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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真相的方式:由“你看到了吗?”到“你动脑了吗?”
与人聊天,每当提及别国的好,借此批评我们的现状,不时会遇到这样的反驳:你去过某国吗?言下之意,你非亲眼所见,不能轻信。这个问题倒不难回答。我是没去过某国,但是我相信逻辑。你见过你爷爷,所以你相信你爷爷的存在,但是你见过你爷爷的爷爷吗?你不能以没见过为由就得出你爷爷的爷爷不存在的结论。发现真相并不只有一条路径,除了我们亲眼所见,还可以运用逻辑推断。
果真“迷信权威”吗?
有一种说法,“文革”期间,我们由于迷信权威遭受愚弄,如今,我们怀疑一切,是吃一堑长一智,符合人的本性。持有此观点的人大概不晓得或忽略了顾准、张志新、杨小凯、林昭、遇罗克等人的存在,这些人都是对迷信权威的反证。他们有的入学识渊博、见识很广,因此看到了真相。但是,也有的人并没有多少学识、见识,为什么也看到了真相呢?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当揭发、告密等等倾轧行为层出不穷,而且就发生在亲朋好友乃至家庭成员之间时,当年的人们难道真的不知道被推出去呵斥、批斗乃至肉体消灭的人究竟是怎样的人吗?看到种种不人道的做法,难道他们对上头的决策从来就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吗?更抽象一些的问题是,他们所遇到的究竟是智识上的难题,还是道德上的难题?作家李南央在《我有这样一个母亲》一文中,讲述了一名权威信仰者的故事,指出在历史洪流深处还隐藏着一些个人精明且自私的算计,那位母亲对权威的跟随更多是对地位、待遇的追逐,为此,不惜斩杀夫妻恩情、母女之情,除了人格上的卑下,甚至还有些许大小姐脾气。其实,此类情形不是个别,也不仅在中国出现过。学者崔卫平在《作恶还是反抗?——邪恶体制下的个人选择》一文中,讲述了一名农村警察进城的故事,他之所以成为希特勒的信徒,是因为希特勒让他进了城,他之所以充当了希特勒的刽子手,是因为他嫉妒、怨恨那些曾经的上等人。把问题推到智识上是精明的、有利的,只要说自己轻信了权威,就可以让内心的怯懦与自私成功地逃离。正因此,不少站出来忏悔的人,有意地压低自己的智识,否认内心曾有的煎熬。于是,“迷信权威”的假象就被制造出来了,并被无限放大。
为什么“怀疑一切”?
如果“迷信权威”本身就是掺假的,那么“怀疑一切”又有多少真诚呢?借别国之好,批评本国之坏,不是为别国唱赞歌,除别有用心者外,大都是希望本国能够有所改变。就算别国的现实究竟怎样是无解的,我们置身的现实并不是无解的,周遭的世界果真好到不需要改变吗?就算别国未必比我们更好,如果我们本身还有改进的空间,为什么不能努力改变一下呢?如果你果真认为我们已经没有改进的空间了,请问,你见过如欧洲一样的城市,你见过如非洲一样的乡村了吗?你见过了小公务员、大企业家的志得意满,你见过底层青年、失地农民、失业工人等等弱势群体的焦灼无望吗?如果你都见过了,是否依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且无需改变的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今天我们遇到的问题同“文革”时完全一样,不是智识不足,而是道德蒙尘,封闭的内心和冷漠的品性,使得我们本能地把与自己利益无涉的问题高高挂起。在巨大的苦痛面前,只要我们假装看不见,就可以免受“无情”之责难。在浅白的道理面前,只要我们假装不相信,就可以免受“麻木”之责难。
政府与公民的互动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具有对自己的行为予以合理化的倾向,否则便难以平静地生活。循此逻辑,追寻由“迷信权威”发展至“怀疑一切”的轨迹,更深层的逻辑会慢慢显露出来。史载,乾隆年间,江南一带妖术盛行,皇帝要求老百姓揭发施行妖术之人,但由于妖术本身乃捏造之事,导致各地冤案频发。对此,美国汉学家孔飞力在《叫魂》一书中指出:“施行妖术和指控妖术所折射反映出来的是人们的无权无势状态,对一些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来说,弘历(乾隆)的清剿给他们带来了慷慨的机会(让他们公报私仇)。”而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一个平民百姓指望从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
