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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担反映了企业管理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高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在完备的市场中,为了最大化企业价值,管理者只需要根据净现值法则选择所有预期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而放弃任何预期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但是,现实经济中的企业普遍存在代理问题,且管理者对待风险的偏好程度也具有较大的异质性,这使得企业的投资决策并不必然会完全遵循净现值法则,最终带来不同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差异。风险承担对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影响。由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比低风险的投资项目能带来更高的资本回报,并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已有研究表明,企业因追求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而愿意承担风险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和源泉。因此,深入研究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将有助于为企业识别出改善资本配置的有效途径提供理论指导,同时,也可能有助于为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来促进企业创新提供政策建议。本文从所有权性质和管理者个人特征等两个视角分析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首先,根据代理理论,企业管理者和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为了追求个人私利最大化,管理者在投资决策中可能不会遵循净现值法则来选择投资项目。在较强的政府干预下,国有企业承担了许多社会职能。严重的政策性负担本身会促使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可能更加保守。同时,国有企业缺乏对管理者的有效监督和激励机制,这导致管理者在投资决策中的代理问题更严重。因此,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会显著更低。其次,风险厌恶的管理者往往会基于安全性的考虑而降低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在投资决策中,风险厌恶的管理者更倾向于选择具有稳定回报的低风险投资项目,而放弃承担那些对企业具有价值增值作用的风险性项目。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表明,个人特征会作用于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并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因此,那些能强化管理者风险偏好的个人特征将促使管理者在投资中承担更多预期净现值为正的风险性项目。在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1998-2011年中国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以上内容进行了检验。主要研究结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所有权性质对企业的风险承担具有显著的影响。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更可能放弃一些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使企业呈现出显著更低的风险承担水平。而且,国家所有权的这种风险承担抑制效应主要存在于中小规模企业。同时,在市场化进程相对更快的地区,中小规模的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风险承担差异显著更大。针对民营化企业的检验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在实施民营化后风险承担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的检验发现,不同的产权保护制度对民营化的风险承担激励效应具有不同的影响。在契约制度不同的地区,民营化的风险承担激励效应没有显著差异,而在产权制度更好的地区,民营化的风险承担效应显著更强。第二,管理者个人特征对企业的风险承担具有显著的影响。首先,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对自身的能力评价更高,对投资项目成功概率的预期也更高,这促使管理者在更强的风险偏好下选择积极的投资策略,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其次,管理者的银行任职背景能够有效缓解企业投资决策种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这促使企业更少因资金不足放弃一些具有价值增值性的风险投资机会,从而使企业具有显著更高的风险承担水平。同时,管理者过度自信和管理者的银行任职背景对风险承担的影响在所有权性质不同的企业具有显著的差异。具体来说,在国有企业,过度自信和银行任职背景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管理者过度自信和银行任职背景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主要存在于非国有企业。第三,为了能为“风险承担是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一项根本动力”这一观点提供微观层面的证据,本文进一步从企业绩效的视角检验了风险承担的经济后果。以投资对边际Q的敏感性来度量资本配置效率,研究结果发现,那些风险承担水平相对更高的企业具有显著更高的资本配置效率。然后,以销售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以及托宾Q衡量企业绩效,检验结果发现,风险承担水平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这说明,投资决策中的风险选择有助手促使企业更快的成长,增加股东财富并显著提高企业价值。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基于投资决策的净现值法则,并结合管理者的风险态度和代理问题等理论基础,本文构建理论框架对企业风险承担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第二,丰富和拓展了企业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本文从民营化的视角为所有权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提供了新的解释,从过度自信和银行任职背景等视角为管理者个人特征影响投资决策的风险选择提供了新的实证证据。第三,结合中国新兴市场的背景,从微观层面为风险承担有助于经济增长提供了实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