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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近日就解决国有企业富余职工问题提出11条办法。 一、按照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分流富余职工的宏观指导。依靠各地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分流的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总体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为企业解决富余职工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