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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介绍、涵义解析的解读,进而论证了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必要性。
关键词邮政普遍服务 范围 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614文献标识码:A
一、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
《万国邮政公约》第一条明确界定了邮政普遍服务,即“以合理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由于各国的国土、人口、经济等以及其邮政的实力、服务质量和水准等的差异,各国对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欧盟对此的定义是:“为所有用户在其所在国的领土以内各地,以可以接受的价格提供达到规定质量的永久性邮政服务。”①德国对此的定义是:“信函、20kg以下的有地址的包裹及其他法律规定的邮政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在全国境内提供优质服务,普遍服务是经过许可的业务,还应当包括普遍认为是不可缺少的业务。”②
综合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邮政普遍服务具有的三个一般性的特点:一是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行为,是国家的主权和义务。邮政部门必须尽职尽责,按明文规定执行邮政普遍服务的水平、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二是邮政普遍服务应该人人享有。凡本国领土上的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其居住在什么地方,邮政都应当保障其基本的通信权利。三是邮政提供普遍服务的价格低廉,邮资实行的是人人都能承受得起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
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内涵
(一)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对象。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主要是居住于我国境内的公民,当然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外居民。其内涵主要有三:一是居住于我国境内的,不论其种族、肤色、国籍、语言、宗教、政治信仰、居住地区和财产状况等,具有我国国籍或具有外国国籍的公民;二是指我国境内的法人,主要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是指我国境内的其他组织,主要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③
(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
根据国邮〔2005〕355号文件发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信件(信函、明信片)业务;二是单位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业务;三是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业务;四是邮政汇兑业务;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业务。
信件和物品寄递业务是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业务,信件包括信函(书信、文件、单据、证件、通知、有价证券)和明信片等。在我国,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穷地区的农村金融十分落后,邮政汇兑业务对这些地区的居民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未通电话和部分已通电话的农村居民来说,报刊仍然是他们了解社会信息和国家政策的重要渠道。此外,我国邮政普遍服务也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政令传达的重要渠道,邮政普遍服务还承担着包括机要通信、党报党刊的发行、义务兵免费信件、盲人读物寄递和边远地区的邮政服务等。
(三)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资费标准。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始终坚持政府定价,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其资费水平的确定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外在利益(或称社会利益)作为定价的首要价值取向。在全国范围内以均一低廉的资费向所有用户提供信件寄递服务是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特征,而且邮政邮包和汇款的资费也是相当低廉的,并且其资费调整具有严格的程
序规定。
三、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必要性
(一)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邮政普遍服务。
1999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上,大会名誉主席、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指出:“邮政活动深入千家万户、通达五洲四海,对促进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④保证本国公民不分贫富、不分种族,在本国领土范围内都享受普遍的邮政服务是世界各国政府公认的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的情况复杂,邮政通信就成了是偏远地区与外界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是唯一的方式。我国的国情要求现阶段必须坚持邮政普遍服务,这既是保障人权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邮政普遍服务是我国公民实现基本通信权利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无论是邮政网络规模、技术层次,还是服务水平都实现了质的飞跃。邮政普遍服务活动深入千家万户,通达五洲四海,在保证政令畅通、满足人民的用邮需要、实现我国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邮政普遍服务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以均一低廉的资费向所有用户提供信件寄递服务。这种国家严格控制资费的政策,使所有用户不论贫富、民族状况,不论居住在哪里都能平等地享受到邮政普遍服务,对保证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特别是对保证农村、牧区、山区、海岛和边疆少数民族居民的基本通信权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其次,我国邮政普遍服务运行的全程全网,能够更好地保证公民的通信权利。(见下表)根据我国现行标准:国邮〔2005〕355号文件发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中规定,在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写字楼,设置配套邮政局所。乡(镇)、规模较大的厂矿、农(牧)场等人群聚居集中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配套局所。
(三)邮政普遍服务对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不仅包括函件、包件的寄递,而且还包括军邮、边防通信、盲人邮件、机要通信等诸多政策性业务。通过这些政策性业务,传达了党和政府对我国公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传达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传达了先进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思路,使他们能够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了解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对于促进社会整体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邮政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是国家赋予邮政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注释:
①张毅.李莉.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含义及其补偿机制.邮政研究.2002年5月第三期,第36页.
②张毅.李莉.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含义及其补偿机制.邮政研究.2002年5月第三期,第36页.
③引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以法发[1992]22号发布,第40条.
④江泽民.在第二十二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开幕仪式上的致辞.光明日报,1999年8月24日.
⑤资料来源:http://www.chinapost.gov.cn/folder4/folder82/2005/03/2005-03-2417.html.
⑥资料来源: http://www.chinapost.gov.cn/folder4/folder82/2005/03/2005-03-2417.html.
参考文献:
[1]顾联瑜.中国邮政改革与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
[2]吴立峰.我国邮政普遍服务范围研究.南京邮电学院学报,2005,(2).
[3]王占宁,吕冬梅.普遍服务—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问题.环球邮政.