上述分析在程度上不一定准确,但是在逻辑上自洽,可以拿来注解历史上的种种闹剧,以及所谓的“迷信权威”“怀疑一切”。相比普遍的是非,人们更关注自身的利害,相比智识的缺乏,人们身上更严重的问题是勇气的缺乏;在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供给不足的时候,一些人(多数或少数姑且不论)精明而势利,练就了极强的生存本领,能够敏锐地发现权威所提供的斗争武器和时机,拿来作为互相倾轧的工具,以实现他们心目的矫正正义、实体正义,其间恐惧、怨毒、嫉妒充盈了他们的内心,使得他们不相信普遍正义的存在,不相信人内心的纯净,不相信人可以和平共处。出现此种心理机制更深层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在制度设置上,应当为民做主、供给正义的公权力主体,特别是司法机关,所供给的正义量是不足的,以致人们在公力救济之外不得不进行私力救济,不少时候,公力救济甚至变成了私力救济的工具。
我们亟需这样一些公民
林肯曾言,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讲,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二者相互塑造。2003年,当27岁的湖北青年孙志刚死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时,三位博士上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否违宪,五名法学老师以中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推动了孙志刚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这是一个很好的政府和公民互动的先例。
衡量一个国家的历史,标准不是民族,不是领土,不是文化,而是制度。为什么有的国家国民同宗同族而纷争不断,有的国家多民族混居而安定和谐,原因就在于前者制度的历史是短暂的,在漫长的时间里,它的制度无数次拆迁重建,几乎每次大的变革都是将制度连根拔起,形成不了科学稳定的体系,后者,则反之。当前,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同落后的制度正义生产力存在矛盾,因此,我们特别需要这样一些公民,对制度有一些的“不服从”,跳出一己之私,理性地、温和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对我们的制度施加以手术刀式的改革,推动我们的制度不断走向完美。
与人聊天,每当提及别国的好,借此批评我们的现状,不时会遇到这样的反驳:你去过某国吗?言下之意,你非亲眼所见,不能轻信。这个问题倒不难回答。我是没去过某国,但是我相信逻辑。你见过你爷爷,所以你相信你爷爷的存在,但是你见过你爷爷的爷爷吗?你不能以没见过为由就得出你爷爷的爷爷不存在的结论。发现真相并不只有一条路径,除了我们亲眼所见,还可以运用逻辑推断。
果真“迷信权威”吗?
有一种说法,“文革”期间,我们由于迷信权威遭受愚弄,如今,我们怀疑一切,是吃一堑长一智,符合人的本性。持有此观点的人大概不晓得或忽略了顾准、张志新、杨小凯、林昭、遇罗克等人的存在,这些人都是对迷信权威的反证。他们有的入学识渊博、见识很广,因此看到了真相。但是,也有的人并没有多少学识、见识,为什么也看到了真相呢?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当揭发、告密等等倾轧行为层出不穷,而且就发生在亲朋好友乃至家庭成员之间时,当年的人们难道真的不知道被推出去呵斥、批斗乃至肉体消灭的人究竟是怎样的人吗?看到种种不人道的做法,难道他们对上头的决策从来就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吗?更抽象一些的问题是,他们所遇到的究竟是智识上的难题,还是道德上的难题?作家李南央在《我有这样一个母亲》一文中,讲述了一名权威信仰者的故事,指出在历史洪流深处还隐藏着一些个人精明且自私的算计,那位母亲对权威的跟随更多是对地位、待遇的追逐,为此,不惜斩杀夫妻恩情、母女之情,除了人格上的卑下,甚至还有些许大小姐脾气。其实,此类情形不是个别,也不仅在中国出现过。学者崔卫平在《作恶还是反抗?——邪恶体制下的个人选择》一文中,讲述了一名农村警察进城的故事,他之所以成为希特勒的信徒,是因为希特勒让他进了城,他之所以充当了希特勒的刽子手,是因为他嫉妒、怨恨那些曾经的上等人。把问题推到智识上是精明的、有利的,只要说自己轻信了权威,就可以让内心的怯懦与自私成功地逃离。正因此,不少站出来忏悔的人,有意地压低自己的智识,否认内心曾有的煎熬。于是,“迷信权威”的假象就被制造出来了,并被无限放大。
为什么“怀疑一切”?
