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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行业也在悄然兴起,但是,它还是处于发展初期,很多的地方都不完善,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都在不断探索中。在银行理财业务中需要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理财产品法律性质、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理财业务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理财业务跨国法律风险等。这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特别关注,要把这些法律问题弄清楚,从而更好的为银行理财业务服务。这篇文章对这四大法律问题进行探索,从而保证银行理财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银行理财业务;四大法律问题;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并开始完善,其功能已经不单单是存储款业务,开始向理财业务发展,呈现出银行功能的多样化。这些年,我国的银行开始大力发展理财业务,其理财业务的核心内容就是资产管理业务,这也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思想和方式开始转变,对经营理念进行了创新和突破。由于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刚刚起步,相关的理论还处于萌芽状态,实践理论还不够完善,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关注。
一、理财产品法律性质
在对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界定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焦点,就是委托代理和信托代理之间的焦点。银行理财的主要模式就是投资者把资金给银行,然后以银行名义对资产进行管理,投资者对风险进行承担,而银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样以来,信托关系理财模式更加有助于理财业务的发展,对投资者是一种保护,使其权益不被侵犯。
(一)信托关系的特征
1.信托关系更符合理财特征
在信托管理中,银行虽然被委托进行资产管理,但是所有收益和风险都不承担,承担者还是归委托人所有,银行只是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回报。信托关系一旦确立,就不能中断。
2.信托关系对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更加有利
信托关系确定后,对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使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也解决了投资方式限制问题。另外,这种关系也更加有助于稳固投资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
3.信托关系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一种保护
信托关系不会因为银行的破产等受到危害,这对投資者的财产是一种保护,使投资者更加主动积极投入到这些业务中来,为银行的多种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信托关系更符合国际化
信托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公平、透明等基础之上的,这些特征与国际上的资产管理基础是一致的,更加有利于走入国际化,与国际模式接轨。
(二)对理财业务法律性质如何进行确定
要想明确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为其提供法律依据。完善信托法,对银行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宽,对其经营资格进一步明确,银行经许可后,方可进行资产管理。在法律上进一步放宽银行混营业务,对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为这项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做出贡献。通过完善一系列的信托法律,使之理财业务进一步扩大。
二、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
(一)存在三大法律问题
1.银行理财产品承担无形的担保的风险
银行所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了达到预期的收益,更加注重以后的收益,以及对所管理的资产进行安全保值,而这无形之中就承担了担保的压力。当前,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些相关的法律还不完善,对各个市场和主体的参与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规定,当出现亏损的时候,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就需要进行投诉。
2.复杂多变的交易方式隐含着巨大法律风险
当前,理财方式非常的多样,各有各的特征,而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其中复杂的结构背后就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投资中每个细小的环节出现瑕疵,就会引发法律问题。
3.对投资者的补偿制度存在缺陷
尽管投资者把资产交给银行管理,但是其资产还是会存在很大风险。因此,需要对投资者补偿金制度尽快建立起来。当投资者的资产受到危害的时候,补偿制度缺失就会使投资者和银行之间产生巨大的法律问题。
(二)完善对策
第一,银行要对投资者的分类标准进一步划分,对分类方法进行完善,对投资者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另外,对理财产品的信息及时披露,尽量使信息通俗,投资者都能够看明白,保证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对其有详细了解。
第二,对产品运作模式进行调整,使风险收益逐步转移到投资者身上来。银行要对现有的体系进行改进,从各方面提高产品净值。对理财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使投资者承受最小的风险。
第三,对重要理财业务要进一步创新,对审查机制进行创新。对理财产品进行详细的考察和论证,使其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第四,建立补偿金制度。当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通过建立补偿金制度,投资者的利益就可以用补偿金来补偿,这样投资者就的利益就有了保障。
三、理财业务中的 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
(一)存在问题
在关联交易中,利益冲突最为严重。在我国,还没有制定一套相关的规定关联交易的法律,当发生关联交易的时候,就会出现利益冲突。因此一定要重视这种关联交易。
(二)规范关联交易,对利益冲突管理机制进行构建
