳险和P&I保险虽然均已明确承保“海盗”风险。但在亚丁湾所发生的劫持船舶和船员事件是否可定性为“海盗”的行为,或者应认定为“恐怖活动”,当时的保险各方是存在着严重争议的。
但是,隨着索马里海盗的神秘面纱被逐步地揭开,至少在伦敦的保险市场已有船壳险保险人认为这是一种明显的“海盗”行为,并以“施救费用”的名义将赎金赔付给了船东。
但对此,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上述做法仅限于伦敦保险市场,国内保险人还没有遇到类似事件的索赔,因此,国内保险人的态度还不明朗。
(2)上述做法并不代表伦敦保险市场的普遍做法,具体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3)在2008年时期,船价尚处在高价位时,即使宣布共同海损(如船舶载有货物),船方也要承担大部分的赎金。因此,船壳险保险人为节省巨额的共同海损理算费用也愿意按“施救费用”方式赔付。但是,今年的船价开始大跌,船舶应分摊的赎金比例已大大降低,因此很难再看到保险人如此慷慨大方地赔付了。
(4)尽管在船壳险的项目下船东有可能拿到“赎金”的损失部分,但是,在事实上,船东遭受的不仅仅有“赎金”损失。船东还需要支付在支付“赎金”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以及事故处理费用、租金损失等费用。事实证明,由于支付“赎金”的过程繁琐及复杂,风险又极大。因此,在支付“赎金”的过程中的费用也相当高,常常与“赎金”本身不相上下。这些费用就不能由“船壳险”承保了。
但是目前,在伦敦市场上已有保险人提供主要针对船舶穿越亚丁湾时的“绑架及赎金保险”,该保险项目填补了上述保险的空白。
而“绑架及赎金保险”其主要的承保范围为:
(a)赎金;
(b)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
(c)递送赎金的风险及费用;
(d)船员被绑架发生的费用,及派遣替代船员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
(e)相关医疗费用;
(d) 租金损失。
目前伦敦保险市场上能够提供该种保险的保险人并不多,其收费标准也以航次为计算单位。
二、被海盗劫持后的船员生活
目前,至少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还认为,在被海盗劫持后,只要不反抗,性命是有保障的。船东只要支付“赎金”,自由是可望的。真的是这样吗?
我虽然没有被海盗劫持过,也没有在海盗的枪口下讨生活。但是,我是一名地道的海员,对海员的生活有着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我认为,被海盗劫持后的生活是得不到保障的。试想,船舶在被海盗劫持后几个月的时间里面,没有轻油供应,没有淡水补给,海盗也不会允许你在白天和黑夜都畅亮着大灯,那不是找死吗!没有轻油供应也就谈不上烧锅炉和供应电力。也就不可能有热的饭菜和汤,更谈上有淡水了吧,也就是说不能洗澡了。“索马里”沿海锚地可是地处东非,白天的太阳光足可以把人都烤糊了。烈日下,吃不上热的饭菜和汤,没有淡水洗澡,蜗居在船舶的某处,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日内瓦公约》里规定了战俘应享有最低的人道主义待遇,可没有规定有人质可以享有最低的人道主义生活和待遇。即使有相应的公约和规定,海盗会遵守吗?我想,他们是不会遵守的。如果海盗能够遵守公约,那么,他们根本就不会去劫持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商船了。
请记住:强盗不会发善心,野兽不会懂人性。如果强盗会发善心,那他就不是强盗了,如果野兽懂人性,那么,动物园里的铁栏都将是多余的。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听过两个故事,一个是“东郭先生和狼”,另一个是“农夫与蛇”,用人性去善待野兽,结果是生灵涂炭。别被那些片面的报道给忽悠了,人质的生活肯定是悲惨的、无保障的。性命取决于强盗而非人性。“赎金”不到位你就永远别想获得自由。如果船东破产,那么你的性命肯定是岌岌可危了。这样的情况,在当今的航运市场里,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三、我们应该如何去对付海盗
如果我们在某一航次中遭遇了海盗的侵袭,我们应该如何去对付海盗?用啤酒瓶、消防枪?自卫的武器是用啤酒瓶砸,用消防枪冲,能赶跑海盗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这有用吗?我想,这根本就没有用的。
“振华4号”轮在抗击“索马里”海盗的侵袭中击退了海盗的袭击,为我们全中国海员抗击海盗赢得了声誉。他们的行为是勇敢的,行动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不是我们的每一次的抗击都是这样有效的,不是每一艘船舶都具备像“振华4号”轮那样的特殊的甲板结构的。更多的船舶仅是普通的甲板结构,是无法做到有效地设防。光靠啤酒瓶和消防枪是根本无法阻挡海盗侵袭的。靠船舶的左右满舵旋转也是无法摆脱海盗小艇登船的。
船舶途经“索马里”沿海,完全依靠多国部队的军舰护航,那么,专家估计需要有近140艘左右军舰日夜在“索马里”沿海附近巡航,这可能吗?起码现阶段是不可能的。
依靠“索马里”政府自身的力量建立海岸警卫队,维护“索马里”沿海的治安和次序,能行吗?这,恐怕没有几年的时间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如果我们不想沦为人质,如果我们有对船东、船员生命及公司财产彻底负责的精神,那么,让我们一起总结过去的经验,一同起来抵抗海盗的袭击。
有效地防抗海盗的措施,建议尽快在船舶上配备适当数量的武器,让我们也拿起枪,保卫自己的生命,保卫我们的船舶。同时,也让海盗们品尝一下子弹的威力并进行有效地吓阻。可使我们不再沦为海盗的人质。
这,也许是我们目前唯一的有效的选择。
曾几何时,我们已故的伟人说过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铿锵有力的话语,震撼着神州大地,让我们在面对列强时,能够挺直了腰杆子。
当海盗的步枪在对着我们的时候,请回想一下我们的伟人说过的这句话,拿起枪,保卫自己的生命,保卫我们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