如果“迷信权威”本身就是掺假的,那么“怀疑一切”又有多少真诚呢?借别国之好,批评本国之坏,不是为别国唱赞歌,除别有用心者外,大都是希望本国能够有所改变。就算别国的现实究竟怎样是无解的,我们置身的现实并不是无解的,周遭的世界果真好到不需要改变吗?就算别国未必比我们更好,如果我们本身还有改进的空间,为什么不能努力改变一下呢?如果你果真认为我们已经没有改进的空间了,请问,你见过如欧洲一样的城市,你见过如非洲一样的乡村了吗?你见过了小公务员、大企业家的志得意满,你见过底层青年、失地农民、失业工人等等弱势群体的焦灼无望吗?如果你都见过了,是否依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且无需改变的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今天我们遇到的问题同“文革”时完全一样,不是智识不足,而是道德蒙尘,封闭的内心和冷漠的品性,使得我们本能地把与自己利益无涉的问题高高挂起。在巨大的苦痛面前,只要我们假装看不见,就可以免受“无情”之责难。在浅白的道理面前,只要我们假装不相信,就可以免受“麻木”之责难。
政府与公民的互动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具有对自己的行为予以合理化的倾向,否则便难以平静地生活。循此逻辑,追寻由“迷信权威”发展至“怀疑一切”的轨迹,更深层的逻辑会慢慢显露出来。史载,乾隆年间,江南一带妖术盛行,皇帝要求老百姓揭发施行妖术之人,但由于妖术本身乃捏造之事,导致各地冤案频发。对此,美国汉学家孔飞力在《叫魂》一书中指出:“施行妖术和指控妖术所折射反映出来的是人们的无权无势状态,对一些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来说,弘历(乾隆)的清剿给他们带来了慷慨的机会(让他们公报私仇)。”而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一个平民百姓指望从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
上述分析在程度上不一定准确,但是在逻辑上自洽,可以拿来注解历史上的种种闹剧,以及所谓的“迷信权威”“怀疑一切”。相比普遍的是非,人们更关注自身的利害,相比智识的缺乏,人们身上更严重的问题是勇气的缺乏;在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供给不足的时候,一些人(多数或少数姑且不论)精明而势利,练就了极强的生存本领,能够敏锐地发现权威所提供的斗争武器和时机,拿来作为互相倾轧的工具,以实现他们心目的矫正正义、实体正义,其间恐惧、怨毒、嫉妒充盈了他们的内心,使得他们不相信普遍正义的存在,不相信人内心的纯净,不相信人可以和平共处。出现此种心理机制更深层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在制度设置上,应当为民做主、供给正义的公权力主体,特别是司法机关,所供给的正义量是不足的,以致人们在公力救济之外不得不进行私力救济,不少时候,公力救济甚至变成了私力救济的工具。
我们亟需这样一些公民
林肯曾言,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讲,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二者相互塑造。2003年,当27岁的湖北青年孙志刚死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时,三位博士上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否违宪,五名法学老师以中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推动了孙志刚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这是一个很好的政府和公民互动的先例。
衡量一个国家的历史,标准不是民族,不是领土,不是文化,而是制度。为什么有的国家国民同宗同族而纷争不断,有的国家多民族混居而安定和谐,原因就在于前者制度的历史是短暂的,在漫长的时间里,它的制度无数次拆迁重建,几乎每次大的变革都是将制度连根拔起,形成不了科学稳定的体系,后者,则反之。当前,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同落后的制度正义生产力存在矛盾,因此,我们特别需要这样一些公民,对制度有一些的“不服从”,跳出一己之私,理性地、温和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对我们的制度施加以手术刀式的改革,推动我们的制度不断走向完美。