第一,对关联信息进行披露。对关联信息进行披露是保证交易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手段。对于关联交易要尽可能完善的披露关联信息,使各方都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了解和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法和公正。
第二,在关联交易中要依据公允原则进行。银行在进行关联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允、公正、诚实守信。不得随意的降低或者是太高价格,使关联方受益,而损害其他方的利益。要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保证关联交易按公允价值进行。
第三,对利益冲突管理机制进行构建。要建立法人和业务防火墙,使银行和其他关联企业进行信息传递,在组织形式上,要尽可能使理财业务独立。还要建立利益冲突管理机制,当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进行调整,把矛盾化解。
四、理财业务跨国法律风险
(一)存在问题
我们不能忽视合规经营的风险。国外对合规经营非常重视,对违规经营的要加大惩罚力度。在国际上,反洗钱和偷税监管不断强化。现在,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控制,进行洗钱等违法业务,作为银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去维护银行内部的违法现象。银行要对投资者的信息进行详细了解,降低风险。
(二)对理财业务跨国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
对理财业务的国家和地区要进行合理选择。因为各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不同,千差万别,各有各的差异,所以,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银行子啊对开拓境外市场的时候,一定要先选择那些监管制度比较宽松的先作为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地区扩展,从而使理财业务在境外取得成功,使理财业务在境外得到全面发展。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银行业突飞猛进,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开始对投资者的资产进行理财管理,这对于银行业的发展又是一个新的契机点。作为银行业要迎头前进。但是,因为我国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比较晚,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缺陷和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对这方面的法律尽快制定和完善,以保障银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利益,为银行业的理财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使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银行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炜. 银行理财业务中值得关注的四大法律问题[J]. 中国银行业, 2015(5).
[2]张炜.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J]. 中国城市金融, 2012(7):58-60.
[3]罗志华, 黄飚.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问题研究[J]. 南方金融, 2013(2):78-82.
[4]葛琳.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问题研究[J].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3, 27(3):47-50.
[5]罗廷平. 论信托类理财产品中银行对客户的信托义务[D].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关键词:银行理财业务;四大法律问题;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并开始完善,其功能已经不单单是存储款业务,开始向理财业务发展,呈现出银行功能的多样化。这些年,我国的银行开始大力发展理财业务,其理财业务的核心内容就是资产管理业务,这也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思想和方式开始转变,对经营理念进行了创新和突破。由于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刚刚起步,相关的理论还处于萌芽状态,实践理论还不够完善,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关注。
一、理财产品法律性质
在对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界定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焦点,就是委托代理和信托代理之间的焦点。银行理财的主要模式就是投资者把资金给银行,然后以银行名义对资产进行管理,投资者对风险进行承担,而银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样以来,信托关系理财模式更加有助于理财业务的发展,对投资者是一种保护,使其权益不被侵犯。
(一)信托关系的特征
1.信托关系更符合理财特征
在信托管理中,银行虽然被委托进行资产管理,但是所有收益和风险都不承担,承担者还是归委托人所有,银行只是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回报。信托关系一旦确立,就不能中断。
2.信托关系对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更加有利
信托关系确定后,对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使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也解决了投资方式限制问题。另外,这种关系也更加有助于稳固投资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
3.信托关系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一种保护
信托关系不会因为银行的破产等受到危害,这对投資者的财产是一种保护,使投资者更加主动积极投入到这些业务中来,为银行的多种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信托关系更符合国际化
信托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公平、透明等基础之上的,这些特征与国际上的资产管理基础是一致的,更加有利于走入国际化,与国际模式接轨。
(二)对理财业务法律性质如何进行确定
要想明确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为其提供法律依据。完善信托法,对银行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宽,对其经营资格进一步明确,银行经许可后,方可进行资产管理。在法律上进一步放宽银行混营业务,对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为这项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做出贡献。通过完善一系列的信托法律,使之理财业务进一步扩大。