关键词邮政普遍服务 范围 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614文献标识码:A
一、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
《万国邮政公约》第一条明确界定了邮政普遍服务,即“以合理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由于各国的国土、人口、经济等以及其邮政的实力、服务质量和水准等的差异,各国对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欧盟对此的定义是:“为所有用户在其所在国的领土以内各地,以可以接受的价格提供达到规定质量的永久性邮政服务。”①德国对此的定义是:“信函、20kg以下的有地址的包裹及其他法律规定的邮政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在全国境内提供优质服务,普遍服务是经过许可的业务,还应当包括普遍认为是不可缺少的业务。”②
综合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邮政普遍服务具有的三个一般性的特点:一是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行为,是国家的主权和义务。邮政部门必须尽职尽责,按明文规定执行邮政普遍服务的水平、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二是邮政普遍服务应该人人享有。凡本国领土上的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其居住在什么地方,邮政都应当保障其基本的通信权利。三是邮政提供普遍服务的价格低廉,邮资实行的是人人都能承受得起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
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内涵
(一)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对象。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主要是居住于我国境内的公民,当然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外居民。其内涵主要有三:一是居住于我国境内的,不论其种族、肤色、国籍、语言、宗教、政治信仰、居住地区和财产状况等,具有我国国籍或具有外国国籍的公民;二是指我国境内的法人,主要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是指我国境内的其他组织,主要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③
(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
根据国邮〔2005〕355号文件发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信件(信函、明信片)业务;二是单位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业务;三是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业务;四是邮政汇兑业务;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业务。
信件和物品寄递业务是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业务,信件包括信函(书信、文件、单据、证件、通知、有价证券)和明信片等。在我国,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穷地区的农村金融十分落后,邮政汇兑业务对这些地区的居民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未通电话和部分已通电话的农村居民来说,报刊仍然是他们了解社会信息和国家政策的重要渠道。此外,我国邮政普遍服务也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政令传达的重要渠道,邮政普遍服务还承担着包括机要通信、党报党刊的发行、义务兵免费信件、盲人读物寄递和边远地区的邮政服务等。
(三)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资费标准。
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始终坚持政府定价,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其资费水平的确定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外在利益(或称社会利益)作为定价的首要价值取向。在全国范围内以均一低廉的资费向所有用户提供信件寄递服务是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特征,而且邮政邮包和汇款的资费也是相当低廉的,并且其资费调整具有严格的程
序规定。
三、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必要性
(一)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邮政普遍服务。
1999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上,大会名誉主席、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指出:“邮政活动深入千家万户、通达五洲四海,对促进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④保证本国公民不分贫富、不分种族,在本国领土范围内都享受普遍的邮政服务是世界各国政府公认的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的情况复杂,邮政通信就成了是偏远地区与外界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是唯一的方式。我国的国情要求现阶段必须坚持邮政普遍服务,这既是保障人权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邮政普遍服务是我国公民实现基本通信权利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无论是邮政网络规模、技术层次,还是服务水平都实现了质的飞跃。邮政普遍服务活动深入千家万户,通达五洲四海,在保证政令畅通、满足人民的用邮需要、实现我国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邮政普遍服务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以均一低廉的资费向所有用户提供信件寄递服务。这种国家严格控制资费的政策,使所有用户不论贫富、民族状况,不论居住在哪里都能平等地享受到邮政普遍服务,对保证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特别是对保证农村、牧区、山区、海岛和边疆少数民族居民的基本通信权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其次,我国邮政普遍服务运行的全程全网,能够更好地保证公民的通信权利。(见下表)根据我国现行标准:国邮〔2005〕355号文件发布《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中规定,在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写字楼,设置配套邮政局所。乡(镇)、规模较大的厂矿、农(牧)场等人群聚居集中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配套局所。
(三)邮政普遍服务对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不仅包括函件、包件的寄递,而且还包括军邮、边防通信、盲人邮件、机要通信等诸多政策性业务。通过这些政策性业务,传达了党和政府对我国公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传达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传达了先进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思路,使他们能够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了解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对于促进社会整体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邮政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是国家赋予邮政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注释:
①张毅.李莉.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含义及其补偿机制.邮政研究.2002年5月第三期,第36页.
②张毅.李莉.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含义及其补偿机制.邮政研究.2002年5月第三期,第36页.
③引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以法发[1992]22号发布,第40条.
④江泽民.在第二十二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开幕仪式上的致辞.光明日报,1999年8月24日.
⑤资料来源:http://www.chinapost.gov.cn/folder4/folder82/2005/03/2005-03-2417.html.
⑥资料来源: http://www.chinapost.gov.cn/folder4/folder82/2005/03/2005-03-2417.html.
参考文献:
[1]顾联瑜.中国邮政改革与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
[2]吴立峰.我国邮政普遍服务范围研究.南京邮电学院学报,2005,(2).
[3]王占宁,吕冬梅.普遍服务—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问题.环球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