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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4月30日起,山东省青岛市各超市、农贸市场出售的无公害蔬菜,在上市之前,经过质检员的检测合格后,都要加上条码。就像产品出厂前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一样,如果市民真的吃到了农药超标的蔬菜,按照条码的记录信息,就可以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此举为青岛市民的“菜篮子”工程又加了一道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