二、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
(一)存在三大法律问题
1.银行理财产品承担无形的担保的风险
银行所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了达到预期的收益,更加注重以后的收益,以及对所管理的资产进行安全保值,而这无形之中就承担了担保的压力。当前,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些相关的法律还不完善,对各个市场和主体的参与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规定,当出现亏损的时候,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就需要进行投诉。
2.复杂多变的交易方式隐含着巨大法律风险
当前,理财方式非常的多样,各有各的特征,而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其中复杂的结构背后就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投资中每个细小的环节出现瑕疵,就会引发法律问题。
3.对投资者的补偿制度存在缺陷
尽管投资者把资产交给银行管理,但是其资产还是会存在很大风险。因此,需要对投资者补偿金制度尽快建立起来。当投资者的资产受到危害的时候,补偿制度缺失就会使投资者和银行之间产生巨大的法律问题。
(二)完善对策
第一,银行要对投资者的分类标准进一步划分,对分类方法进行完善,对投资者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另外,对理财产品的信息及时披露,尽量使信息通俗,投资者都能够看明白,保证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对其有详细了解。
第二,对产品运作模式进行调整,使风险收益逐步转移到投资者身上来。银行要对现有的体系进行改进,从各方面提高产品净值。对理财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使投资者承受最小的风险。
第三,对重要理财业务要进一步创新,对审查机制进行创新。对理财产品进行详细的考察和论证,使其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第四,建立补偿金制度。当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通过建立补偿金制度,投资者的利益就可以用补偿金来补偿,这样投资者就的利益就有了保障。
三、理财业务中的 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
(一)存在问题
在关联交易中,利益冲突最为严重。在我国,还没有制定一套相关的规定关联交易的法律,当发生关联交易的时候,就会出现利益冲突。因此一定要重视这种关联交易。
(二)规范关联交易,对利益冲突管理机制进行构建
第一,对关联信息进行披露。对关联信息进行披露是保证交易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手段。对于关联交易要尽可能完善的披露关联信息,使各方都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了解和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法和公正。
第二,在关联交易中要依据公允原则进行。银行在进行关联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允、公正、诚实守信。不得随意的降低或者是太高价格,使关联方受益,而损害其他方的利益。要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保证关联交易按公允价值进行。
第三,对利益冲突管理机制进行构建。要建立法人和业务防火墙,使银行和其他关联企业进行信息传递,在组织形式上,要尽可能使理财业务独立。还要建立利益冲突管理机制,当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进行调整,把矛盾化解。
四、理财业务跨国法律风险
(一)存在问题
我们不能忽视合规经营的风险。国外对合规经营非常重视,对违规经营的要加大惩罚力度。在国际上,反洗钱和偷税监管不断强化。现在,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控制,进行洗钱等违法业务,作为银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去维护银行内部的违法现象。银行要对投资者的信息进行详细了解,降低风险。
(二)对理财业务跨国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
对理财业务的国家和地区要进行合理选择。因为各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不同,千差万别,各有各的差异,所以,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银行子啊对开拓境外市场的时候,一定要先选择那些监管制度比较宽松的先作为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地区扩展,从而使理财业务在境外取得成功,使理财业务在境外得到全面发展。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银行业突飞猛进,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开始对投资者的资产进行理财管理,这对于银行业的发展又是一个新的契机点。作为银行业要迎头前进。但是,因为我国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比较晚,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缺陷和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对这方面的法律尽快制定和完善,以保障银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利益,为银行业的理财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使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银行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炜. 银行理财业务中值得关注的四大法律问题[J]. 中国银行业, 2015(5).
[2]张炜.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J]. 中国城市金融, 2012(7):58-60.
[3]罗志华, 黄飚.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问题研究[J]. 南方金融, 2013(2):78-82.
[4]葛琳.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问题研究[J].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3, 27(3):47-50.
[5]罗廷平. 论信托类理财产品中银行对客户的信托义务[D]. 中国政法大学,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